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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这座大型都市一位卓有功勋的刑警队长,杨浦城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爱岗敬业,天生就该吃这碗饭的苦命人。
他是真的热爱这个工作,所以闲暇时间,找身边的年轻警察把他们的手枪也拿来试了试,因为年轻警察普遍比较崇尚威力巨大或者款式先进,都选择了新款的92式手枪,老杨拿在手里掂量和比划一番,还是觉得心中有点疑虑。
这已经成了他的职业习惯,没事儿就会琢磨那些自己觉得比较有内容的人。
对于那个姓巴的年轻人,他并没有太多恶意揣测,当了这么多年刑警,好人坏人不说一眼分辨,还是能有点感觉的,唯独就是觉得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点说不出的味道,就值得他琢磨。
他是老警察,出警都会选择带轻巧的****式这种基本快被淘汰的老型号手枪,威力小杀伤小,也许威慑力不够,但造成误伤和危险也小,更重要的是,只有老警察才对腰上随时别着八两半感觉累赘,年轻警察就巴不得腰上一圈都跟美国警察似的,什么装备都挂齐。
这种代沟区别是很明显的。
所以老杨是把这个年轻人也归到了那一代,特别是他触碰到巴克右手食指第二指节外侧那厚厚的茧子时候,就更能有点感觉,因为这种茧子,小邵也有,他就没有。
他这种老军队出来的老警察几乎都习惯于把手指搭在扳机或者扳机圈上,自然而然就会磨出一点在食指指尖指肚上的痕迹,巴克没有。
只有新派的操枪用法才强调持枪食指要安全的贴在枪身上,必要时候才滑下去扣动扳机,就是这个滑动,才能形成那种特别的茧子,日积月累的结果,无论操控手枪还是步枪都一样。
但无论哪种操枪方式,所有握枪者虎口都应该留下点磨损茧,巴克那里却很干净,这差点让老杨忽略而过的认为他不是个枪手。
脑子里一直有点什么似是而非的东西在飘动。
直到某天很偶然的到特警大队办事,一眼就看见一大群特警训练完毕以后回来,汗流浃背的模样,灵光乍现:“手套!”
他的脑海里也闪过了巴克几乎站在烤肉炉子边都会戴着的手套上!
当然老杨明白不是那种全指的橡胶手套,而是眼前这些特警都喜欢佩戴的无指手套,只有这种把手指头露出来的手套,操枪的时候格外清晰触感,又能保护手掌和手背指节,当然也就顺带保护了虎口的磨损。
老杨就摘下这些特警的手套逐一看看打听,现在军队除非是特招的特种兵,一般都还是会有个基本训练的过程,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装备,军队也不允许使用个人装备,所以军队转业到特警的,虎口多半还是有痕迹。
相比之下警察部门特别是比较时髦的警校就很多一开始就戴着特战手套的新潮人手,那个虎口痕迹近乎没有,而警察也比较没有军队那种浓烈的军人味,这一点似乎也符合那个年轻人给老杨的第一感觉。
难道是北疆一带干过特警的?
如果不是特警,又的确是枪手出身,那就很危险了。
所以他顺手找人调了这个年轻人的户籍档案来仔细研究,纯粹是个人兴趣的研究。
方灵颖也在做研究,她协助刑警队清理完一个案子,很快接到邻省一个协查案件,就自己开车过去了,没多远,四百多公里而已,中间还要经过一些风景区,她就喜欢这样假公济私的顺便自驾游,似乎只有在那些有灵性的山水之间,才能暂时摆脱自己那有点独特的个人爱好,更正常一点。
于是这段时间她也就没出现在巴克的烤肉摊上,当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亲近到她外出公干还要给巴克说一声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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