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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起晚了。”高成功往门口跨了一步,“这就去。”
理由正当得无懈可击,可他为什么要结巴一下?闫思弦看了吴端一眼。
吴端回之以同样的目光,你也觉得不对劲是吧?
高成功朝闫思弦伸手道:“你们问完了吧?那……”
那就给钱吧。
闫思弦问吴端道:“你问完了吗?”
“嗯。”
“那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死人的事,除了打电话报警,你告诉过别人吗?”
“没。”
“你仔细想想,谁都没告诉过?”
“没。”
“为什么不找个人商量?”
“我……”高成功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他们也不理我啊。”
闫思弦按承诺将一百块钱放他手里,“别让我发现你撒谎。”
“没有没有,不敢,你们随便查。”接过钱,高成功眉开眼笑道:“那我吃饭去了。”
说完,小跑出了门。
闫思弦和吴端回到车上,吴端道:“他说的是实话,现场一共三个人的脚印,其中脚印较少的一男一女,应该就是高成功所说的……呃……那什么。
而高成功根本没进过那间厂房,他是从屋外的铁梯直接爬上房顶的。
所以凶手只有一个人,成年男性,穿43码的鞋,根据刘氏身高系数,推测凶手身高在174到184之间(可能不太准确)。
凶手步幅均匀,步伐稳健,能独立劫持一名成年女性,说明他是身体强壮的中青年男性。
另外,足迹方面还有一个细节:现场地面上灰尘极厚,可以说地面条件非常不错,清晰保留了凶手鞋底的花纹,因此我发现凶手鞋底的花纹很浅。”
“磨损?”
“没错,他穿了一双磨损严重的鞋子。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好,还是因为心思缜密,特意穿一双旧鞋子,犯完案就销毁扔掉?目前还无从判断。”
闫思弦点头,“没想到你还挺细致。”
“没想到你还会夸人。”
闫思弦一笑,“还有什么发现?”
“痕检方面,现场遗留的红酒瓶上没发现指纹,凶手戴了手套,具有一定反侦察意识。
厂房门口的足迹显示,凶手曾三次进出厂房,我怀疑22瓶红酒不是一次性带到现场的。”
“这点我认同,22瓶红酒,每瓶在750毫升左右,总共将近17升,也太多了,一次性灌下去,即便死者的胃被撑到变形,容量也绝不可能有那么大。”
“三次进出厂房,并且,红酒瓶虽然散落一地,但仔细观察还是能看出,其分布呈三堆。凶手应该是分三次向死者灌红酒,且越灌越多,因为死者的胃越撑越大。”
“还有吗?”闫思弦问道。
“我在想,凶手能将死者运到这儿,一定有交通工具,而且,他选这片废弃的工业园做为行凶地点,得提前来踩过点,那么,冯笑香应该能从市区到工业园的收费站监控录像里发现些端倪。”
“不见得,”闫思弦摇头,“如果凶手是附近村子里的人,本来就熟悉工业园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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