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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埃里克。
我出生于光湖部落。
从圣湖森林流出的溪流穿过红枫部落一路向东,在银月湾南部的沼泽与洼地交汇,重新汇聚成大大小小的湖泊,东归入海,而光湖部落就位于星罗棋布的湖泊与岛屿之间。如果在白天,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湖光山色,赏心悦目,这也是光湖部落名称的由来。我想,先祖们选择这里定居,一定是爱极了这湖畔的美景。
阿爸是强大无畏的战士,妈妈美丽温柔,我的伯父是部落的首领,一度,我有一个部落里令人羡慕的家庭。我还有一个哥哥,时光模糊了记忆中他的长相,我只记得,很小的时候,跟着哥哥偷偷下湖捕鱼,湖里有很多危险的生物,大人不允许我们靠近,所以那天晚上一向对我们很和蔼的阿爸还有伯父发了很大的火,狠狠的收拾了我们一顿。直到现在,我都不想去回忆那天的情景,毕竟光着屁股当众被木条揍得皮开肉绽,让我在围观的小伙伴们面前很是丢脸,直到后来我把他们一个个揍服,让他们不敢再提这件事。
对了,尤其是那个叫快桨的,他是部落里白胡子长老的孙子,被我打了不服,还想找疼爱他的爷爷帮他找回场子,哈,你猜怎么着?他又被他爷爷拎着棍子一路追打到隔壁村门口,白胡子长老是个明事理的人,他说打不过就够丢人了,不向着自己揍回去,还依仗大人去帮忙,丢人!嗯,这话我非常认同,所以我后来经常以切磋武艺为名去快桨家串门,并和白胡子长老成了忘年交。
嘘,周围没人吧?你们别传出去啊,主要是因为,切磋时快桨总打不过我,每当这时候,老头气的白胡子一抖一抖的样子特好玩。。。。。。。。哈哈,不许说出去啊。。。。。。。。不然我怕快桨和我翻脸。。。。。。。。
好了,这些都是后话。当时被伯父和老爹打了,丢人就丢人吧,可是我和哥哥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因为我俩抓了一条大白鲑,那时候,我们可乐坏了,这是我俩的第一份猎物!也不枉哥哥回去的路上,手臂被水草划了个大口子。
唉,也是那天,我惊奇的发现,哥哥的血和我们不一样,是黑色的!
之后不久,部落里来了人,他们说是从白塔城来的,白塔城是十二部落的中心,听见多识广的白胡子长老说,十二大部落的大首领就住在白塔城,住在很气派的房子里,听说,大首领住的房子和我们不一样,既不是小木屋,也不是那些大部落首领住的石屋,而是钢铁做的铁房子,以及传承自女神的铁王座。
我当时还是很奇怪,为什么要叫大首领呢?大首领和我们光湖部落首领哪个大?既然是首领,为什么我们从来没看见过他?我伯父就是我们光湖部落的首领,全部落的人天天都能看见他,伯父常说,身为首领,就应该站在所有人都能看见的地方,给与自己的人民以信心和希望。他还教会我一句谚语,“欲戴王冠,先承其重”。
王冠?是伯父祭祀先祖时呆的那个花里胡哨的鱼骨头套吗?我很久没弄懂这句话意思,又跑去问白胡子长老,老头脾气真古怪,居然还莫名其妙生气了,他闭门送客,只是我没走出多远,就看见他又双叒叕操着木棍追打他的孙子快桨。。。。。。爷孙俩风一样从我身边过去,咦为什么要说又?
直到很久以后,在伯父得葬礼上,白胡子长老对着整个光湖部落的人,将这个花里胡哨的头套又戴在了我的头顶。属于光湖部落的鱼骨冠冕戴在头上,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硌得我脑阔疼,心里却又是一轮滋味,欲戴王冠,先承其重,那时的我,已经明白了这句话得含义,嗨,这个头套真重!
额,一不小心扯得有点远,回想起那天,模糊的记忆里,阿爸和伯父面色复杂地送走了哥哥,妈妈对着湖水偷偷地抹眼泪。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哥哥的消息。
随着长大,我逐渐知道了荣耀之火洗涤大地,女神救世的传说。而黑血血脉,是女神的恩赐。部落传说,荣耀之火灭世,天降女神,天生黑血,拯救部落们的先祖,现在所有的十二个大部落中,所有出生的黑血的孩子都得到了女神的祝福,他们将会被集中起来,送至十二部落的中心,白塔城,接受现任部落大首领和祭司团队的教导,而现任大首领死后,新的十二部落的大首领也将会从他们之中选出,在祭司协助下完成火种转移仪式后,宣誓就任。
换句话说,每次新的大首领的选拔,只会有一个候选人活下来。。。。。。
小时候听说,出身冰之国的大首领,率领十二部落联军去攻打山地人,想救出被抓的同胞,结果死于山地人的武器“天火”之下,十二大部落又一次换了大首领。新的大首领是个13岁的小姑娘,叫雷克萨,出身火狐部落。。。。。。唔。。。。。。就是那个盛产女战士的部落,咳咳,不愧是他们火狐部落出来的女人。。。。。。
唉,只是同时,这也意味着我的哥哥,他的战斗结束了。。。。。。阿爸,妈妈,伯父,还有我伤心了很久。
“埃里克,我的孩子。。。。。。埃里克。。。。。。”部落人一般随意的以绰号代替名字,比如那个快桨,因为他从小划船很快,比如伯父的侍卫绿网,因为出身于加入我们部落的流浪者,第一次参加狩猎时用藤蔓编织了一个渔网。。。。。。有正式名字的基本上都是出身部落高层,听说,这是荣耀之火降临前的习惯。老爹虽然是勇武的战士,但是显然是个大老粗,地表部落中最有学问的人是白塔城的祭司,伯父盛宴款待了来自白塔城的祭祀,在他的央求下,祭祀醉醺醺地给我起了个埃里克的名字。
伯父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单身,但是记忆中他对我一直很好,几乎把我当成了亲生儿子,不,应该说,他对我比部落里其他人对自己亲生孩子都好!
“埃里克,Eric(原意,希伯来语,领导者),欲戴王冠,先承其重,呵呵,呵呵。。。。。。”很久之后的一天,我拿着酒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在湖边又哭又笑。
那是个荒年,食物不够,阿爸所在的狩猎队不得不出海捕鱼,沐浴过荣耀之火的海洋生物更加危险,最终,听回来的人说,阿爸被一头变异的鲨鱼拖走,葬身鱼腹。
狩猎队回来的晚上,部落里星星点点的灯火亮起,零零散散的渔舟停泊在岸边,远远望去,袅袅炊烟汇聚在一起,仿佛给湖面的上空陇上一层薄纱。人们轻轻唱着挽歌,送别逝去的亲人,狩猎队带回来的鱼让部落渡过了饥荒危机,可是阿爸,我的阿爸,再也回不来了!
回去的夜里,透着渔船上摇曳的灯光,我看见了妈妈,我那温柔美丽的妈妈,伯父,我那和蔼慈祥的伯父,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我眼中的世界就这么随着渔船摇摇晃晃。。。。。。
几个月后,伯父娶了妈妈,成为了我的继父,他对我更好了,突然间,我觉得自己有些多余,意兴阑珊地带着酒走出了热闹的小屋,怪不得,白胡子长老隐晦地告诉我,我和伯父有一样的胎记,呵呵,呵呵。。。。。。
成年后,我拿着父亲留下的长矛,以及自己制作的绳索,不顾母亲和伯父的阻拦,架着自己做的小船,扬帆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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