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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狼群很快跑到两人身边,扑上去围着他们,争先恐后地撕咬他们的血肉。在他们凄厉的惨叫声中,将他们分食得干干净净,连细小一些的骨头和软骨都嚼碎了吞下去,不浪费一点可以吃的食物。狼群离开后,只剩下一小片散乱的白骨,在风雪中变得冰冷,渐渐被洁白的积雪埋没。
高仙鹰只看到狼群的利齿咬到两人身上时就切断了信号,对杜漓说:“你关注一下,确认他们已经死透了,告诉我一声就行了。”
“好哒。”杜漓对该死的人从来不会心软,见到恶有恶报,只会更加快活。
高仙鹰拉了拉被子,很快就睡熟了。
第二天早晨,风雪停了,淡淡的阳光照射下来,让地上的积雪变得更加眩目。
高仙鹰穿好衣服,在两个随从的照料下,用融化的雪水洗脸潄口,然后梳好头发,这才走出营账,去帅帐见父亲。
高仙芝与封常清坐在大帐里,都是双眉紧皱,面带忧色。两人被称为“帝国双璧”,其实看外貌截然相反。高仙芝是高丽人,姿容俊美,善于骑射,骁勇果敢,幼时随父入唐,二十岁就被授予将军,现任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封密云郡公。封常清是山西人,后随外祖父流放安西,其身材瘦小,斜眼跛足,是著名的貌丑之人。他最早的从军生涯便是做高仙芝的侍从,后深得高仙芝的信任,逐步升到安西副都护之职。两人过去是上下级关系,多年来意气相投,并肩作战,早已经是知交好友。
高仙鹰上去行礼,立刻被高仙芝摆手制止,让他过去坐到炭盆旁边。炭气上冲,他忍不住轻咳了几声。
高仙芝连忙关切地看向他,“大郎,你昨天才受了那般重的伤,今日便该多多休息,过来作甚?”
高仙鹰笑道:“阿耶,孩儿只是想过来问问,咱们今日是否起程?”
高仙芝有些忧虑,“边令诚那贼厮突然不见了。”
“哦。”高仙鹰轻松地说,“这有什么?如有人问起,就说边令诚怕冷怕苦,只躲在营帐里和大车里享福。封叔叔要率军回安西,随便找一个深夜,就说有叛军余孽夜袭,边令诚及其爪牙临阵脱逃,结果在野地里被狼群咬死了。”
高仙芝和封常清对视一眼,心里便有数了。这小子昨夜多半是干了件了不得的事情,边令诚那厮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也罢,就这么办吧。”既然儿子已经把事情做下,高仙芝便不再纠结,爽快地一拍大腿,“今日便拔营出发。”
封常清也笑着点头,“行,就按贤侄说的办。”
大军将由封常清率领,回师镇守安西都护府。高仙芝父子却接了圣旨,必须到长安去觐见皇帝。
封常清这一路早一点晚一点都还不要紧,高仙芝父子却是有限期的,圣旨限他们五日内进宫陛见,因此不能在路上耽搁。高仙鹰虽然有刑伤在身,也只能随父亲出发。高仙芝心疼儿子,临行前与封常清商量,排除万难给儿子弄了辆马车,让他可以躺下来养伤,不必骑马前行。
幸运的是,潼关离长安只有不到三百里地,又有潼关道直通长安城。这条大道宽阔平坦,马车走在上面比较平稳,并不辛苦。
高仙芝没有骑马,索性也坐在马车里,与儿子分析现在朝堂的局势,商量入长安后要怎么应对来自各方的拉拢或是刁难。从血脉上讲,他们并不是中华上邦的大唐人,而是来自边远属国的高丽人,一向是被世家大族和达官贵人看不起的。父子俩血战沙场,多年来出生入死,好不容易才有今天,可别被那些一肚子诡计的文臣坑陷在帝都。
跟随两人行动的都是精锐亲兵,不但能打能扛,还有几人精于庶务。他们分工合作,一路打点好生活细节,尽可能让父子俩在路途中过得舒服一些。一行人快马轻骑,晓行夜宿,分别在长城驿、东阳驿和灞桥驿住了三晚,于第四天下午到达长安。
因为一路奔波,高仙鹰的外伤好得比较慢。他不能引起怀疑,因而无法服用特效药剂,使伤势迅速痊愈,只能这么硬挺着。每天夜里,等高仙芝亲手给他换药包扎后,他才会悄悄喝一瓶只用于消炎的强效药剂,让伤口不会出现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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