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0527地区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们是工农的子弟兵!我们是人民的武装!从不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直到把反动派消灭干净!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
军歌嘹亮。军车将战士们送往另外一个地方,而车内,战士们用欢歌笑语来冲淡内心的忐忑不安。
龚晓宇站起身,扶着岳顺对大家说道:“来,我们再来一首!都给我大点声啊!”
“大河向东流啊!预备——唱!”
“大河向东流啊!新兵老谭牵着狗啊!哎呀依儿呀……哎嗨依儿呀!看到新兵他放出狗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新兵赶紧快点走啊!……”
给力!
龚晓宇正得意自己的成名作被传唱的如此富有影响力而想要夸赞的时候,角落的里汪鹏大叫一声冲他扑出了过去,在狭小的车内龚晓宇连跑的地方都没有,一时间,闹成一团。
开车的司机笑了笑,对副驾驶的战友说道:“他们闹腾的可真欢。”
“让他们闹吧,不能气氛太沉闷了。”
“祝他们好运吧……”
渐渐的,战士们闹够了都开始休息了,足足五个小时都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一个个都沉睡了过去,企图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到了另外一个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那是不可能的。
0527地区,位于西南边境贴近过国境线的地方,地势复杂,曾经有古诗就有过形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这不是没有道理,这里是少数民族的聚居的地点,地势低洼起伏不平,高山已经算是高原地带了,海拔1500米—2000米,而盆地地区也有300米以上,因为降水的充沛,这里也是多动植物生长的地区,也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
这里几乎都是少数民族,其中以布依族居多,拥有很多原始的寨子,他们大多保留着他们民族所特有的生活习惯,不过相对来说也比较贫穷和落后一些。
这些地貌和风土人情的影响下,茂密的原始丛林和广阔的国境线也给犯罪团伙提供了便利,加上这个地区本来就比较贫穷,所以走私比较猖獗,大家也都知道,西南边境是流入内地毒品最多的地方,在这里驻防的士兵们对此早已经习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随着汪鹏的“叫声”,战士们纷纷下车,这才发现来到了军营,和红鹰旅的连部差不多,只是训练场小了不少,同时也简陋了许多,都是一些帐篷,远处,也有一队人马收拾好了行囊在集合着。
整个营区位于半山腰上,蜿蜒的一条公路一直到山脚下,远远望去整个营区都被雾气笼罩着,很有一种群山万壑的感觉,都是土路,附近可以隐约看到一些山寨,可以知晓的是,这里是一个远离城镇的地方。
老谭从队列中走上前,对他们的上尉长官敬礼说道:“老徐,我们来了。”
他口中的老徐点点头,苦笑着说道:“等你们很久了,可惜我不能和你叙旧了,你了解这里,我就不用多说了。”
说着,他们便上了刚刚停下车,这就是所谓的换防了,突击排和侦察排来了之后就没有他们什么事情了,拖着自己的背囊离开了这里。
在营区的另一边,有着两个帐篷,上面印着一只伏地的雄鹰,一旁的肩章标志红鹰旅的士兵都格外的熟悉,正是猎鹰特种大队。而说话间,一个带着闪电利剑肩章的上校也走了过来。
老谭敬礼喊道:“报告首长!红鹰旅侦察连一排,警卫连突击排前来报道!需到68人,实到68人!请指示!”
“请稍息。”
“是!稍息!”
“同志们!”
众人立正,那中校挥挥手,继续说道:“请稍息,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猎鹰特种部队的中队长,我叫肖胜,是0527地区军事总指挥,相比于你们,我更熟悉这里的环境,他成了我的第二故乡,我大半的军旅生涯都在这里度过,从今天开始,你们都将服从于我的命令。”
“有很多同志还没有搞清楚到这里的目的,简单的说,这里的一切军事活动都需要我们来完成,我们不是驻防兵,却要帮助他们,准确的说,我们是来协防的,所有的军事活动都有我们的身影。”
肖胜中等身材,大概30多岁的年纪,带着略微的抬头纹,黝黑的皮肤让人看了就知道是一个严厉的首长。
“你们将有一天的时间来了解环境和归纳你们的生活,这些都不重要,我需要你们立刻做好战斗的准备,从今天开始,你们的枪械中不允许再有空包弹。我的话就这么多,解散!”
到底是特种部队的指挥官!一点都不墨迹!
原生家庭的伤害有多大,或是自卑懦弱,毫无自信或是暴力成性,锒铛入狱亦或撕裂婚姻,妻离子散无数次痛彻心扉的感悟后,有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
盛传厉氏的总裁高富帅占了两样,缺的那一‘帅’是因为他太丑,不敢示人。没想到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后,厉总裁的喜好彻底变了,每天都要牵着小女人的手逛逛街,看看电影,必要时伸手掐断小女人身后的一朵朵的桃花,乐此而不彼。那时人们才知道,厉总一点也不丑,那个小女人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捡了个宝。...
我只是个医生,首富是我媳妇!出身中医世家的现代杰出青年医生方乐章,一觉醒来重生到了九十年代,成了九十年代的医学生方乐,还因为身患肺痨休学在家,成了人人嫌弃...
请不要用你的年薪来挑战我的零花钱,因为我一个月一千万零花钱!...
她是被他抛弃的人。也是他用尽手段娶来的妻子。本以为这是他一时兴起的另一个游戏,她避无可避也就奉陪到底。人人都说她是陆少心尖上的女人,因为只有她敢甩他的脸子,而他始终微笑着说她开心就好。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他最憎恶反感的女人,因为他眼睛一眨不眨就把她丢在荒山野岭不闻不问,为了逼她无所不用其极。后来他如愿以偿,她被扫下堂,那天下了大雨,她身下鲜血淋漓,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却笑着对他说了九个字,那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究竟失去了什么。时过境迁,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世间,面孔千万,你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