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 冲锋的骑士(第1页)

弗莱森今年三十六岁,盗贼公会里为数不多的几位黄金阶公会专属刺客,但他的名声即便是在公会内也默默无闻,更别说在外界了。

这正是盗贼和刺客这种黑暗中的职业所追求的。名声这种让很多人趋之若鹜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拖累,当一个黑暗职业名声显赫众人皆知的时候,离死亡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所以,像弗莱森这样默默无闻的,才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刺客。

不久前,他在盗贼工会接到了这个护卫任务,加入了这支挖掘队,最后跟着大家走到了危险的变异蜘蛛面前。

他也跟着进入了魔力池,并没有临阵脱逃,这可是很意外的结果。像这种明明可以置身事外却要自寻烦恼的事,很多刺客和盗贼都会选择悄悄离开,毕竟赚不到报酬事小,把命也丢在里面可就不好玩了。

但是弗莱森没有,他很有职业道德的跟着大家一起进去了,当然,他不是不想溜,如果换个时间,他早就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他是不能溜。

本身他接受这个任务,就有着另外的目的,那可是关系到一笔巨额酬劳的另一项任务,酬劳高到让他绝不愿放弃,所以他必须跟着来,否则万一任务目标死在这里,他一个铜币都拿不到,那样估计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所以他进来了,进门的过程中就隐去了身形,连传奇阶的变异蛛母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和那些愚蠢到和敌人近身搏杀的盗贼不一样,刺客可是高贵的艺术家,直取目标一击毙命,一击过后飘然而去,让血腥的刺杀变成艺术,这才是刺客的战斗风格,所以斩首行动当然是弗莱森的第一选择。

修尔并不是很了解帕瓦帝加的刺客,但是他自己在故乡时就客串过很多次刺客,潜入重兵防守层层警戒的敌人腹地,连续今天不吃不睡的隐藏在暗中等待时机,当敌人露出破绽时一剑刺穿敌人首领的喉咙,剑光乍闪,血色弥漫,生死只在弹指之间。

刺客之间,很多习惯是共通的,即便不在同一个世界也一样。因此修尔可以很清楚的猜到弗莱森的想法,也能估计到他的大概位置,就是因为换做是修尔自己,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当修尔接过指挥权,第一次高声下达命令的时候,弗莱森距离巨大的变异蛛母已经不到十米了,近到他甚至可以看清蛛母身上坚硬的刚毛和狰狞的花纹。他的周围,已经没有任何一只小蜘蛛存在,小蜘蛛都去围攻猎物了,蛛母身边一点防备也没有。

按理说,正常方式是很难保持潜行姿态,穿过潮水一样的小蜘蛛抵达它们背后的,但刺客从来都不按正常方式战斗,他们有太多花样可以出人意料了,比如说,一双鞋底中央嵌着一根半米长铁钉的特殊短靴。

这是刺客们用来通过密集的地面陷阱地带的特殊道具,普通人穿上去,就像踩着高跷一样,而且是底部极为尖利的高跷,根本无法站立,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老练刺客,才能熟练操控进退自如。

凭着一双鞋,弗莱森只花了几秒,就到了蜘蛛群的背后。不过,蜘蛛是一种很警觉的捕猎者,弗莱森始终在寻找攻击的机会,但每次找到的机会,都无法保证自己全身而退,因此他每次都放弃了攻击。

很正确的选择,耐心,才是一个刺客最重要的素质。忍耐、等待,这是刺客最锋利的武器,传说中,一个无名的刺客,藏身在小小的保险柜里忍耐了十五天,最终一击贯穿了目标的脖子,所以弗莱森不怕等待,机会总会降临的。

的确,机会终于降临了,修尔给他送来的机会。

修尔开始那些嘱咐,在他听来都是废话,近距离观察了蛛母这么久,弗莱森早就放弃了一击致命的打算,传奇阶的变异魔兽,想一击杀死太不切实际了。所以,修尔絮絮叨叨嘱咐了一堆,在弗莱森看来毫无意义,不过有一点两人倒是不谋而合,弗莱森最终定位的目标,也是蛛母的两只右腿,这也让他高看了修尔几分。

正因为高看了对面几分,因此当修尔说出行动安排的时候,弗莱森多想了几个环节,马上明白了修尔的真正意图,这个家伙真是圣职者吗?一旦指挥起战斗来,还真是阴险呢。

让弗莱森攻击,让达克配合?不不不,会安排这种战术的人,绝不可能把刺客的位置和意图都估计得那么准确,能做到这一步的,必须是了解刺客的人,而这样的人肯定知道,想让刺客在指定时间上主动发起突袭,是绝对不可能的,能控制突袭时间的,只有刺客自己。

因此,这个新指挥官的命令只有一个意图,说是让达克配合弗莱森他自己的攻击,其实刚好反过来,突然冲过来的达克才是吸引蛛母注意力的诱饵,价值就是为他创造机会。

弗莱森确信,自己猜的绝对没错,否则,如果真是想要联手配合,那个短途冲刺速度比达克骑着梦魇兽更快的女剑士其实比达克更适合这个任务,让达克来,完全是因为他的防御力比女剑士强的多,能多吸引一会注意力。

想通了这些,修尔的最后一条命令刚好也到了,决战就此打响。

俯下身体,架好长枪,斗气灌注在枪身,就像曾经做过千百次的那样,达克做好了冲锋的准备,就在他准备启动前,耳边传来修尔严肃的声音:“不要恋战,最多五秒就必须返回,另外你记住,多防守,少攻击,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完全放弃攻击。”

热门小说推荐
今天打败年级第一了吗

今天打败年级第一了吗

江迟珩小姑娘,你要什么时候才愿意做我女朋友啊?林姒不可能,除非你能打败我。林姒是新转校的年级第一美女学霸,而江迟珩是众所周知的倒数第一学渣大佬。第一眼见到她,江迟珩就看上了这位姑娘,费尽心思地追求人家,结果人小姑娘说,只要他能打败她,她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从此以后的大佬江迟珩,拼命地在打败年级第一的道路上奋斗…某天,少年手里拿着几张高的试卷,二话不说把人按在墙上吻。第二天,这件事就上了学校论坛的热门。倒数第一学渣大佬×年级第一美女学霸...

我有一个熟练度面板

我有一个熟练度面板

三年又三年,三年的时间别人家的穿越者早已经称皇称帝,成为大佬中的大佬。然而,穿越三年,带着个能看不能加的破烂熟练度面板的张清元,还只是云水宗数万外门弟子当中的一个小透明。别再吐槽排版了,已发章节无法修改,大概快到上架的时候就正常化了。群号码1061654652,行为金融作品群。...

八零军嫂上位记

八零军嫂上位记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

医统花都

医统花都

医圣传人回归都市!他武功卓绝,崇尚暴力,拳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他医术超群,针灸无双,小小银针足以起死回生。他算命卜卦,无所不能,成为无数绝色美女的梦中...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

快穿:女帝嫁到,强势撩!

快穿:女帝嫁到,强势撩!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一日为师,终身为夫。男神个个不好惹,貌似还是同一个女帝大人冷笑一声,绝色锋芒风华无双以为这样朕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