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0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第1页)

大爆炸过后。

整个爆炸中心深深的凹进去了一个巨坑,直径足有十五米宽,坑底最深处接近两米。

佣兵那边,尽管距离相当远足够安全,但他们被冲击波和声浪震晕过去的不少。

最弱者。

甚至自口鼻间震出了血丝。

现在全场唯一还能稳稳立于马上的只剩下布雷克。

披覆单兵作战装甲的格雷格由于过于靠近,而且自身伤创严重,自身魔能已经无法保障周全,整个人倒飞出十几米外,机甲破碎不堪,不复战斗功能。

坑底。

亡灵骑士邓普斯还没死。

他痛苦地以弯刀撑着自己的身体,弯腰曲膝跪倒在硝烟袅袅的坑底。

口鼻耳间。

不断渗出一种散发着幽幽萤光的乌血。

原来伤疤纵横交错的脸庞上,许多皮肉损去,大半张脸呈现出恐怖的骷髅脸形状。

他的身体同样残破出许多大窟窿,有的呈现骨骼,有的呈现筋膜,有的地主甚至将内脏暴露出来了。只是身为亡灵骑士,邓普斯的内脏并不如人类的那样鲜活,而是充斥着一种带有幽光的乌黑,看起来有点像被魔能渗透感染并且转化为自身躯体的样子。

“有意思~”

邓普斯痛苦地哼哼着。

他似乎很享受这种被敌人拿生命来交换的痛苦,表情扭曲,又带有一种莫名的亢奋。

费了好大的劲。

邓普斯终于颤抖着站了起来。

失去了右腿的他以单腿站立在坑底,抬起齐秃秃被炸掉了整个手掌的左手,他不怒反笑,举起手中的弯刀仰天大吼:“我还活着……想杀我?没那么容易!

哪怕你早已经有了牺牲的觉悟,不顾一切地拿自己的命交换,那又如何?

我依然存活。

我依然活得好好的,并且会一直活下去……

不过,正因为这样才有意思,这正是我要毁灭人类的原因。

只有人类,才会不断涌现自认为勇敢无畏拿生命去牺牲哪怕明知这样做毫无意义的傻子。

哈~

也只有这种足够愚蠢又誓不低头的人类才配当我们不死亡灵的对手。

四百年来,我经受了几十次这种幼稚又疯狂的自杀式攻击,无论对方是大地骑士还是菜鸟法师,都让我记忆深刻。这种在死亡边缘试探的刺激,太让人迷醉了,每一次直面死亡,都会让我的灵魂为之颤栗,但每一次都是我笑到最后,都是我赢……这正是我们不死亡灵的最大优势。

年轻的菜鸟法师,我会把你记住,哪怕你除了拼命,一无是处。

但仍然是我邓普斯需要肃然起敬的对手。

也是你曾经存在过的唯一价值。”

亡灵骑士邓普斯激动的将内心积攒的负面情绪发泄出来,他甚至本能地忽略了大坑上面早已经复活多时的刘长生。基于本身对死亡法则的理解,以及对敌人实力的判断,邓普斯对刘长生的唯一记忆是自爆,并不认为他能够在将自己重创的大爆炸中存活。

布雷克有点尴尬。

邓普斯你说这些话之前,难道没想过先自坑里跳出来看看周围什么情况吗?

你口中的那个菜鸟法师人家还活得好好的呢,到了你口中,却变成了你记忆中的光荣战绩了,你不尴尬我都替你尴尬好吗?

热门小说推荐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

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

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

她供养他上大学,他却在毕业后跟小三结婚了。婆婆说做我的女儿吧,她为了儿子留下了。半辈子过去,他回来抢她的产业,小三要抢她的别墅,婆婆给她下毒,她一怒之下...

命之途

命之途

顺应天命者,悲逆应天命者,死!如之可奈何?祈求天地庇佑?殊不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身世坎坷,且看他如何面对人生!经历大变,且看他如何渐渐蜕变!命运降临,且看他如何对抗命运!持戟弯弓,且看他如何挽破苍穹!毁天灭地戮神屠魔诛仙噬魂镇妖斩尸弑佛!逆命运,踏天途,一切尽在命之途!...

都市最强赘婿

都市最强赘婿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

重生后王妃飘了

重生后王妃飘了

沈家九姑娘沈听雪前世眼瞎,错信奸人,致使沈家灭门,挚爱之人横死。再睁眼,回到十五岁那年,小姑娘撸起袖子,什么也不说就是干!众人发现,九姑娘那个草包不草了,有美貌有手段,还会撒娇求抱抱。而那传闻中狠辣冷厉的定北王,却伸手将小姑娘抱在怀里,眉目清朗,温言轻哄,乖,抱抱。PS女主有八个哥哥,还有一堆师兄表哥,身世神秘,团宠小公主。男主纨绔,又帅又腹黑,宠妻狂魔。另本文小甜饼一枚欢迎来啃一捧雪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