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喂饱肚子。
虽然他算得上是一个职业猎人。不,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可以算的上是附近方圆几百里内最优秀的猎人。
十三岁的时候,他一个人上山劈柴,就用手里的破斧头砍死了一条饥饿的嗜血狂狼——这种狼是生活在野火原上的一种低等魔兽,在攻击状态下的时候,它的皮毛甚至可以变得比乌龟壳还坚硬,它的牙齿可以将猎人的长矛咬断,而且动作敏捷。
可那次,夏亚雷鸣只用了一斧头就砍掉了狼头。
轻轻的一斧头。
其实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夏亚雷鸣已经吓得快尿裤子了,当那条狼扑向自己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失去了意识,只是本能的按照平日里练了千百次的姿势,将手里的斧头劈了出去。
然后……他感觉到一腔热烘烘的血溅在了自己的脸上,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的地上是一个龇牙咧嘴的狼头,从脖子的位置断裂掉了,狼身就在自己身体的后面。
面对这个场面,他足足用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来,然后就是兴奋。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了?!
可将狼尸背回去之后,当他兴冲冲的将这件事情告诉老家伙的时候,老家伙还很不高兴。他不高兴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你练了那么久,如果连一只小屁狼都杀不死,你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而第二句话才是老家伙发火的真正原因:
“你这个蠢货,你知道不知道,把狼头劈下来,狼的皮毛就不值钱了!!本来这身狼皮可以换两个银币,够我们喝三个月的酒的!现在最多只能买不到十分之一的价钱!!”
老家伙说的没错。
那次,夏亚雷鸣把那条狼背到镇子上的时候,曾经有不少人很有兴趣的来问价,可一看到破损的狼皮,就无人问津了。
结果那条狼皮一直到最后都没有能卖掉,夏亚雷鸣干脆给自己做了一条皮袄,而狼肉,他和老家伙吃了好几天。
呃……不能再想狼肉了。
虽然那嗜血狂狼的肉很难吃,还有一股子酸臭的味道,不过对于现在饿了一天一夜,还冻得全身僵硬的夏亚雷鸣来说,还是一种难以抵抗的折磨。
但是,夏亚雷鸣还是决定不上山打猎。
他不想当猎人。
年轻人总是有很多幻想的,他想出去闯一闯。
至少……在他看来,到镇子上找一个帮工的工作,也总比窝在山上,像老家伙这样窝囊一辈子要强得多。
到镇子里去,找一份工作,哪怕是在车行里当一个打杂。说不定,凭借我这身力气,能被那个佣兵团看上,当一个低级的扈从呢。
尽管肚子饿得咕咕叫,手脚冰凉,夏亚雷鸣还是豪情满怀的想着。
没有了用惯的随身武器斧头,夏亚雷鸣把炉膛里的那把黑黢黢的火叉子找了出来,插在了腰带上,穿着那件已经破了好几个窟窿的狼皮袍,穿着鞋底已经快磨穿的草鞋,带着心中的希望,走下了山。
这就是夏亚雷鸣走向外面世界的第一步!
按照那些吟游诗人说的那些传奇故事里的说法,应该叫做“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
然而我们的主角走下山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狗屁“车轮”,就连他的鞋子都磨穿了,同时,他还饿得头昏眼花。
【新书需要支持啊!各位,收藏,砸票!!帮忙将这本书的人气顶上去吧~~】
城市套路深,不如回农村,乡村小神医,妙手来治病。大学生王大春遭人陷害,却因祸得福得到神医传承,从此远离城市的喧嚣,带领乡亲们发家致富,为村里修路,建学校,培植黄金鸡,种植草药,建工厂,盖别墅闲来钓钓鱼,看看病,遛遛狗,逗逗鸟,爬爬山,做做美食,和村花小姐姐谈谈恋爱,过上了人人羡慕的悠闲乡村生活。...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何谓强者?一念可碎星河!何谓弱者?一命如同蝼蚁!楚轩天纵奇才,为救父亲甘愿自废武魂,断绝前路!守孝三年,终得九转神龙诀,炼诸天星辰,踏万古青天,铸不朽神体!任你万般法门,我一剑皆可破之!剑气纵横十万里,一剑光寒三千界!楚轩我不问前尘,不求来生,只要这一世的轰轰烈烈!...
老公,我想在花园里种玫瑰!某人将她霸道拥入怀,花有什么好种的,来和我种草莓。传闻雷厉风行的总裁大人冰冷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少女心,殊不知先生,太太又在您的跑车上画卡通!当晚,她气呼呼地瞪着美眸,我要和你离婚!某人脸色一沉,看来我还没有好好地爱够你,封太太!恋人之间最美的情话就是,我想你...
四年后,她携子归来。一个矜贵霸道的男人突然闯进她的世界,说,孩子的爸爸是谁?一个缩版的他突然跳出来,哪来的男人,敢抢爷女神!萧夜凌,女人,偷生我儿子,知道什么下场吗?啊?作为补偿,做我老婆,一辈子!婚后,夫妻虐渣顺带虐狗。...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