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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借刀杀人(第1页)

甘地有种想按下放弃按钮,当场晕倒的感觉!

几天的坚持就换来这个结果,让他的心态正处于崩溃的边缘!

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还能找到这里?他们为什么没被狼群分食?

那是他的农作物!那是他的水坑!这里都是他的啊啊啊!

甘地恨不得现在就上去找那两人拼命!他千辛万苦的绕路,竟然还没甩脱他们,还让他们率先发现了他的宝地。

甘地双目赤红,咬牙切齿,要是目光能杀死人,艾德和贝利尔估计早就死了。

他有点接受不了这种让人绝望的倒霉,他的身体他清楚,要是有个舒适的地方,他应该是可以挺过去的,可现在还有这种地方吗?

附近不远就有狼窝,距离河流有一天半的路程,他,该怎么办?

甘地瘫坐在地上,手里还机械似的往嘴里塞绿色植物,只有这样才能勉强缓解饥渴,他就是这么一路吃过来的。

甘地生无可恋的愣了许久,直到准备的绿色植物都吃完时,才略微冷静下来。

如果他彻底冷静,那他就会启程去河边,养好身体再谋求这里,这里又不是那两人的营地,他们迟早还会回去的。

而且那些作物还没成熟呢,他们又带不走,他还是有机会的。

要怎么说他只是稍微冷静呢,想想这两天在生死线上徘徊的经历,他不由自主的全都怪到了那两人身上,不报复他们怎么解他心头之恨?!

甘地悄然退去,消失在这片地域后,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在周围找起了猎物。

对付两个他根本打不过的人,其实就那么几招,他想到了当初山中往水里下毒的那一招。

不过甘地非常警惕,因为他还记得当初的队友在他身前是怎么死的,那两人的陷阱手段太厉害了,他害怕靠近水源就会触动未知的陷阱。

不能投毒,他又没多少力气做陷阱,那就只能借刀杀人了!

狼群,就是他的刀!

他丢失肉干的地方,皮毛被动物撕扯碎,应该是狼群的手笔,猞猁好像没有那么大的咬合力。

只是出了些血就能引来狼群,那这事就好办了,只要他找到的猎物足够多,就能用血腥味吸引来狼群,从而灭了那两人!

在荒野中只要用心,一般都不会被饿到的,正如德爷在极端的条件下生存,总能找到果腹的食物,更何况还是森林遍地的荒岛了。

也许是时来运转,甘地最先找到了一只刺猬!而后在两个小时后,成功的从一个洞中套中了一只兔子!

两个动物加在一起,他相信应该有几率吸引来狼群,就算狼群没来,他也有一顿丰盛至极的晚餐,怎么都不亏的。

……

张煜与沈酥月走的很清闲,毕竟有坐骑,他们根本不消耗体力,一路而来,一共歇息了四次,两次过后,他俩就下来行走了。

因为那里溪流与他们要走的路出现了分叉,他们在重新补充用水,以及让动物们喝饱了水后,心情忐忑的走上一条缺水之路。

大概在下午三点左右,在阿珍的带领下,他们看到了地上干涸的血迹,还有那被咬烂的皮毛!

“这是…狍子皮?”张煜也不是很确定。

“是鹿皮吧?”沈酥月在他身边说道。

张煜无声的翻了个白眼,“狍子就是鹿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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