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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接战
双方的第一次接触战以吕大兵的完胜而告终,短暂而又激烈,数十名白族精锐在猝然遭遇两千选锋营士兵后,不及撤退,当下大部返身冲杀,余下几骑打马飞逃而去,吕大兵带出城来的有他仅有的五百骑兵,但这些骑兵在骑术上与这些马背上长大的白族人有着很大的距离,追之不及,只能返身围住杀回来的几十骑白族士兵。
在宜兴的这一战,让吕大兵高兴之余却又提高了警惕,这些白族蛮子的精锐程度超出了他的预感,一旦发现无法逃脱,他们便果然地抛弃了抢来的财物,掩护同伴脱逃报信,在明知无幸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杀向死地,只要想为同伴争取一点时间。这种战斗意志让吕大兵感到可怕。
几十骑蛮族士兵被选锋营骑兵的几次往返冲杀之后,便再无一人幸存,看着触目惊心的战损比,吕大兵刚刚的一点高兴便烟消云散,五百人围杀数十骑兵,居然战损比差不多达到了二比一,其中一次还被这几十名蛮兵凿穿了阵形,如果不是自己的步兵早已在远处布阵,这些骑兵便会逃走了。
眯着眼睛看向远处,阵阵烟尘滚滚而来,蛮族的援军来了。吕大兵心中蓦地一阵兴奋,骑兵,老子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以步破骑,从来都是我们定州军的强项,来吧,让我会会名震草原的白族精骑。
收拾战场,将死伤者运回要塞,余部列阵,准备迎敌!吕大兵凛然下令。
二千选锋营迅速行动起来,不愧是久经阵仗的老卒,一阵兵器的碰撞之后,一千五百步兵便迅速摆成了五个三百人的方阵,每个士兵之间仅有尺余距离,以便挥臂刺出手中的长枪,后排士兵的长枪又从前排士兵的空隙之中伸出去,五座枪林瞬间便组成。剩下的四百多骑兵经过刚刚的冲杀,马力已略现疲乏,现在他们在步兵方阵的背后,骑士们都跃下马来,尽可能地让马力得到恢复。
远处的蛮族马速极快,不到柱香时间,便已出现在吕大兵的视野中,一声号角,狂奔的洪流停下,骑兵们齐齐下马,只有数十骑士兵拥着一名银甲将领突出约百步,观察着吕大兵的布阵。
这个银甲将领很眼熟,吕大兵只扫了一眼,便认出此人正是在要塞下插旗的那人。心中不由冒出一阵怒火,几乎便想跃马而出,与他再决雌雄。手抬起又放下,终于咬着牙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他是统兵将领,不是江湖匹夫。对方不是莽夫,与以往蛮族将领不同,在遇敌之初不是猛冲猛杀,竟然也知道节省马力,显然已将自己看做了同等的对手,对这样的人,不得不小心。
现在他只能静立不动,等着敌人来攻,一旦自己抢攻,行进中队列必然松散,那对于步兵来说,是致命的,让对方的马匹冲起来撞入阵中,自己的步兵就会成为羔羊。
吕大兵在观察蛮族的时候,诺其阿也正在打量着对面的军阵,看着那五座前二后三的枪林严整之极,肃穆而立,闪着寒光的枪尖斜斜向上,不由叹道:难怪以我族铁骑之利,这么多年来始不能完全战据定州,大楚以步破骑之术,的确有他独到之处。
身后一名将领笑道:千夫长大人,只要我们能冲进去,凿穿他们的阵形,引起他们的混乱,让他们不能列成整齐的队形,那他们就与猪羊也没什么区别。
诺其阿摇头道: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大楚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有充足的兵员,他们一个步兵只需要一年左右便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而我们精锐的骑士可是经过十年二十年才能成长起来,我们拼不起。
那将领冷笑:话虽这么说,但现在的大楚,像眼前这种精锐的步卒只怕也不多见吧!
诺其阿笑道:那倒不错,像眼前的选锋营都是由上次大战后残存的士兵组成,打过仗,见过血,这种部队最为难缠,定州其余部队吗,只怕是远远不如。
千夫长,我们要打么?还是这样与他们对峙下去?
诺其阿微笑道:打,当然要打,不要怎么能拖住他们?左校王定下计策,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我们不求打胜,但求将他们拖在这里,拖得时间越长,对械左校王那边越有利。
身后的将领不满地道:大人,我们在这里啃骨头,左校王却在哪里吃香喝辣,真是让人憋气,抚远要塞只剩了千余人,左校王近万部众,还不是手到擒来。
诺其阿扬手便是一鞭,混帐,左校王此策甚好,这样我们能以最小的代价夺取抚远,抚远要塞里军械粮草极多,对我们是极大的补充,左校王派我们来,是对我们的信任,也只有我们能咬出这吕大兵,你以为左校王不派他儿子来是因为私心么,如果在这里的是完颜吉台,只怕早已挥兵狂攻,那必是必败之局。
挨了一鞭的将领忍着痛,是,千夫长大人,是我错了。
诺其阿冷冷地道:你记住了,安骨已不存在,完颜不鲁现在是我白族的左校王,与我白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左校王是何等人物,岂会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这样的混话让我再听到一次,我斫了你的头。
全军上马!诺其阿教训完部将,霍地转身,手中的狼牙棒高高举起,身后千余精锐一声吆喝,同时翻身上马。
福临,你作第一波试探性攻击,记着,减轻伤亡是我们的目的,但又要让对方明白我们不惜死战的决心。
遵命,千夫长大人。挨了一鞭的福临一肚子的邪火,他要把这把火烧到对方身上。
哟喝!一声怪叫,福临纵马而出,在他身后,数百骑兵呼啸而出。
咚咚咚!看到蛮族攻击,吕大兵的中军所在响起了有节奏的鼓声,随着鼓声,最前面两座方阵第一排的士兵将长枪伸出,枪尖朝上,枪尾深深地扎进身后的泥土中,第二排的士兵伸脚压住枪尾,枪自己的枪也探出去,后排亦然。长达九尺的长枪全都伸将出来,此时的两个方阵,赫然变成了两个刺猬。
福临带领的两百骑兵跃出己阵之后,便迅速飞散开来,在与定州军长期的交锋中,他们早知定州军中有一种随军携带的强弩,只要两名士兵便可拉开,射程达到千步,对骑兵能有效地形成杀伤,在己方冲到对方面前时,这种弩可以射出多达五轮,如果队形过于密集,便成了活靶子,但只要分散队形,这种弩瞄准不易,命中率不高,可有效地避免伤亡。
空气中响起尖锐的啸声,果然是这种强弩。但很显然,吕大兵军中这种强弩携带不多,听着空气中的啸声,福临心中大定,不过二三十具强弩而已,对自己形不成威胁。
士兵产灵活地操纵战马,避开弩弓,直扑敌阵。尚隔着百部距离时,白族士兵便引弓射箭,数百支箭便带着呼啸射向对方密集的军阵。论起射术,定州军自然不能与这些马上长大,从小便开弓射箭的白族精锐相比,更何况定州军阵形密集,根本就不需瞄准,一个呼吸之间,一般的士兵已射出两箭,技艺高超者更是射出了三至五支。
选锋营士兵不为所动,看到漫天箭雨,只是低头护住面门,阵形不曾有丝毫松动,一阵叮当乱响,无数箭支倾泻而下,射在众人的铁甲上,有的滑开,有的挂在士兵身上,只有极少数不幸的家伙被箭射在身上铁甲的接缝处,流出血来。
第一轮交锋,双方的对射都是徒劳无功,定州军强弩少,命中率低,而白族的箭射得倒挺准,但对于选锋营这种浑身着甲的钢铁怪物,亦是无可奈何。有的选锋营士兵身上挂满了箭支,活像一只刺猬,但却丝毫不影响他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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