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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神经大条(第3页)

没等一会儿,回春丹乐队的几个成员就依次登上舞台。

高成不认识他们,但在主唱上场时,全场都沸腾了,所有人都欢呼雀跃。

“我还以为摇滚乐队都是铆钉皮衣和豪放不羁又夸张的装束呢,这点倒是不太像”高成看着大屏幕上的人,对身前的许彩云说道。

“这就是中式摇滚,你以为国外呢。”许彩云说道。

高成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台上成员和观众寒暄一番就开始了演唱,毕竟音乐节对时间把控是很严格的,你超时他超时,大家不得搞到明天。

他们第一首是《初恋》。

一首节奏欢快愉悦轻松的歌,和摇滚更是沾不上一点边。

许彩云自己不拿应援牌,让高成举着,自己倒是跟着节奏蹦蹦跳跳。

虽然高成在手机里也听过,但不得不承认现场比线上听要有气氛的多。

大家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了。

许彩云更是满脸开心兴奋,拿着手机疯狂录像。

一曲完毕,大家都意犹未尽,高成此时也觉得不是那么难听,自己竟然也会跟着节奏一起哼唱。

第二首叫《梦特别娇》。

也是一首节奏欢快又轻松的歌曲,让人听后极易跟着节奏躁动起来,善于调动气氛。

虽然高成并不觉得难听,但也不觉得喜欢。

所以他放下应援牌,站在原地一边嗑板栗,一边看着粉丝的狂热。

下一首是《艾蜜莉》。

听说也是这个乐队的代表作之一。

但高成总体听下来,还是和前面几首一样,优点节奏强,善于调动人的情绪和气氛,但优点只有一个,缺点就是歌词无意义,节奏简单且重复,就像是夜店里的dJ一样,听几遍还好,听多了肯定腻。

至于歌曲中歌词本身的意义,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已经越来越不重要了。

“怎么样?好听吧!”许彩云对高成大声喊道。

高成不想扫她的兴,于是举起大拇指敷衍,“好听!”

三首歌听下来,高成已经在心里对这个乐队做出了评价,一个讨好大众的乐队,没有深度和技术层次。

第四首《鲜花》,也是最后一首。

这倒是和前面的歌风格不一样,终于有了自己的特色,这首歌据说也是有意义的,还不错。

高成听歌的同时,敏锐的察觉到,许彩云旁边的人怎么离她越来越近了。

旁边男人的手都快贴上许彩云的腰了,时不时碰一下然后立马缩回去。

高成仔细观察着那个人,他表面上在认真听歌,但实际上余光一直在瞟着许彩云,并且慢慢的靠近。

高成看了看许彩云,她没有一点反应,满脸兴奋的看着场上一起手舞足蹈,唱到高潮处还会大声的哼唱。

高成轻叹口气,有时候她可真是神经大条,别人就差光明正大的摸她了,这还没有发现。

以后是不是拿回春丹的专辑就能把她骗回家里。

高成摇摇头,上前将许彩云拥入怀中,双手环绕着她,隔绝他人的咸猪手。

许彩云诧异的回过头,呆呆的看着高成,眨着眼睛对他的行为感到不解。

高成把她的头拧过去,没有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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