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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三(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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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若无的声音,在叶音竹内心深处响起,声音凄婉而清脆,那起伏不定的情绪,仿佛在寻这一个奇妙的旋律悄然倾诉,

“我是神手中的一颗珍珠,在神的手中,我轮回了五百年。

五百年前,别人叫我明珠。我是一个叫蓝明珠的姑娘。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叫秦治的男人。他比我大二十岁,但我依旧喜欢他喜欢到毫无顾忌。记得那是一个朝阳满撒的早晨,我为了追寻一只可爱的白羽雀儿而到了一片枫林。然后我听到了琴声,清澈的、婉转的——像平静的溪流恬然,那是天簌之音!

我看见他了,秦治,一个轮廓分明的白衣男子。他端坐在满地的红叶之间,额前的发鬓微微的垂在脸庞,双手轻如流水般在他面前的橙色琴身抚过,随之而出的是万物皆醉的天簌之音。从那时开始,我便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随着那婉转流云的琴声,伴着漫天的红叶飘落,我情不自禁地舞起了《霓裳》。就这样,我在漫天满地的红叶中为一个陌生的白衣男子而起舞!

蓝迪亚斯的蓝家,权倾天下,财甲天下。可我多么希望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啊!但我不是,我是蓝明珠,是蓝家家主唯一的掌上明珠。秦治,那个大我二十岁但我喜欢得不得了的男人,只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甚至还是一个吟游诗人,连神音师都算不上的吟游诗人,靠弹琴卖艺为生——

“身份寒碜,年岁太大,有损蓝家颜面,不——配!”父亲这样说。然后我们被限制了来往。

但我是蓝家大小姐,我从来没怕过任何的事任何的人,我是父亲唯一的女儿,所以即使也见过他活生生地打死犯错的仆人,我还是不怕他。

我千方百计地去找他,坦白地对所有的人说:我爱他,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在一个下着淅沥小雨的晚上,我再次偷跑出去找到他时,却看见他已经倒在了地上,而他身上的血,如同一朵鲜红的蔷薇般在黑夜中绽放!

“父亲做的,是他,是他……”我这样想!

他曾经对我说:如果我高兴一次,他或许只能为我高兴几天;但如果我伤心一次,他却一定会为我伤痛几年。但现在是我的父亲杀了他!我没有流泪,因为泪已经流在了心里——我满脸张狂地笑,如同百合花一般肆无忌惮地在风中跳耀,妖异,诡秘

——那是父亲的杰作!

……

——我发誓,我只是想吓吓他的,我真的没打算杀了父亲。是我放那条蛇在父亲的床上的,那是我对他杀秦治不满的报复,可我真的没准备要杀他。但事实只有一个,我杀了我的父亲!是的,我杀了那个爱我宠我任我胡作非为甚至拔他胡子也不会和我瞪眼的父亲!无论他怎样的不是好人,但于我,他是一个好父亲!

于是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怎么值得我留恋,我用剪刀在手腕上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笑了——了无牵挂。

我成了神手中的一颗珍珠,在神的手中,我求了整整五百年。自从我知道了神的存在,我就明白一切皆有可能。我求神让我去见他,神总是对我说因果乃天定,缘已尽,即使你再见他,他也不认识你了。我说我不介意,我只是想看看他,看看那个让我爱了五百年思念五百年的男人。

神说,我已经是神的一部份,如果我一定要去,记住一定不要流泪,神讲求心境不能沾染尘世间的一切、不能影响尘世间的一切,心静——不惊,不喜,不悲,不愤。

我说我不会,理由是我在神的手中已经轮回了五百年,早已经有了神缘。我只是去看看他,了却一段心愿,然后便回来,在神的手中继续我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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