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数日后。
伊修坐在自己新营房的壁炉边,他脱去了外面的斗篷,只穿着自己的盔甲,椅子旁边靠着的是一个巨大背囊,他现在和菲利克斯,赖利,伯恩特都在第一万人队的斥候部队中任职,而且都在同一小组中,菲利克斯整个这个小组的组长。
也就说伊修从一名堂堂的小队长直接被降职成了一名普通士兵,不过伊修对此完全没有人意见,因为第一,他和一群昔日的兄弟得以重聚,第二,斥候部队的待遇是非常高的,普通士兵的待遇都要高出正常部队小队长的待遇,当然斥候部队的阵亡率也是普通士兵的很多倍。毕竟侦察这个活计不是好干的。
就那现在来说,大部队两天后才出发,可是斥候部队已经接到了早餐过后就出发的命令。唯一值得高兴地就是,斥候是有马骑的。
伊修吃掉嘴中最后一块面包,然后起身提起自己的行囊,走出了营房,现在其余人都还在食堂吃饭,而他则宁愿用这吃饭的时间来检查马匹。
马在北地人的心中是有着超然地位的,在很多城镇农村中一户人家的生活水平是高是地都取决于他们家有几匹马,因为北境是没有牛这种东西的,所以普通人家中的大型牲口就只有马;长毛脚马。
虽然长毛脚马和脚马长相外形都非常的相似,几乎可以说就是一样,但是长毛脚马并不是脚马,也没有脚马那么珍贵,是真正北境军队中的常用马。
伊修先将自己的背囊妥当的放置在马背的后方,然后再身上的武器固定在马背的前方,人还没上去马就已经有了不轻的负重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长毛脚马和脚马都是以高负重高耐力而闻名的,一个最普通的长毛脚马,其耐力和负重能力都是普通马匹的数倍,它们其实是北境军队战力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伊修处理完自己的马匹之后,又去处理其他人的,在马上固定货物是非常讲究的手艺活,固定的不好,重物在马匹移动中会产生更大负担,从而消耗马匹的耐力,降低骑士前进的速度,这种事情当然是谁都不愿发生的,但又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合理处理马匹上的重物,所以伊修只能代劳为战友们检查整理已经装上行囊的坐骑。谁让自己几乎是刚会走路就开始接受马术训练呢了,虽然那时候骑得是木马。。。。
片刻后,战友们一个个酒足饭饱的回来,赖利给伊修带了很大一个鸡腿,以及三个拳头大小的面包,伊修回到房间在壁炉旁把它们全部塞进胃里再出来一看,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完毕,上马匹等待出发了。
伊修也不耽搁飞身上马边调整自己的斗篷,鞭策马来到菲利克斯身边:“我们负责哪个方向?”
回答伊修的并不是菲利克斯的话语,而是他直接扔过来的一个卷轴:“这张地图上标有我们负责侦察的地段和方向,全部交给你了。”
“交给我了?。。。。你才是指挥官吧。”
“如果不是为了让你替我指挥,我干嘛费力从让埃里克叔叔把你要来。。。。”
说真的,伊修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没听明白菲利克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当他随即看到对方射过来的眼神时候,他就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来这斥候小队队长的活是跑不了了,他无奈的摇头打开手中的卷轴,皱了皱眉仔细的看了一遍后,他收好卷轴,开口道:“全体注意,方向正西,全速前进,如果没有意外,我们能在溪镇过夜。出发。”
伊修话音一落,旁边的菲利克斯及时的抬手一挥,众骑纷纷策动马匹,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溪镇是雪血城西方比较大的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它一直是个人流息壤的小镇,不管是从雪血城出发,还是赶往雪血城的人都愿意在这里休息一晚。不仅是因为这是个美丽恬静的镇子,更重要的是这里距雪血城的路程刚刚好是一天左右,在这休息一晚早晨出发当天晚上刚好可以到达雪血城。
是夜。急促的马蹄声打乱了小镇的宁静。这是一群外面裹着斗篷,浑身盔甲,马背上更是带着背囊和武器,他们斗篷左肩处还都带着一个数跟鹰羽和铁质狼头组成的别样徽章,鹰羽完全从肩头上露出来,这是斥候兵的独特徽章,狼鹰徽章。
十数人的马队齐齐奔跑起来是非常有气势的,尤其在骑士还都是全副武装的情况下。
马队疾驰过安静的街道,再穿过那座厚实的石桥,直直的就冲向了坐落于小镇边缘的军队驿站。
大陆上的军队驿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分昼夜都有人在等待着往来的军人,所以当伊修一行狂冲进驿站院子的时候,几个人已经从房间里迎了出来,帮助诸军卸行李,牵马匹去往马厩。
“老板,我要热腾腾的大块肉,还有酒。很多的酒水。”赖利人还没完全下马,咆哮声却是先到了。
“奥!尊敬的客人,您的声音完全可以小一些,我的耳朵并不聋,肉满满的一大锅,绝对可以满足您,但是酒的话。。。。。。虽然我们并不是军人,但我们收到了明确的命令,战争期间不准为任何军人提供酒水。不然,我们和军方的合同就会被中止,我就会失去这个驿站的经营权,所以。。。。。”
赖利其实根本没有听老板说话,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侍者端上桌的一盘块头巨大的煮肉吸引了,他一手超起旁边盘子里的无味面饼,一手抓起块肉大口大口的交替啃了下去,忙的是不亦乐乎,可怜了尽心解释的老板完全落下来话茬,尴尬的站在了原地。
岁月长河,悠悠而逝。白玉以为自己会因为这漫长的孤寂,哪怕死在这幻境里,也不会有人知道。哪里晓得,一朝出境,穿越到这茫茫人世间,遇到一个萌包子,过起了平常人的普通日子。又以为养大弟弟,将他教育成人,便是来这世间走一趟的历练,哪晓得冒出来一个黑脸的兵哥哥。兵哥哥是个高富帅,忠犬体贴有人爱,白玉觉得不收了他亏了,收了他,如果命没有跟自己一样长,也亏了。奈何,还没有下定决心,就已经被兵哥哥一证解决了,没白玉什么事了。当然不是这样的,白玉只要乖乖的被军哥哥慢慢宠就好了。...
古语有云八字轻者,身虚,神弱,易近鬼!我的八字就非常的轻!不仅如此,据说我在出生的那天正巧紫薇星降世!这要是换成在古代,我必定会是帝王之相!可惜,却毁在了我的八字轻上面!这让我只有了帝王之相,却没有帝王之命!等待我的只能是百鬼缠身,死于非命!(新书更新慢可以养肥了再看!这段时间了大家不妨看一下阴阳墓师。了解一下乔胖子祖父辈们的故事!另外重生之无赖至尊欢迎大家收看!)...
被净身出户,她转身搭上前夫的顶头上司。他帮她打脸虐渣,她帮他挡烂桃花。沈玥以为,她与许绍城不过是各取所需,却没想到自己早已入了他的圈套...
2003-04赛季,NBA风云变幻,马龙与佩顿远走洛杉矶组成四大天王豪华阵容,小皇帝和闪电侠带领黄金一代正式进入美国篮坛,黑曼巴狼王答案真理UFO石佛独狼等一帮悍将正值生涯巅峰。当然,在这些注定在篮坛名流千古的名字中,还有一个人我们无法忽略,本华莱士,一个拥有两百年一遇身体素质却不会进攻的天才明星,一个带领默默无闻的活塞队重现了历史荣光的铁血狂汉。如果,一个精通攻击手段的篮球教练穿越到大本身上会是什么样?如果,这个人还带着一种名为‘完美人生’的技能吸收系统附身到大本身上会是什么样?如果,这个人还有一点点好色一点点闷骚会是什么样?每日万字更新,直到完本如若食言,自断JJ!感谢魔龙兄给本书建立了第一个QQ群,群号如下272351965,名字是超级全能王书友群,希望各位喜欢本书的朋友能加进去大家一起聊天扯淡,谢谢支持。...
7年婚姻。相见如宾,浓情甜蜜。到头来,镜花水月。倾尽所有,换来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灭口。那一天。陆漫漫怀着还不足2月的孩子,死于一场车祸。离奇的车祸,却意外获得重生。陆漫漫再次睁眼,回到还未嫁人之时。她凌厉的眼眸一紧,嗜血的微笑,风华绝代。重生一世,她誓要,血债血偿!为此!陆漫漫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拒绝渣男,毅然嫁给了上一世的死对头,这一世本不该去招惹的男人。她说,我送你锦绣前程,你助我斩妖除魔!他邪魅的嘴角微扬,低沉的嗓音道,一诺千金。精彩片段一都说文城陆家千金陆漫漫,琴棋书画,聪慧过人,贤良淑德,温柔大方,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是文城所有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男人低沉的声音显得那般的漫不经心,只是不知这般凶恶残酷,心胸狭窄,瑕疵必报,阴谋算计还表里不一的女人,是谁?陆漫漫抬眸看了一下男人,遂问道,姐都被人害得倾家荡产死无全尸了,你还让姐继续装逼?!男人眉头颤动。打个比方,当你想要放屁的时候,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憋住了,最后的结果你知道会怎样?陆漫漫一字一句,屁从嘴里面吐出来,恶心的是自己!男人脸色直接黑透。精彩片段二不是形婚吗?陆漫漫死拽着两条杠的早孕棒。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怀孕了。我身体各个器官都很健康。莫远修,重点是姐怀孕了!怀孕了!怀孕了!陆漫漫气急攻心。所以?我不打算留下她。男人微抬眸,一脸淡薄,还记得我们交易达成时我说的话吗?一诺千金?陆漫漫扬眉。记得就好。什么意思?陆漫漫莫名其妙。生个千金。男人说的慢条斯理。陆漫漫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她说过要生的吗?!简介小白,内容绝壁正剧!本文是一枚一心只想要辅助丈夫成立丰功伟业的贤妻良母遭遇最爱人背叛后,意外重生重活一世,在报复渣男的过程中重新收获爱情的豪门故事。精彩,不容错过,欢迎跳坑。PS本文架空...
(甜宠,古穿今,公主重生征服娱乐圈文)于乱世中将众弟妹抚养长大,文能招聚天下贤士,武能挂帅出征开拓疆土。终于一步步将胞弟送上皇帝位置的夏挽沅,是夏朝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