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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世有秦天故天下不同(第3页)

一名戎装的粗豪汉子手中的长剑依旧在滴血,他身前躺着一名发须焦黄,明显带着胡人特征的男子,后者手上还拿着一条细嫩,一看就出自婴儿的大腿。

一面旌旗在粗豪汉子身后猎猎作响,上书“天王”两个大字。然而粗豪汉子此时却丝毫没有所谓天王的威势,有的只是痛彻心扉的惨烈。

他高高地昂起头,看着身前高耸的骨山,眼中竟然滴出几滴血泪。

“吾北地汉人本有三百万户,丁五百万,口一千四百万有余。”

“短短数年之间,仅于五十万户不到,丁口不足两百万!”

“余者,或死在焦土之下,或溺死大河之中,乃至丧身胡人之口!”

“苍天鉴之,非闵残暴,实是吾等汉人,已至灭种之边缘!”

“吾不愿丧生胡人之口,吾亦不愿坐视吾之汉民,葬身胡人腹中!”

“苍天鉴之,闵今日向天下立誓。”

“六夷之内,敢称兵杖者斩之!”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其所之!”

“内外赵人,斩一胡首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奚拜牙门!”

“此为杀胡令!今日闵立此令,杀吾汉民者,吾誓不与其共戴天,至死方休!”

“天鉴之,吾汉人之祖佑之!”

骨山远去,天王之血泪亦远去,雾气翻涌之间,一切幻象皆消失不见,海面上,唯留一声叹息。

叹息自然是秦天发出来的,他静静地立在碧波之上,神色唏嘘。

他是天人,早就超脱于人世间,不以物喜,不已己悲。

所谓的黎民,于他而言,已经和蝼蚁无异。

便是王侯将相,于他眼中,亦是如同浮云。

然而,纵使再无情,再视天下如蝼蚁,天下亿万蝼蚁的生命加起来,依然足以让他动容。

他一直在推算天地大变,以及大乱之源。

直到此时此刻,他已经无限接近所谓天人之境,方才窥破了天机。

大秦,不是末法之终,而是末法之始。

大秦之乱,亦不是乱世之终,而是大乱之始!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

上古时期,人和野兽无异。

茹毛饮血,不知礼仪,亦无廉耻。其力不如猿,奔不及马,爪牙不如虎豹豺狼,每日里东躲西藏,唯求能够在蛮荒之间活下去。

彼时人仅仅只是野兽的腹中之食而已。便是不死于兽腹,亦死于寒冷,饥饿,疾病……

突然有一天,有异人为燧人氏者,教会了大家用火。

自此,人终于开始与野兽区分开来。有了火,人便无需惧怕黑夜中的野兽,因为野兽怕火而人不怕。

有了火,自此便无需再茹毛饮血,可以将猎获的野兽毛羽烧掉,吃熟食。

有了火,便可以用火将硬木前端烧焦,然后制成标枪或者长矛,亦可用火烤将木头弯曲,制成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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