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9章 乌鸦的品味(第1页)

所谓的洞穴就在山丘下方,坐落于鱼梁木根须之间。森林之子举着手指头走在前面,一行人跟在后面。在小花的要求下,赵迈抱着花盆,将她也带上了。

洞穴的道路弯曲而低矮,阿多不得不蹲着走,如果他背着布兰就会把他在洞顶上磨坏。所以瘫痪的男孩现在在赵迈的后背上。他瞪大了眼睛,努力透过晃动的光影打量周围。这是个布满树根、苔藓和蛛网的地方,空气中一股挥之不去的泥土味道。湿润和冰冷结合在一起形成的阴冷,不断从肌肤表面向下渗透,怎么都不像是什么正经地方。

森林之子走在最前,身上的树皮和头间的树叶摩擦,不断沙沙作响。地下通道七弯八拐,很快他的身影就看不到了。赵迈一直背着布兰,缓慢行走在黎德姐弟后面。只要布兰在身边,就能见到三眼乌鸦。他心中一直提着警惕,生怕他们一分开,三眼乌鸦就用什么方法消失不见了。

跟着火光前行,走了一段时间,洞穴分岔。左边的岔路黑如沥青,火光在右侧岔路点亮,所以就连阿多也知道该朝哪边走。赵迈用心灵异能做眼,深入漆黑的左侧岔路。越向里面就深,也越冰冷,很快就看到了大量的冰块。在冰块里面有许多黑黑的影子,凑近一看全都是冻结的人。

不知道他们在冰块里已经有多久了,看他们的衣着打扮不像是现在的北境居民。心灵异能之眼的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这样的坚冰,里面也全都是冻住的人。距离太远,赵迈收回目光,继续跟着火把前进。

光影流转,似乎墙壁也在移动。在他们眼中,慢慢有了许多生物出没。蚯蚓、蜈蚣从洞穴墙壁及他们头顶上蠕动,他们甚至还看到巨大的白蛇在地上爬进爬出。一些吃腐物和尸体的虫子一拥而上,漫过众人的脚面。虫子柔软苍白,黏腻湿滑,长着三圈锋利的小牙齿。

少年们胆战心惊,梅拉用力攥紧了弟弟的手。阿多也看到这一幕。“阿多。”他呜咽道,蹲着身子勉强前进。赵迈挥挥手,一股清风拂过,驱散了眼前的幻像。所谓的白蛇不过是白色的树根,脚面上的虫子不过是湿滑的苔藓和小蘑菇。

“布兰,你学什么都好,千万别学三眼乌鸦的品味。”赵迈撇撇嘴,调整一下肩膀的姿势,说道:“明明是使用自然原力的,偏偏把这里布置的像是个亡灵法师,这怎么能吸引到好徒弟呢?”

“什么是亡灵法师?”布兰永远充满好奇。

“操纵尸体,取人性命,玩弄灵魂的邪恶施法者。”赵迈回答道。

他们继续向地底深处进,走过一条又一条岔路,穿过一个又一个洞穴。有一个特别空旷的洞穴,里面足够支持三百人饮宴。不过现在那里面只有头顶上无数石牙和地面上大量石笋,滴滴答答的室内雨滴敲击出恼人的乐曲,举着火苗的森林之子在前面不断催促。

经过了更多的洞穴、更多的岔路,大家已经在迷宫式的地下通道中走了很久。阿多的肚子出咕噜噜的响声,“阿多”,他挠挠头,然后从胸前的布袋里掏出羊肉火腿。“阿多?”他拿着火腿询问众人,给每个人掰了一块之后,才喜滋滋地吃自己那份。

众人咀嚼的声音在洞穴里回响,有时候甚至会传来回音。阿多打了一个嗝,然后四面八方都是“多多多多……”的声音。少年和少女们哈哈大笑,笑声也开始回荡,驱散了洞穴阴冷的气氛。森林之子回过头来,眨眨细长的眼睛,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挤出一个笑容。

“还得有多远啊?”赵迈问道:“我们在地下有多深了?”

“很快就要到了,走过骸骨洞穴就可以了。”森林之子说道。之后他就转过身去,举着火光沉默地前进,不再回答他们的问题。大家都在幻想骸骨洞穴是什么样子的,赵迈吓唬他们是那种到处都挂着头骨,脚下一踩就会陷入尸堆的可怕地方。“头骨的眼眶中,闪烁着黄色的荧光,就像萤火虫的光芒,但是更加诡异,更加阴冷。到处都是尸骨,陈旧、腐朽、受不得力。你怎么都会踩碎尸骨,然后就有白色的尸气被挤出来,飘飘荡荡像是手一样,抓挠着你们的小腿和脚踝,在上面留下黑色的抓痕。寒冷的气息轻轻吹在耳朵后面的绒毛上,一个声音随之响起:‘我死的好冤啊……’”

众人胆战心惊,但最终现所谓的骸骨洞穴并不像赵迈描述的那么可怕。脚下虽有易碎的骨头,但只有薄薄一层。既没有白色的云雾爪子,也没有耳边的轻语。路上只是散落着鸟兽骨头,其他的骨头也有,大些的可能来自巨人,特别小的则可能是森林之子。两侧的洞穴墙壁上,有许多挖出来的石壁龛笼,放置着各种生物的头骨,几乎是所有北境的生物在这里都有出现。夏天就找到了一具冰原狼的头骨,跑过去用鼻子嗅嗅,然后打了个喷嚏。

这里没有达到赵迈渲染的气氛,让一行人居然有了些许的失望。他们又经过一段陡峭的路,终于到达最后的大厅。通过弯曲的拱桥,他们越过黑暗的地下河水,来到一座平台之上。森林之子高高举起手来,火光更加明亮,布满了周围所有的空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大家凝神看去。

一位肤色苍白、乌木装点的君王出现在他们面前,他的表情似沉梦中,鱼梁木编织的王座环绕着他干枯的四肢,犹如母亲搂抱孩子。

虽然有王座,但是却没有王冠,只有一颗黑色的龙晶石贴在他的额头正中,好似第三颗眼睛。他的身体瘦弱,衣衫破烂,远远看去放佛尸体一般。只是他的胸口还有起伏,呼吸也能吹动嘴边的细长胡须,大家这才相信他并不是一只尸鬼。无数树根缠绕了他身体内外,将他包裹支撑起来,许多树根甚至从他的身体内穿透而过,只是伤口已经和树根长在一起,分辨不出彼此,算不得什么伤口。

这位王座上的主人皮肤白皙,脖子到脸颊处有一条血红色胎记,这也是他身上唯一异色的地方。白、白眉、白须都像蛛网一样精致纤细,在风中飘飘荡荡,互相分开,并不纠结缠绕。他已经和身后的树根王座不分彼此,有可能他的骨头都已经被树根代替,或许还有内脏。赵迈看到星星点点的暗红色树叶从他头骨上生长出来,无数灰蘑菇占据了他的手臂和大腿裸露出来的皮肤。他似乎许久不曾活动了,因为他稍一活动,就扑啦啦掉下许多尘土以及蘑菇和苔藓的孢子来。

他睁开双目,却只有一只没有眼白的血红色眼睛,另一只眼眶中被一条白色树根钻了进去,从脖子里面扎出来。他用这只红色的眼睛瞄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行人。

“您就是三眼乌鸦?”布兰开口问道。

“乌……鸦?”苍白的君王声音干涩,嘴唇从蘑菇中撕裂开来,缓缓翕动。他似乎已忘了怎样组词,所以过了好久才终于声:“是啊,曾经我是的。黑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血,我是三眼乌鸦。”(未完待续。)

热门小说推荐
黎明之剑

黎明之剑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时候稍微出了点问题。  在某个异界大陆上空飘了十几万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体才算是成为一个完整的穿越者,但他并没想到自己好不...

做首富从捡宝箱开始

做首富从捡宝箱开始

绑定系统,只有林风可以看到出现在现实世界的各种宝箱。开启宝箱,获得各种技能道具卡牌药剂金钱等等,宝箱里的奖励实在是太丰富了!可是,想要收取这些宝箱,必须将自己的手掌贴在宝箱上,然后静等十秒钟的时间,期间还不能被打断...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汉鼎余烟

汉鼎余烟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

阴阳透

阴阳透

我是鬼节那天出生,从小体弱多病。小学时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从此,我跟着师父云游四海,行走于阴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