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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是沈南栀之后才知道的,高玉珑的名字在昭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帮她在昭县打开局面,生意做的最赚钱,最稳当了,给了她最大的回报。
不得不说,女人不狠地位不稳,没有男人的拖累,女人会活的更好的。
她们的缘分还长着呢,沈南栀现在没有多想,她做事一向是但行好事儿莫问前程的。
只要自己力所能及的,都会帮忙,让这个世道的女子有一条活路。
此时她已经赶到了下一个县城,叫清江县的,这里的情况比昭县好不到哪儿去,街上都是衣衫褴褛的百姓,好在官府有施粥,商铺也都正常开门,维持基本的秩序。
沈南栀去了最大的客栈安顿下来,没有找到沈德胜他们,还要出门儿去打听的。
好在她刚出门儿,一个小乞丐跑过来,问道:“你是不是姓沈呀?”
沈南栀笑眯眯点头:“是的,你认识我?”
“不是我认识你,是有人给我钱,让我盯着客栈门口,等一个长得最帅气的年轻人。”
大概是丁祥荣出的主意,沈南栀高兴道:“我就是,让你干活儿的人呢?”
乞丐搓搓手指头:“你得给钱,我才能带你去,丁爷也说了,您最大方。”
沈南栀想骂丁祥荣,这家伙找个领路的人都让自己花钱,真的是抠门到家了。
“可以啊,带路吧。”
“好嘞,公子跟我走,公子真英俊,我第一眼看到公子,就知道是丁爷要找的人。”
“小嘴儿真甜呢,你叫什么名字?”
这孩子让她想起来三狗子,现在叫沈宴礼,已经是沈怀恩的弟子了,小小年纪已经很能干了。
“我姓杜,叫杜方林,我爹是个大夫,可惜倒塌的房屋压死了,药铺也被伙计占了,把我撵出来,只能做个乞丐。”
这么惨呀!
“你没有告官吗?你们县的县令难不成是个昏官儿?”
杜方林道:“哎,那伙计的妹妹给县里的文书做了小妾,我年纪小,去官府不是给人送菜的吗?
更别说我爹活着的时候收了他做徒弟的,他有我爹的文书,说是药铺要传给他的,告官也赢不了。
幸好遇到了丁爷,我要不到饭吃就找他,饿不死就行,我总会长大的,等我长大了,一定讨回我的药铺。”
小少年没有哭,眼泪都没有流,短短半年,已经尝遍了世间疾苦,他已经知道眼泪是最没有用的东西了。
沈南栀叹息一声,世上的幸福都是一样的,但是悲伤却各有不同,这孩子真心挺惨的。
他很乐观,像是说别人的事情一样,继续道:“公子,你来这儿做什么的?需要跑腿儿就找我,我腿脚快,还懂药理,能看简单的病症,还识字儿,我肯定做的比别人更好。”
“好啊,若是有需要我会找你的,今年多大了?”
“十岁,读完千百三,四书五经也有读,不过不多,我爹打算让我科举的,可惜他走的太突然了。”
走了一刻钟,终于到了一家宅子,虽不算是高门大户,青砖红瓦石狮子,也是不错的宅子了。
沈南栀没有给杜方林银子,而是给了他一兜的馒头,这个时候,粮食可比银子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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