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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天五千到七千字的进度,到美国的时候能有20万字的存稿。
加上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写上40万字绰绰有余,这就是小说一半的篇幅了,足够让美国人震撼了。
陆小蔓翻看着《乱世佳人》。
故事从1861年4月的某个晴朗的下午开始,几个年轻人在农场讨论着明天的宴会,争相邀请这个叫做思嘉的美丽女孩作为舞伴。
而这个女孩却暗恋着别人。
当她知道自己暗恋的对象明天就要和其他女人订婚的时候,她下定决心,要在明天向着那个男子表白心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战争爆发了。
陆小蔓完全沉浸在故事里,她觉得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和她很像,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大胆和任性,当然还有些小小的虚荣和自私。
可哪有女孩子没有私心的。
她把林子轩这几天写的稿子拿回了自己的舱室,躺在床上,慢慢的看着,跟着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子一起经历那段历史,一起成长。
思嘉遇到了白瑞德,两个人像是一对冤家,不断斗嘴,妙趣横生。
思嘉的任性和虚荣,白瑞德的幽默和风趣,都让人觉得历历在目,似乎活了一般。
这么,我应该把它翻译出来。
她在看完稿子后,如此想到。
反正每天林子轩只能写几千字,很快就看完了,看完后又无所事事,不如试着翻译。
陆小蔓精通英语和法语,虽然没有在外国生活过,但在外交部接触过不少外国人,自信比大多数中国人更了解外国文化。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子轩。
林子轩有些怀疑她的翻译能力,但没有表现出来,有个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如果拒绝的话,女孩子面子上过不去。
就算最后翻译的太差,最多重新找人翻译就是。
就这样,林子轩每天写完稿子交给陆小蔓,陆小蔓是小说的第一个读者,然后再翻译一遍,交给林子轩。
还别说,陆小蔓的英文功底很强,而且言辞间具有女性的细腻和柔美。
这本小说本来就是女子写的,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在1926年之后创作的,1936年出版,1937年就获得了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
小说也是以思嘉这个女性视角来展开故事,让陆小蔓翻译算是对了,她能传神般的再现思嘉的性格和风采。
或许,真如陆小蔓所说,她和思嘉的性格极为相似。
陆小蔓频繁的和林子轩接触,有时候两人还在一起讨论故事情节,直到很晚。
这件事王庚是知道的,他也知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刚开始,林子轩还担心王庚会反对,毕竟陆小蔓是王庚的未婚妻,经常和其他男人混在一起算是怎么回事。
但渐渐的却发现王庚并不在意,或者说他是真的相信林子轩和陆小蔓只是在谈论小说。
王庚在美国生活多年,对美国社会的风俗习惯了解颇深,他曾学习过文学专业,在陆小蔓翻译的时候还能给出不少建议。
林子轩不得不佩服王庚的心胸,他自认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怪不得王庚后来被徐至摩挖了墙角,他太过相信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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