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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宁郡主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她洋洋洒洒写了几页信,让人连夜送去西安,呈给父亲。
她不急着回西安了,她要带着那些孩子一起回去。
“我要让衙门搭粥棚,让乞儿们去喝粥,他们把人藏起来的,施粥的银子要让他们出。”听说孩子们因为不能乞讨,饿得站不起来,宜宁郡主大怒。
难怪父王曾说,不要去相信眼前就能看到的东西,因为那些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
她越想越气,恨不得连开善堂的银子也让那些衙门里的老爷们去出,还是嬷嬷劝她:“他们的俸银能有多少,您让他们出银子,还不知这些银子要着落到谁的头上,如果是富商巨贾还好,可如果是从百姓身上榨出来呢,那岂不是好心办坏事。”
宜宁郡主是听劝的。
她是王府庶出,生母并不得宠,若非是王妃把她养在膝下,她也只是一个庶出的女孩而已。
从小她就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父王疼爱她,可也是有底限的,她是秦王的女儿,父王给了她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她就要担起得到这一切要面临的风险与责任。
她和兄长们一样,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恣意长大。
所以,她只在一定的程度上任性,任性得可爱,任性得没有人会责怪她。
她听取了嬷嬷的劝说,派人去了衙门,只说她的那三千两银子,要拿出来施粥。派去的人临走的时候,暗示知州大人,他们勒令乞儿不许出来乞讨的事,郡主已经知晓了,而且很生气。。。。。。
因为郡主知道了,所以才会让人来落实那三千两的用途。
知州大惊,连忙让人去把城中的大户全都请来,郡主说了银子要施粥,你们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有钱的出钱,有米的出米,不想出钱不想出米的,那就出木材出柴禾,总之,一个也别想跑,全都要掏腰包。
官驿里,沈彤回到自己房间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小女娃,远远的,她还以为是芳菲。
小女娃身上的衣裳是芳菲穿过的,有些大,不合身,但是鲜艳的颜色,柔软的衣料,把小女娃衬托得白白嫩嫩,她的头发修剪过了,扎着红头绳,小女娃的脸蛋也是红扑扑的。
“沈姑娘,韩无忌说我们不能白让您养着,您给我们找点活干吧,什么都行,我们什么都能干。”
客栈有三层,郡主和沈彤住在三楼,女眷住的地方,就连侍卫们都不能轻易上来,韩无忌当然也不能,所以才让小妹来说。
沈彤想了想,道:“郡主要在城里施粥,你们照顾好阿少,就过去帮忙吧。”
“施粥啊”,小妹咽了下口水,虽然肚子已经吃得饱得不能再饱,可是听说要施粥,她还是想了一下喷香的米粥,“好啊,我们去。”
小妹欢快地跑下楼去,头上的红头绳一颤一颤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小姐,要把他们放到哪里去卖呢,明天奴婢去找个人牙子吧。”回到屋里时,芳菲正在翻找自己的旧衣裳。
说是旧衣裳,其实并不旧,大多都是在榆林缝的,郡主收了很多礼物,当中就有数不清的衣裳料子,衣裳料子送到沈彤这里,沈彤就让芳菲学着做衣裳,于是芳菲就多了很多件或大或小或肥或瘦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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