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青龙的后人拿着我当年给小萝凤的金羽来找我,让我庇护她的儿子墨凤鸣,收他为徒,而小萝凤在我沉睡这十万年间,在魔界受辱而死。”
锦瑟闭上眼陷入了回忆中,脑海里闪现出十万年前那个在自己怀里撒娇打滚的白胖娃娃,还记得自己刚遇到那个白胖娃娃时,是在即将进入沉睡期,满世界找天地灵宝的路上。
那天锦瑟刚好行至星焰山,感受到山上传来的阵阵灵力波动,本来以为是山上又诞生了什么灵宝妙药,随机兴奋地跟着灵力走,哪知道源头却是个躺在地上的白胖娃娃。
这娃娃身上的气息像极了金凤,锦瑟看着地上的白胖娃娃,一是有些拿不准主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神冢试验一下,就扛起娃娃向着神冢飞奔。
神冢内,时笙和冬冬默默注视着锦瑟肩上的娃娃,一阵无语。
“这娃娃命可真大,能让圣主姐姐这般折磨还活着,真是奇迹。”冬冬伸出小手戳了戳娃娃的小嫩脸,感慨道。
“冬冬你胡说八道什么,我这么温柔、善良、可爱、团结友爱、自强不息。。。。。。总之,遇到我是这个娃娃的荣幸,我可是她的救命恩人,没有我,说不定它就被饿死了冻死了,或者被狼叼走了也不一定呢。”
锦瑟拍掉冬冬罪恶的小手,改扛为抱,颠了颠怀里的娃娃,对着时笙道:“我闻到她身上有金凤的味道,你来瞧瞧,这娃娃到底是金凤还是她的后代。”
时笙激动的摸了摸娃娃藕断般的小胳膊,指尖凝出一根灵针,刺破娃娃的胳膊,取出三滴血后召出本体,血滴在剑上,如一个小圆珠子般在剑上缓缓滚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浸入剑中,直到最后变成米粒大小,剑身消失不见。
“这。。。。。。”冬冬看着剩下的血液残留,有些迟疑。
时笙皱了皱眉,有些匪夷所思又有些激动:“她是。。。。。。人类的后代,但是体内却又有金凤的血脉,而且血脉之力并不稀薄。”
“难道是当年那个被送走的孩子,在人界和人类通婚了?”冬冬有些惊奇道。
锦瑟抱着孩子,看着时笙沉吟许久似有些感慨道:“这些年来,只要我清醒的时候我一直在这世间游走,表面上是搜寻天地灵宝,实际上我一直在找那个孩子,时笙你虽然没和我说过那个孩子的下落,但是我知道。。。。。。”
“圣主!”时笙激动的打断锦瑟的话,双手无力的捂住脸流着泪坐在地上:“当年我没能救下金凤,也没能护的了那孩子。”
“什么意思?”
洪荒时期,神兽一族一直都是一脉相传,不似如今为了家族传承,各族血脉纷杂,而洪荒之战前夕,金凤为保留唯一血脉,派时笙把她刚出生的孩子送走藏起来,就是那次,金凤被魔龙一族暗杀重伤之下,元气全无,涅槃失败,陨落于世间。
“当年我把那孩子藏在人界边境的一个小村庄里,安顿好那孩子后我就火速赶回去,行至半路时我感应到了金凤有危险,我疯了一样的去找金凤,等我赶到的时候只看到金凤被魔龙一族围攻,重伤倒地,我没能护住她,她涅槃时的最后一个心愿就是让我护住她的那个孩子,还给那孩子起了名字,这一次我还是没能护住她,我按照她的心愿回去村庄找那个孩子时,只看到村子被炸成一片废墟,我在那个地方整整挖了三天三夜,最后只找到一枚我放在那孩子身上保护她的,带血的玉佩。”
“我。。。。。。拿着那枚玉佩在人间游荡了一百年,都没有找到那孩子,也没打听到半点消息,我。。。。。。”时笙说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锦瑟抱着娃娃上前安抚道:“所以你消失了一百年是在找那孩子,那你回来提出替我守护神冢,是为了守着金凤?”
“不光是为了守着金凤,还是为了赎罪,我没守住她也没守住她的孩子,都是我的错,都是我。。。。。。”。
冬冬上前扶住时笙:“可这不是姐姐你的错,这不怪你。”
这是东汉末年的时代,又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东汉末年。当三国演义的撒豆成兵成了真,最强鲜卑,最强契丹,最强蒙古,最强女真,最强突厥,盘踞在汉室的塞北之地,对大汉疆域虎视眈眈。零散的召唤异族势力,更散布大汉边陲,谁说开局不利,就不能染指大好江山?金戈铁马的战场,热血沸腾的争霸,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这里是属于最强者的时...
武当山上,面对强行让他说出谢逊下落的群雄,张翠山一脸邪魅狷狂,缓缓抽出了背后的倚天剑和屠龙宝刀我不是针对谁,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风云世界,帝释天集齐七柄神兵欲要屠龙,此时,一条满口社会口音的青龙从天而降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大威天龙!自从陈莽获得了穿越诸天万界的能力,一些世界的画风逐渐的走远了(倚天...
裙子720795516新书楚河记事求收藏。本文简介三十二岁喜提弟弟的大龄女青年丁薇一朝重生,发现居然回到了2005年的大学军训。她摸了摸兜里的六块五毛钱,很快决定摆脱贫穷的生活,利用超前眼光,写作出版,一书封神!那么问题来了,在挣钱买到电脑和手机之前,她的六块五毛钱,够去几次网吧?...
柳雅睁开眼睛就是破墙烂瓦小土炕。可怜那瘫痪的老爹纯良的弟弟都面黄肌瘦。这是家,还是难民营?咱上辈子是杀手,这辈子是能手空手都能套白狼,废物也能变...
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凶煞的百日关,但却因此因祸得福,拥有了一双奇特的阴阳眼。阴阳眼不是透视眼,却能够看清百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