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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镇上的集市,胭脂停在鸡摊:“这鸡怎么瘦的跟麻杆似的?”
摊主闻言连忙笑嘻嘻道:“姑娘,这就不知道了啊,这可是咱们这有名的高脚鸡,跑起来可快了!”
胭脂仔细蹲下仔细端详了笼子里的鸡,她看了一眼老板,有些摸不清他的意思,便一脸十分严肃问道:“照你的意思这鸡吃之前还要让它跑跑才能下锅?”
摊主:“……”
叶容之闻言失笑,弯下腰在胭脂耳旁道:“夫子喜欢吃吗?”
胭脂端详着笼子里的鸡,摸摸鼻子道:“倒也还好,不过跑的厉害的鸡倒是没吃过。”
叶容之闻言点了点头,看向摊主,“劳烦挑只嫩的。”
“好嘞!”摊主忙伸手进鸡笼子里认认真真挑起了鸡。
胭脂极少来集市,等摊主杀鸡的功夫便四下逛了逛,一会儿工夫便买了一堆东西,顺道带了串糖葫芦回来。
回到原地,叶容之正站那处看摊主杀鸡,那手起刀落间动作又快又干净。
胭脂走过去将糖葫芦递到叶容之面前,笑道:“刚头街边有卖糖葫芦的,我见你少时喜欢便买了一串。”
叶容之看着眼前这串糖葫芦并没有伸手去接,他嘴角微微弯起,“夫子,少时是少时,阿容现下已然不喜欢这甜腻的东西了。”
胭脂虽没想到他现下已不爱吃糖葫芦这样东西,但他长大了口味变了,倒也是在情理之中。
只是不知为何她隐隐觉得他现下有些不对劲,可细细想来却又抓不到哪里不对了。
“让二位久等了,这鸡好了!”摊主将鸡递了过去。
叶容之提过摊主递来的鸡,走到胭脂身旁提过提手中的一堆东西,对胭脂问道“夫子想吃什么?”
胭脂闻言摆了摆手道:“够了够了,我刚才买了一路,这都不一定吃的完了。”手上还拿着串糖葫芦,叶容之不爱吃,她对这甜腻的东西也不大感兴趣,但这随手扔了也未免有些不地道,便打算带回去给沈绾,戏里说过女儿家是尤爱吃这糖葫芦的。
是以胭脂便拿着糖葫芦走了一路,待到了院子便直奔屋里,进屋一看沈绾正躺着发愣,一副无聊到想要扣脚趾的模样。
见胭脂进来忙抬起头看向她,“你们回来啦!”
胭脂点点头走近将糖葫芦递到她跟前,“买了很多吃食,一会儿烧好了便叫你起来吃,先吃这糖葫芦垫垫肚子。
沈绾忙接过糖葫芦,她是极爱这糖葫芦的,她忙咬了一颗放在嘴里,对胭脂含糊道:“你怎知道我喜欢吃糖葫芦,我从小到大最喜欢吃的便是这玩意儿。”
胭脂暗道,那是青衣唱的戏里讲的,戏里都姑娘都爱吃糖葫芦,书生给姑娘买了串糖葫芦便能让姑娘爱上他,胭脂听这戏的时候翻了整整半场的白眼,以至于下半场眼皮一直抽个没完。
沈绾正吃着忽然又想起了另一茬,她忙低下头,“我这般是不是太给你们添麻烦了,你们对我这么好,给我治伤收留我,还给我买吃食,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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