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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很干净,有阳光的味道,像江城三月的天气。
但大衣不是崭新的,很明显被人穿过。
不知道是心态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林可馨莫名其妙就嗅到了一股刻骨铭心的冷冽气息,这股气息夹杂着淡淡的,她无比熟悉的烟草味,一下子就渗透进了林可馨的血液,让她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阿宸?阿宸?是不是你,阿宸?”
抱着羽绒大衣,林可馨有种冲动,她要去找夏云,问问清楚。
刚从沙发上艰难地爬起来,手机就响了。
文轩的声音温柔地传来:“可馨?衣服拿到了吗?”
林可馨愕然。
“师兄?这件羽绒大衣,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难道你想穿康健的?人家有老婆,和夏云还很恩爱,不会自作多情借衣服给你穿。”
文轩极少开这种荤笑话,林可馨本来应该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心口堵得厉害,失望像潮水般席卷上来,居然发不出声音。
像是感受到她情绪不佳,文轩又问:“怎么了可馨?你不舒服?”
“没有没有。”吸吸鼻子,林可馨不死心地问:“师兄?你从来都不穿黑色,我也从来没见你穿过样式这么老气,这么难看的衣服。现在怎么会……”
“芝加哥的冬天非常冷,出门在外主要是保暖,要那么好看做什么?偶尔穿一下黑色也挺好。再说,黑色耐脏,冬天我总穿淡色的衣裳,清洗起来也很麻烦。”
“噢!”
又和文轩闲聊了几句,林可馨挂断电话,抱着羽绒大衣坐在沙发上出神。
过了很久,她才抱着羽绒大衣上楼……
慕景宸是在夏云走进林可馨家的时候想起来那件羽绒大衣是自己的。
他的衣服比较特殊,十件有九件半都是黑色的。哪怕做工再精良,样式再多变,颜色却单调得让人厌倦。
慕景宸并不是特别喜欢黑色,黑色是一种极难驾驭的颜色,一旦穿不好,会显得人非常猥琐。
他穿黑色,只因这种颜色给人的感觉特别冷,还很压抑,能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股气场,给竞争对手带来莫名其妙的威胁。
当初他接手景辉集团,很多人都不服气他,他能在短时间内将景辉集团全盘掌控住,除了残忍血腥的铁腕手段外,还有自身给旁人带来的威压。
而这股威压,在慕景宸确立威信前,黑色的西服绝对是个重要因素。
慕景宸为人本来就低调,性格又冷漠,不管在什么场合下,黑色衬衫和黑色西服,都让他多出几分旁人不敢正视的冷硬。
后来,慕景宸就习惯了,懒得再换别的颜色。
但他知道,喜欢黑色的人不多,好端端的年轻人,一身黑色西服,都会感觉老了好几岁。
尤其是和林可馨唇齿相依的那段日子,林可馨虽然从没说过,但慕景宸知道,他的女孩不喜欢他穿黑衣。
林可馨偶尔为他购买的几套衣服,都是颜色比较淡的T恤和休闲裤,甚至还有连帽衫和牛仔裤。
慕景宸虽然很喜欢林可馨给他买衣服,但这么幼稚的衣服他当然不会穿,感觉出去自己跟没长大的二逼青年似的。
这件羽绒大衣也不是新买的,是慕景宸前几年冬天去纽约参加金融会议临时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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