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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是我们这些年活在了狗身上。”
孟阳喝净杯子里的酒,看着窗外,淡淡道:“这种案子一年能碰到多少?在我们从业的这些年里,又碰到了多少?”
我愕然,旋即释然的笑了笑:“是啊,这种人渣终究是少数,案子我一定会尽全力还李正一个公道。”
“算我一份。”
孟阳伸出了手,我跟他紧紧握在了一起,“算你一份,事先说明啊,这案子我是免费援助的。”
“哥们是什么钱都要赚的人嘛?”他甩了一个白眼。
又跟孟阳说了些案子的细节,便结账各回各家,不回家没办法,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赶回律所大家也都下班了。
五十平的房子不大,但我偏偏觉得它空旷,在初冬的夜里,有些冷。
这几天的忙碌让我没空再去想那个人,想曾经的那些事情,此时我正坐在电脑前面,继续整理着李正提供给我的那些材料。
已经很详尽了,没什么再好整理的,可我除此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点上一支烟,我打开了那支录音笔,白天孙林海说过的每句话在我耳畔响起,一次次忍住摔坏它的冲动,强迫着自己将这段录音进行摘要,这是证据,哪怕它不是我通过正当手段获取的也不例外。
就像我对孟阳说的那样,对付一个无赖,你只有比他更无赖。
诚然,这段录音,就是我通过下作手段获取到的东西。
假设孙林海找到一个愿意替他打官司的律师,对方听过这事儿之后,没准会连带着我一起告上法庭,好一点的结果是我赔些钱,然后无权再参与进李正的案子,坏一点的结果。。。。。。我将失去做律师的资格。
现在想来,当时我的确是冲动了一点,可我忍不住,见到他那份嘴脸我就无法忍受,从他身上我见识了漠然,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
这些都是一个正常人没法忍受的东西。
我是个律师没错,应该保持足够的理智也没错,甚至,对这案子本身,我他妈都不能发表哪怕是丁点的个人观点,因为我要全部遵守法律,坚信法律的公允性会给一个圆满的结果。
但,我是一个人,我有自己的处事准则。
我并没有高尚到一丝不苟的地步,不然在一年前,我怎么会去收那十万块钱?然后帮着齐宇赢了那场官司,让那个人损失那么多的东西?
猛地,那个有些萧索且绝望的背影在我脑海里闪过,一年过去了,她会怎么样?她应该走出了那段阴影,或许现在的她正竭力为自己的事业而操劳着。。。。。。
她应该会恨我,毕竟没有我在法庭上的那番言论,她不可能赔上那么多东西,现在还记得齐宇给我钱时的样子,他兴奋极了,东二环的两间房子,一家公司百分之十五的干股。十万块,跟那些东西比起来,又是怎样的微不足道?
摇摇头,已经过去的事儿再想起来没有任何意义。
况且,北京这么大,我不认为自己还会跟那个人有所交集,这点亏欠,就让时间的长河将它冲刷干净好了。
我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确保怎样赢下官司,还李正一个迟来的公道。
是的,已经不再奢望孙林海会选择私了了,今天他的态度说明了一切,这孙子宁愿去监狱里蹲着,也不愿意拿出九十万进行理赔。。。。。。
起身,伸了伸腰,看眼挂钟,已经午夜时分。
趴在阳台上望着窗外,月亮娇羞的躲在云朵里,几颗星辰透过薄雾闪烁着,佟雪这个时间应该会睡了,睡在那个给她在三环买了房子的男人怀里。
恨吗?
只能说恨过,在一年前的那个秋夜。
我更恨的是自己,为什么自己不能在北京给她一个家?
现实生活就是这么操蛋,它通过一个个巴掌,让我明白,曾经的那些愿望有多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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