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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聚虫(第2页)

最后,爬上坑,用绳子系好瓶盖,以便随时放落,盖住某些循味而来进入瓶底的东西!

一切布置妥当,又换了个地方,相距里许,又同样的埋设了一个陷阱。

这就是娄小乙的修行尝试!

他发现,在这个世界想要修行,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灵机这一关,当然也包括所有和灵机有关的东西,比如,更浓郁的修行秘地,灵器灵物,说白了就是资源。

他一个普通凡人,哪里找资源去?就算是富如普城首富之子,修行年余之后也不得不放弃,可见凡间财富和修行资源之间的兑换就不存在可比性,是千金不换的概念,长生,是能拿钱买的么?

首富李家都不成,就更别提只是个空架子,指望着城外几个庄子,城内几个铺子和娄司马的遗泽而生存的娄府,娄小乙便再醉心于修行,也不可能往自家府上打主意。

思来想去,在他这一生中唯一见过的灵物便只有一件,土崖窟刻中见识的白沙虫!

这东西,其实在那本三千年目睹奇形怪状中有提过,属于照夜国普城附近的特产,准确的说,就是戈壁滩的特产,别无分号。

书简中说的明白,有如鸟肋,食之无味,弃之也不可惜!

鸡肋已经够无趣了,鸟肋那东西,值的一啃么?说的就是白沙虫所带灵力之薄弱,是万物生灵中可携带灵机的物种中,最低微的存在;再加上这东西天生胆小敏锐,藏于沙土之中,极难大量捕捉,所以,没有可利用的价值。

白沙虫之于修行人,就如以二,三米粒投之大象,别说裹腹,牙缝都塞不满,还没到胃,就已经损耗掉了;所以正经的有点本事的练气士都不会在它身上打主意。

但娄小乙可不是大象,他现在就是一只髅蚁,大象看不上的东西,髅蚁觉得还蛮不错的呢!

在窟刻被困的那几天中,他偶然发现了这个秘密,都说白沙虫胆小敏锐,很难捕捉,只不过是没找对办法,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有其缺点和致命之处,不知而已。

当初那几条白沙虫围着的,其实就是娄小乙移动风灯时不小心滴落地上的灯油,似乎白沙虫格外的喜欢这东西?是因为气味还是其他的原因?

这很好理解,人类也喜欢闻各种奇怪的气味,有喜欢臭豆腐的,有钟情于脚气的,还有迷恋汽油味的,人类尚且如此,何况虫子乎?

但为什么只独独他这盏风灯灯油能招来虫子,其他摔碎的风灯为什么招不来?这就是他找那个杂货店掌柜的麻烦的原因。

现在搞明白了,才有他今日一行。

至于如果真抓住了这些白沙虫,又怎么利用它们来修行,这是接下来要研究的课题,不抓几只,研究个屁?

找了个阴凉地方,铺了块布,摆上吃食,这鬼天气鬼地方,越来越热,除了清水瓜果,也吃不下什么东西;酒是不敢喝的,他骑马也就是个普通水平,如果再醉驾摔下来,折了脖子,那才是大笑话,会被钉到普城的耻辱柱上,一辈子都洗刷不清的。

平安到了现在,也能大概猜到小相公在捉什么东西,但他更明白什么东西是他该问该知道的,什么是得装糊涂的,这就是他能爬到现在这一步的原因。

主人的事,尤其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把自己当成个傻子就最好,这种情况下,没人会喜欢机灵的,刨根问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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