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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2页)

舒默克半夜去拦住老大的车,问他:“为什么不选择金兰殊?那个职业经理人只会墨守成规,没有办法将垂死的吕氏做起来的!”

老大回答:“这么说吧,他确实挺年轻也很有想法。可是他也太祂妈讨人厌了。我一想到要给这家伙开千万美元的年薪,我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舒默克心想:你以为我自己那关就很容易过吗?

可是,舒默克仍认真说道:“你看,金兰殊高傲又世俗、美丽又可恶,这还不适合做奢侈品吗?”

老大竟无言以对。

舒默克扶着车缘,说:“老板,我今天脑袋就放这儿了!人头担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妈去死吧!”

说完,老大油门一踩,车就飞驰出去了,扶着车边的舒默克摔了个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还是宣布让金兰殊去吕氏当行政总裁。金兰殊表现不俗,将吕氏的销量带了起来。于是,当夔龙收购宝梵琉时,老大又让金兰殊去了宝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来的吕氏则交给了老大的亲儿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老大也安抚了金兰殊,应承了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旗下所有亚洲品牌都归金兰殊。

金兰殊对老大的决定心怀不满,也写在脸上,只说:“别说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承诺。先讲好我去宝梵琉之后的薪资和期权怎么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妈呀,老早说舒默克人脾气好,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怎么和这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呢!

金兰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讨人厌呢。

宋风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那么迷恋金兰殊的人吧!

难道还会有和他一样的自虐狂吗?

不过也很难说,为了美好的东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类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面包都吃不上还勒紧裤头去买手提包的人了。

这也许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贵、美丽、爱答不理。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里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金兰殊。

金兰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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