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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性可以做为识别真爱的信号的话,花与蝶觉得自己找到真爱了。
穿着衣服的阿娇或许美艳多情,善解人意,相处起来十分愉快,两人的步调也非常合拍(这样看起来也很有真爱相);但脱下她的衣服后,花与蝶愿意用百分之百的精神去领会她的美妙之处。
这让他第一次考虑起找一个长期的情人的必要性。
如果这个情人不介意他结婚并长期处于地下状态;
如果这个情人不介意他偶尔会去打打野食;
如果这个情人不介意他还想泡她妹妹……
花与蝶从浴室里出来,心道世事难两全,还是别想太美比较好。
他回到卧室,没看到人,跟着听到厨房有声音,以为体贴又贤惠的情人打算给他做顿夜宵,于是找到厨房,看到情人手里拿着把剔骨刀对着窗户——
花与蝶:“……”
感谢美剧。在这一刻犯罪现场、海军罪案调查、汉尼拔从他脑海中飞过。
所以他站在走廊门口,退后一步就能躲进书房上网报警,问:“怎么了吗?”
突然一个女鬼扑到床上准备咬人——你说怎么了?
阿娇手里握着刀,刀尖冲外。人是鬼变的,人怕刀,鬼也怕刀,敢冲着刀尖面不改色冲上来的勇士是很少见的,所以这个方法既简单又好用。
她道:“……我想做个汤。”
“我现在没有胃口。”在情人手上有刀的前提下,他再大胆也不敢靠近。
阿娇听出话音,她正好也想走,居然有女鬼缠他!她只是想找个人占点便宜,没打算冒风险。
“那我先走了。”连再见也不说,阿娇穿上衣服拿上包就走了。
花与蝶多少松了口气,他走进厨房,不自禁打了个寒战:厨房像冰库一样凉,比客厅里至少要低五六度。
他打开冰箱,竟然觉得冰箱里都比厨房要温暖。
“奇怪……”他拿了罐啤酒就赶紧离开了厨房,回到卧室坐下来,刚才荒唐时搞乱的床还没收拾,他只好拿起晨衣、手机去隔壁睡,刚躺下就睡着了。
“宝宝……”
“宝宝……宝宝……”
一声声过于甜腻的呼唤慢慢把他叫醒。
这个声音他不太喜欢,但他克制住了不悦,因为他认出了这是他一个情人的声音。
他所能做的就是翻了个身,背对那个声音的主人,希望她以为他还在睡,不要再来打扰他。
但那个女人轻轻趴到床上,趴到他的背上,尖锐的指甲刺痛了他的肩,她紧紧趴在他的背上,有些沉的头放在他的肩窝,湿热的吐息吹到他脸上,散发着一股混合着化妆品香味的奇特臭味。
“宝宝。”女人把嘴凑上来想接吻。
这人有口臭。花与蝶有一瞬间的清醒:他不会跟有口臭的女人交往啊。
但这一瞬间很快过去,留在他脑海中的印象仍是:这是一个他熟悉的情人。
就是……他想不起来她是谁,叫什么名字了。
不给情人难堪是他的准则。所以他主动伸手搂住她,避开她有嘴,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宝贝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女人意外沉默了很久,趴在他的怀里,好像十分依恋他。
花与蝶条件反射的在她的额头上连吻了好几下,“宝贝给我做早餐了吗?宝贝太辛苦了,以后不要这么辛苦,多陪我睡一会儿就行了。”
女人轻轻嗯了一声,带着哭泣的声音仍然很熟悉。可他还是想不起来。
她死死抱住他,指甲尖得很,他的胸口和肋骨都有些刺疼。
两人就这么相依偎着。
早上起来,花与蝶觉得头一阵阵发疼,就像感冒那样。他按着太阳穴缓慢起床,吃了两片感冒药,打开手机备忘,一面换衣服,穿衬衣时一伸胳膊,突然发现肋骨两侧都有红色的伤痕,他对着镜子看,尖锐的血痕像猫爪痕一样,却比猫爪痕要重得多,也粗得多,同样的肩头也有指甲刺出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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