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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做男人事业上的红颜知己(第3页)

奥巴马的父亲是首批进入夏威夷大学的非洲学生,这位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吸引了他的母亲,一个美丽的白人少女。后来,两人结婚,因为亲友们反对他们在一起,所以,他们结婚时根本没通知亲友。但在奥巴马出生两年后,生父却离开了他们,带着另一个女子回到祖国。母亲做了她那个年代大部分女子不会做的事情--嫁给一个非洲男人,生下他的孩子并且离婚。尽管,她以后的生活会非常艰难,但母亲却义无反顾。他后来常说,母亲的性格实在是敢爱敢恨。

离婚后,母亲带着他艰难地生活着。后来,母亲认识了继父--一个来自印尼的留学生。母亲带着他到印尼生活,在雅加达郊区,道路到处是坑,通货膨胀严重,学校里的小伙伴把有着黝黑皮肤、满头卷发,再加上一副肥胖身材的奥巴马都喊做“黑鬼”,他跑回家向母亲要钱买香皂,想洗掉皮肤的黑色,但母亲却告诉他,做黑人一点儿也不需要自卑。

后来,他被送回美国夏威夷,在外祖母的监护下成长。由于他头脑聪明,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学校,这所学校里白人小孩占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这次,他又对自己的肤色产生了严重怀疑。

很快,叛逆期来了。十几岁的他成了一个瘾君子,他和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家境是贫穷的,肤色是被人嘲笑的,前途是没有的,成功的道路曲折得连路都找不着。他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比如逃学、吸毒、泡妞等,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小子”。没人知道拿他怎么办,许多老师都预言:美国所有州的监狱随时都向他敞开!

这时,母亲为了考取博士学位,主动到印尼进行人类学研究工作。他很奇怪母亲的行为,母亲却告诉他,做人要有追求,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且要有益于他人,这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

听了母亲的话,他一下就“顿悟”了。他重新整理自己已经放弃好久的梦想--虽然我是黑人,但我要赢得人们的尊敬。于是,他认同了自己的美国黑人身份,努力学习,在考取哥伦比亚大学的同时,还仿效母亲到社区里做义工。他发现,帮助别人真的能获得快乐,尤其是帮助那些弱势的人,自己更能获得成就感和愉悦感。

所以,他大学毕业后,只在华尔街做了两年的高薪工作,便义无反顾地到芝加哥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薪水很低,但他做得很快乐。他所做的也都是小事,社区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缮、劳资关系协调等,琐碎且平常,他事无巨细都做得很认真。凭此良好的记录,他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他像母亲一样,开始为了让更多人幸福而忘我地工作。然而,母亲却在这时患卵巢癌去世了。去世前,她完成了长达1000页的博士论文,文中对印尼农民的分析详细切实,让他读起来心潮澎湃。

他在处理母亲后事时发现,在印尼,母亲和周围的人有着极佳的关系。母亲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遗言和遗产,但他却认为,母亲所拥有的一切--自信、干劲、敢爱敢恨以及极佳的人缘,是多少金钱也代替不了的宝藏。而正是这种榜样的力量,成为他迅速在政坛崛起的法宝。

而且他曾经在社区工作的经历,不仅帮他进入哈佛,还帮他成功地打败多名有财有势的对手,成功地竞选参议员。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决定竞选美国总统时,这段经历又一次帮助了他。

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当年自封的非洲冒牌王子后裔,有一天居然有可能成为美国总统。他想到当初自己沉沦时母亲说的话:“奥巴马,我觉得你父亲是最帅最聪明的黑人,现在,你代替了他。”

许多人都和奥巴马一样,有过自卑和叛逆,有过彷徨和迷茫,然而奥巴马很幸运,他在母亲身上学到了人生的真谛:对社会的贡献才是衡量一个人生命价值的真正尺度。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曾说: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你的人生跟着改变。可见态度的转变对一个人的人生又是何等的重要啊!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每一个做家长的共同心愿。有谁甘于让自己的孩子走一条平庸的道路呢?我想也许我们应该从故事中奥巴马的母亲身上受到一些启发,在家庭教育中给孩子智慧的引领,让孩子汲取积极进取的力量,确立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让孩子将自己的命运攥在自己的手中,在正确的引领中成长、成才。努力做到全身心地去关注孩子,做他人生路上的引路人。

其实不仅对于孩子的关注应该如此,对于自己丈夫的关注也应如此。在丈夫迷茫彷徨时,给予他正确的指导,重新使他树立人生的正确信念,给予身处逆境或悬崖边的他一种内在的动力,这将会使他的内心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这种智慧的引领,会使男人或自己的孩子重新把握好生命的航线,并在这个航线上创造出辉煌。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这是一句蕴涵深刻人生哲理的话。

5背晒δ腥死氩豢精干的女性合作者

在《大明宫词》中,太平公主说过这样的话,人生最完美的过程,就是难得相知。她说:“相知的并不一定能相爱,相爱的并不一定能长相守,而长相守的并不意味着就永远的相爱。”如是相守不相爱的婚姻,人们在精神空虚而得不到释怀的时候,就渴求能得到一个异性知己,希望能改变他的人生,心灵上有个寄托精神的港湾。

如果红颜知己能有如此淋漓尽致的效果,那你心中的红颜知己不就成了你的情人或你的妻子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脱离了编者的意愿。编者对“红颜知己”的定义是能在一个成功男人背后死心塌地帮助他的女人。

曾经有人对10个成功男人做了这样一个调查,问题是“如果对老婆、情人、红颜知己这三种女人只能选一种,你最想得到的是哪种?”最后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位选的是妻子,两位选的是情人,七位选红颜知己。这说明越是优秀男人越是渴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在事业和生活中给予指点迷津,在自己陷入困境时能帮助自己摆脱困境的红颜知己。

张瑞敏曾经回忆过自己创业时的这个选择:“当年力邀杨总裁一同创业,就是觉得她和别人不同,在她的同龄人还在利用上班时间买菜、织衣、洗衣服的时候,她在认真地读书学习。”

杨绵绵那时还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了规划:“那时候,我真的都没有想过,这个冰箱厂能走到今天,海尔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当时我想,张首席也就最多干两年吧,他回去了,我也就回去了,结果一做就做了这么多年。”

在海尔,杨绵绵无疑是一个将帅级的人物,对于管理艺术,她有这样一套理论: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应该具备“三商”,即智商--能准确地理解事情;情商--心理素质要好,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韧商--要有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摔倒了再爬起来。“对于一个领导者而言,光有情商和智商还不行,关键还要有韧商、韧性,这条最难达到。”

尽管杨绵绵身为公司的“二把手”,但她自认是个不折不扣的“终端者”。她说:“我比较善于到终端去,只有到终端我才有灵性,才能碰出火花来。”整整20年,杨绵绵的每一天都和海尔联系在一起,而且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在她的工作日程表上,几乎没有节假日。她还常说:“只有到现场才能发现问题,正因为商家对海尔产品很重视,所以我们更应该而且必须把工作做得更好。”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张瑞敏这位成功男人的背后,杨绵绵这位女性的价值是多么重要。

可见,真正的友谊,不是由老天来注定,而是由你自己来争取。用你的真心去交换另一颗真心,伟大的友谊才会诞生,它也许需要你几年、十几年,甚至一辈子的培养。尤其对于成功男人来讲,同性的友谊往往在经营一项事业的时候很难以长久维持,而异性朋友则与其相反。如果你能与异性朋友和谐相处,并且拥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那么,你们在事业上会飞得更高、更远,而且更快。

对于这样的人,确切地来说是一个与你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女性朋友。而不单单是让你一味倾诉烦恼的情绪垃圾桶,或者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害才倦鸟望归的巢穴。在她面前,你不必像在同性朋友面前那样逞强,更不必虚伪,只取决于你的品位和需要。她可以是善良的、智慧的、尖刻的甚至庸俗的,但必定善解人意--能够理解你并具有能够引起共鸣的思想,能给予你适当的意见、建议,开解你、抚慰你。

杨绵绵堪称是张瑞敏的合作伙伴,也堪称是张瑞敏事业上不可缺少的异性朋友。但是,在这里,我们更可将杨绵绵称为张瑞敏的红颜知己,也就是死心塌地帮助他的女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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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一部诗集《诗经》中,《大雅》和《小雅》篇分别有“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赫赫宗周,褒姒灭之”的诗句。这就是讥讽周幽王宠幸绝代佳人褒姒,朝政荒废而亡国的真实故事。哲者,明达、才智者也。倾城,是指城邦覆灭。“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意思是“智慧的丈夫为城,智慧的妇人坏城”。自古以来这种思想一直深入人心,人们大多认为红颜祸水,并随口可以罗列一大堆如貂蝉、赵飞燕、杨玉环等来佐证。

其实,这些女人仅仅是空有颜色而已,远没有达到“哲”的境界,用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只有外表没有内涵的浅薄女流。真正的“哲妇”,真正智慧的女人不仅能成就她所深爱的男人,而且也能够成就她的孩子。

我国北宋时期的大文学家、书画家苏轼,与其父亲苏洵、弟弟苏辙被人们称为“三苏”。那么,“三苏”到底是如何功成名就的呢?按照现代流行说法,“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好女人”,而三个成功的男人背后的那个好女人又是谁呢?据记载,苏洵、苏轼和苏辙这三个成功男人背后的那个好女人就是程氏,即苏洵的妻子,苏轼和苏辙的母亲。

苏家三个男人的成绩都很好,这与他们背后的程氏这个贤妻良母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据载,程氏生于公元1010年,眉山人,系大理寺丞程文应的女儿。程家在四川眉州是一个望族大户,家境非常富有,程氏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由此而通经史,有气节。司马光在为程氏所写的墓志铭中,也赞美她“喜读书,皆识其大义”。

程氏在18岁时嫁入苏家,当时苏洵年仅19岁,还是一个不知世事的懵懂少年。《苏主簿夫人墓志铭》载:“夫人姓程氏,眉山人,大理寺丞文应之女。生十八年,归苏氏。程氏富,苏氏极贫。”程氏嫁入程家后,两人婚姻生活曾一度过得十分艰难。于是,有人建议程氏求助于自己的娘家,然而,这个建议却被有志气的程氏一口拒绝了,她不愿意别人说自己丈夫靠她家维生的闲言碎语。

据说,苏洵从小就很不喜欢读书,也不知道自强和上进。这种性格在婚后依然没什么改进,照旧到处游荡,不懂得挣钱养家,一度使得从富家嫁过来的程氏心中十分难过。苏洵后来自己也承认“昔予少年,游荡不学,子虽不言,耿耿不乐,我知子心,忧我泯没”。也许是在婚后妻子程氏的百般苦劝之下,或是受到了艰难时世的客观逼迫,苏洵在25岁那年翻然醒悟,决定“治学”,发奋读书,自强自立。

对苏洵的翻然觉悟,程氏十分高兴,自然分外支持。于是程氏把家事全部承担下来,上事翁姑,下教子女,终日勤劳不息。还在眉山城南纱谷行街上租来一栋宅子,经营起布帛织物的生意。对此,后来苏轼曾有文记载:“昔吾先君夫人僦宅于眉,为纱谷行,一日,二婢子熨帛,足陷于地,视之,深数尺,有大瓮,覆以乌木板,先夫人即命以土塞之。瓮中有物,如人咳声,凡一年乃已,人以为此有宿藏物,欲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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