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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陆轻晚帮程墨安熨烫好衬衣,他洁癖严重,而且格外讲究,同一件衣服绝对不会重复穿两天,陆轻晚把衣服展开抖了抖,“很干净的,你别这么嫌弃好不好?”
程墨安环臂靠着卧室的衣柜,“这是你第一次帮我熨衣服。”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不肯穿呢,来来来,穿上穿上,嘿嘿,我技术还不错吧?熨衣服什么的都是小意思,我还会缝衣服呢!”
程墨安穿上衬衣,一粒粒慢悠悠的扣纽扣,垂眸笑道,“缝衣服?”
陆轻晚怕他不相信,眉飞色舞的解释,“是啊!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我穿的裙子吧?我吃太多撑破了,不过那个衣服太贵了,没有拆吊牌啦,用完要退回King,你猜我最后怎么处理的?啦啦啦,我自己缝的!售货员木有发现哦!!!
哈哈哈,还有更搞笑的,那件裙子当天就被白若夕买回去了,嘎嘎嘎嘎嘎!!!笑死我了,白若夕是不是傻?不对,是我技术太好!”
陆轻晚说的太投入,好像没太注意程墨安的表情发生了怎样精彩绝伦的变化,等到她终于停止了爆笑,蓦地看见程墨安的神色灰常微妙。
呃??完蛋,穿帮了!
King貌似是绝世集团旗下的服装品牌!
陆轻晚灰溜溜的退回床边,捞了件上衣挡住脸,只露出两只咕咕打转的眼睛。
程墨安扣上最后一粒扣子,“不拆吊牌?穿一次再退?嗯?”
陆轻晚心虚的往后挪,“呵呵呵,当时太穷了嘛,而且King的衣服那么贵……不不不,是品质太高端,我买不起啊。大老板你不要秋后算账咳咳咳。”
程墨安沉了沉嘴角,忍着笑意,“撑破了自己缝,蒙混售货员?很骄傲啊,嗯?”
陆轻晚“嘭”退到尽头,后背贴墙,堆起谄媚的笑容,“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啊土豪,我保证这个月就去买!以后都不退了!”
程墨安右手撑墙,提起左膝,将调皮捣蛋的野丫头堵在怀里,“你喜欢King的服装风格?”
“喜欢啊,简约时尚设计感超强,每个季节的新款都很抢人眼球,最主要的是,King的设计师总能捕捉到流行元素,几乎每一款新品都是爆款。”
不过偶们这些人消费不起啦!
程墨安淡道,“好。”
陆轻晚眨眨眼睛,笑嘻嘻的打趣他,“你是不是准备让工作人员给我送一卡车新款啊?天天不重样的那种?你们这些土豪送礼物不都那个路子吗?”
分分钟脑补了一部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内心还是很嘚瑟的。
“不是。”
额……
程墨安扣上腕表,理了理衬衣领子,昨天的领带他不会再用,只将领口微敞开,露出好看的脖子和隐约的锁骨线。
“King的衣服虽然单品单色,但并非一款只有一件,你穿哪一款都有撞衫的可能,既然你喜欢King的设计师,回头我让克洛伊单独给你设计几套。”
那意思是,绝对不会撞衫,只属于她的,独一无二。
不批量生产,不投入市场,不做营销和推广。
陆轻晚惊讶的张张嘴,舔了下嘴唇,“啊?”
程墨安刮刮她翘挺的鼻梁,“我要让你知道,贵族和土豪的区别。”
啊啊啊啊!!少女心再次炸了!陆轻晚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狂跳五六秒钟,然后蹦起来亲吻他的下巴,“老公你好帅好帅!来来来,你的西装外套,嘿嘿,就是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给我披的那件。”
程墨安拧拧眉头,“你还留着?”
废话,当然留着了,原来打算拿去二手市场换钱的好咩?
陆轻晚帮他套上袖子,倍儿狗屁的道,“睹物思人嘛,看到你的衣服,就像看到你。”
睹物思人?嗯,很好的解释,总裁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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