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新书,求大佬们收藏推荐!)
北极熊终究还是死了,它流动的血液被低温凝固,温暖的躯体渐渐变得冰寒。
风吹雪拂,程凡立在雪地上,仰望头顶阴沉昏暗的天空,“昂,昂,昂”,几声厉吼回荡在空旷的雪野,似乎是在宣布他来到了这片古老的土地。
吼叫完后,程凡立刻对北极熊进行处理,他要将北极熊的毛皮和肉都切割下来。
利用锋利如刀的爪刃,从熊腿处开始剥皮,这里的温度太低,动作一定要快,不快点的话,熊尸将变得冷硬,会很难再将整张熊皮剥下。
剥了大概半个小时,程凡将除了熊脑袋上的皮毛都给剥了下来,雪地上剩下的是一只裸露无毛,已覆满冰雪,仅有一颗完整头颅的血肉熊尸。
程凡看着手中的毛皮,人们常以为北极熊的毛是白色的,实则不是,它们的毛其实是透明无色,毛皮质地很柔软,拿在手里似乎都有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只是毛皮下的血肉痕迹未彻底去除干净,有小的冰片凝结,一指抚过,会觉得是这些地方被冻得硬了。
没有多过打量,这张北极熊皮无疑比那张丢弃掉的棕熊皮更好,程凡将仍带腥臊味的熊皮披在身上,将指南针找回重新绑好,再拖着麝牛肉和这具不小的熊尸在风雪中前进。
风越来越急,雪越来越大了,弥漫在前方,砸得人有些睁不开眼,所谓风雪阻路,大抵便是如此吧。
银白的雪野里,一只披着熊皮的小怪兽风雪兼程,朝北而行。
风似神怒,雪漫过天地,风雪太大了,程凡觉得自己拖的东西越来越重,回头一看,那麝牛肉和北极熊尸体上已积起一层厚厚的冰雪。
不能继续走了,那就先休息一下吧。
程凡在雪野里寻找适合躲避风雪的地方,凭借远超出人类的视力,他看到在前方有一座小山包,可以在那里挖个洞,美美睡上一觉,待得风停雪住,再重新上路。
拖动着数百公斤的东西,程凡一步一个脚印达到了山包处,选了个背风的位置开始挖洞,说是挖洞,不如说是挖雪来得合适。
此地的雪积得很厚,深达数米,即便是到了来年北极之夏,也不一定能化得干净。
好在是背风处,积雪算薄,挖了不久,程凡便斜着挖出了一个深五六米的洞穴,先将麝牛肉和熊尸拖进了洞里,然后又用雪块将洞口封住,卧在洞内开始睡眠。
外面世界的一切,此刻此时暂与程凡无关!
漫漫风雪掩没了此地,覆去了程凡走过的脚印,在这里,留下的痕迹无需自己处理,大自然便是最好的清除专家。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几个小时,亦或是几天?反正不会是特别久。
程凡自睡梦醒来,在不大、可说狭窄的洞里伸了个懒腰,洞内的空气浑浊沉闷,他挖开洞口又积上的一层雪,打量外面的天气。
风还在刮,只是已经没那么大了,雪倒是住了,可惜现在是极夜,看不到雪后初晴的美景。
将麝牛肉拖出来,砸碎上面凝结的冰块,这里自然环境虽然险恶,但还是有些优点,比如这天然的冰箱,可以让食物保鲜很长一段时间。
坐在背风处,望着天空雪野,吃着冷硬的肉,程凡在想,现在是何时,这漫漫极夜还要持续多久?
脚踏天地玄黄,拳碎宇宙洪荒任凭天崩地裂,只为一世辉煌!魂转千回心不死,身遭万劫意难灭我只想顶天立地的活着...
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我,徐哲,超自律老实人,修仙界最后的单纯,人类最后的希望!...
问何为大? 答再无可比较者,为大。 问何为道? 答无始无终,无形无名,无边无际,无师无上者为道。 问何为宗? 答...
...
命运,不配做我的对手!当我回到2003年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踏上了成为传奇巨星的道路已有350万字完本小说超级全能控卫,欢迎阅读。...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