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到了宋水水读大学的时候,宋征明手里已经攒下不少钱了。宋一鱼在部队上没什么花费,宋征明就想着先把房子买了,钱在手里就是个死东西,花出去才能咂摸出点意思。他开着车送宋水水去市里上学,跑了几天又叫来陈尔觅,两人一人拿了一套房,就挨着对门。
宋征明的房子买来留给宋一鱼结婚的,压了贷款要留些钱做生意,不打算往外租。陈尔觅爹娘都走了,自己也是个不婚的主儿,买房子实在是个意义不大的行为,但既然买了,想着闲着也是闲着,他也贷了笔款,投了一部分到宋征明的生意里,剩下的自己又泡在市里大几个月,把房子给装了,打算租出去赚几个钱,可装完自己实在是满意,到中介挂牌的时候实在舍不得,到底打算闲养在手里好了。临走又开车跑去了宋水水的学校,把钥匙给了“小女儿”,告诉她累了就过去歇歇。
后来有一回他跑了一趟隔壁市的私厨生意,时候不早了,再回镇上是嫌累又嫌远,晚上就打算歇在市里,可他进了家门才知道,宋水水干脆就搬进了这里。
陈尔觅已经三十好几了,他房子买的小,就放了一张床,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住在一起,哪怕是从小带着长大的,心里还是别扭。他和衣睡在客厅里,夜里宋水水起来上厕所,明明什么动静都没听到,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张老脸羞的发红,等宋水水关了门进去,陈尔觅忍不住给了自己一巴掌。
从市里回镇上要换三趟车,两个小时。宋水水不是个娇弱的,但宋征明这几年就是要把她当宝贝待,每次都要去车接她回来。
陈尔觅自从打上了鱼,就养成了个习惯,他生日那天一定要出船,在船上过。前一天宋征明和另外几个兄弟陪他吃了个饭,喝了不少酒了他也坚持要回下潭村,宋征明知道他那怪习惯,连夜把他送回家里安置好就回去了。
陈尔觅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船上的东西都是完备的,他换了件衣服就上了船。他这船烧油,开了阀一下子冲到了浅水河的中央才停。
浅水河里多的是鱼虾,算是个富裕的河,这里的人世世代代的捕捞,也没有毁了他根基,很多人都不打鱼了,更多人下了河也打不到鱼,陈尔觅这么多年来倒是一直顺风顺水,他觉得这河待他好,给他口饭吃。他生在五月底,河水还泛着凉,他没管,脱了个精光就往河里扎,游出了一里远又扎了个猛子在水里潜了一会儿,才畅意的往回游。就当他游到船边的时候,阳光反着船上的一点,亮的直晃他的眼,陈尔觅抬起手遮了一下,再放下才发现是根链子,陈尔觅顺在那根银链子往上看,就发现了一双看了好多年还是觉得实在漂亮的眼睛,干干净净的,清清冷冷的,像浅水河一样的眼睛。
陈尔觅浮在水上,巴着船边,失了智一样的看着那双眼睛。他想不到为什么“小女儿”这会儿会在自己的船上。
先受不了的人是宋水水,她拨开藏了自己一夜的渔网,几十斤的渔网从她身上摘干净,她才站了起来,她昨天特意换了一身白裙子,好和渔网分不清,头发也团成了一个小团,这会儿已经全都乱了,她索性伸手拨了几下,那绸缎一样的长发一下子全都绕开散在风里,又被风打回裹在了她身上。
宋水水走到船边伸手,“陈尔觅,凉,上来吧。”
陈尔觅看着她白嫩的掌心,理不清头绪,半天也说不出话,他就想再回水里。
宋水水就像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你还要游?那我也下水吧。”
陈尔觅这次倒是马上摇了头,宋水水的裙摆上就多了几朵水花。
他数十年如一日的剃板寸,这会儿沾了水,只是让那张脸看起来更有些劈立千仞的感觉。
他就要上船来,然而想到自己没有穿衣服,探上来的半个身子又缩回了水下。他凉的一个激灵,就听到细甜的声音说,“上来吧,都看过了。”
陈尔觅穿衣服的时候,宋水水还站在那处,不避不让的看着,陈尔觅也算是风月里滚过的人,这会儿却伸了几次手都找不对袖口,一句“你转过去。”就像糊在了喉咙里一样,近乎羞涩的穿完了衣服。他隆起手点燃了烟,连着抽了两根才找到声音,可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头绪还是不知道在哪里。
“水水,你怎么在这里,你爸爸知道么?”
“他会知道的。”
“水水,你这样是要做什么?是要叔叔给你买什么么?”
“陈尔觅,别绕了。”
陈尔觅不是傻子,他隐约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她能想,他不能。陈尔觅不再看他,他转过身,觉得这个生日没法过了。他要去把船开回去。
“陈尔觅,我知道你知道。我就是那个意思。”
陈尔觅没有应声,也没有回头。他操过方向盘,猛的把船打弯开回去了。
有风吹过来,宋水水的长发和裙摆一起打着旋儿,她看着那个处处都透着不自在的背影,很愉悦的笑了。
“陈尔觅,你可以躲。可你躲不掉的。”
陈尔觅守着船头,一根接一根的抽烟,阳光越来越大,却都照不进他蹙起的眉间。风里夹杂着云烟浓烈的味道,宋水水深深吸了一口,用手拨弄被划开的河水。
眼里是一种细碎的光。好像有什么事情豁然开朗一样的开心的光。
陈尔觅把船靠了岸,径直跳下去从水里淌了回去,至于宋水水是怎么走的,他一点也不想管。
管事就是找事。
—————
两年多以前写的了,当时算比较冷门的想法,翻文档的时候看到的,随手传上来,没想到收藏竟然涨起来了。这篇很短,一万多字。可想而知也写不了什么多深刻的东西,逻辑和内容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我的习惯是短篇不修,这篇有问题的地方也不会再改,会快速更完。
大家随便看看就好。
封神之后,已千年。截教圣人自困碧游宫,三界太平。此时,燃灯古佛尚未入灭,释迦如来还未降生。此时,西方婆娑世界,还未开辟。此时,八戒还是天蓬仙,猴子还是石头,金箍棒也还只是定海神针,就连金蝉子,也只是一只金蝉。碧游宫中的通天教主,却已悄然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与来自现代的便利店老板徐吉,每日互换一次身体。于是,现代社会多了一个混元无极圣人。而洪荒三界,则多了一个懵懵懂懂,不知道法神通,却有着圣人道体,无数先天灵宝的凡人。...
魏君确认自己被杀死后就能直接无敌,于是他开始疯狂的作死。然后,他发现这个世界有毒。当初仙门凌驾于朝堂之上作威作福,满朝文武包括朕皆对仙人卑躬屈膝,只有魏君一身是胆,视死如归,在众目睽睽之下大骂朕有辱帝王尊严,更是直言仙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时朕就下定决心,如此忠臣,朕一定要护他周全。仙人说我是天煞孤星,所到之处死亡如影随形。我秉公执法,却被嫌弃给人带来了噩运。我无私的帮过很多人,我落难的时候却只得到了千夫所指。直到魏君的出现,他对我说,我没有错,他不怕死。纵然我的生命只剩黑暗,他也愿用性命舍命燃灯照耀在我身上,让我重见光明。如此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魏郎请务必不要推辞。我初见魏君的时候,魏君还很弱小,而我是被上界追杀的盖世魔君。我告诉他,救了我就等于和众神为敌,会死的。魏君笑着对我说,死则死耳,何惧之有?我一生纵横无敌,看透了凡间的残酷与仙神的虚伪。直到遇见魏君,我方知这世间当真有视死如归的真英雄。魏君我只是想死,怎么就这么难呢?...
我是龙,我骄傲了吗?是的,我骄傲了。这是异星龙族在地球上生活的傲娇日常。...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盛传厉氏的总裁高富帅占了两样,缺的那一‘帅’是因为他太丑,不敢示人。没想到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后,厉总裁的喜好彻底变了,每天都要牵着小女人的手逛逛街,看看电影,必要时伸手掐断小女人身后的一朵朵的桃花,乐此而不彼。那时人们才知道,厉总一点也不丑,那个小女人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捡了个宝。...
十洲之地,广袤无边。三岛隐觅,仙神难寻。浩渺碧落之上,无尽黄泉之下,又是何等所在?本书又名清微道长平淡而又幸福的成道生涯清微那碌碌无为金手指蹉跎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