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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血脉不可替代(第2页)

霍慕之,长到三岁,霍寒景甚至都能清楚地回忆起:每次见面,跟他说了什么,或是做了什么。因为,次数,实在太少。

霍慕之,很白。

五官,也精致漂亮。

是从出世,就漂亮得可以当明星的那种孩子。

霍寒景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般不喜欢他。他明明是特别招人喜爱的孩子。

后来,霍慕之的真实身份曝光,霍寒景才知晓:血脉这玩意儿,真的不可替代。

霍寒景仍然忘不掉,霍时安的第一张四维照片,被他小心翼翼放在他西装外套左胸处口袋位置的场景。帝城,正值深秋。连续的阴雨天,让帝城的气温骤然剧降。行走在大街上的路人,皆是迎着冷风冷雨,缩着脖颈小步奔跑。

霍寒景却觉得很有一团暖人的火,从他左胸出的口袋,一直渗透到了他心脏深处。

阴冷的帝城,于他而言,却温暖如春。

霍时安的四维彩超图,真的特别丑,像个小小的外星人。

落入霍寒景的眼底,却可爱得犹如世间最漂亮的小精灵,只是一眼,它就能让他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

霍寒景曾经还一度认为:他不喜欢霍慕之,是因为曾经太喜欢太期待霍时安。

这就如同,时念卿曾经跟他讲过:她小时候,特别喜欢时靳岩送她的一只白色猫咪,养了两年后,那只猫,吃了被毒死的老鼠,不治身亡。她说,她哭了很多天。再后来,她就不喜欢猫了,哪怕遇到再可爱,再乖巧,再昂贵的猫,她都不喜欢。因为,时靳岩送给她的那只猫,是这个世间宇宙里,独一无二的。她将自己所有的喜欢与深爱,不留余地、毫无保留全数给了它,它若离去,喜欢与深爱,也应该随它而去,不复存在。

霍寒景以为:自己的这辈子,不会再喜欢小孩。

所以他也认为:自己的私车,也不会坐小孩。

听了时念卿有些不满的唠叨,霍寒景转眸看了眼狭窄的车厢,这是他第一次,竟然觉得顶级跑车,居然很鸡肋。

**

第二帝宫。

总统办公室。

陆宸坐在柔软舒服的黑色沙发上,高高地翘着二郎腿。

再慵懒的姿势,也敌不过死寂般的无声无息。

他终究绷不住了,冲着徐则嚷道:“爷,到底几点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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