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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一切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推理小说,没有太多新奇之处,直到看到最后时,神来之笔才会使整个作品骤然升华改变。
大侦探抽丝剥茧最后指出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我’!
作为医生的我杀死了别墅主人罗杰,也是一年来一直敲诈寡妇的神秘人!
而我,也是整个小说故事的主视角。
“诡叙,叙述性诡计的开山之作。”水户月回想着这部作品对推理小说历史产生的重大影响。
在《罗杰疑案》面世后,这种叙事性轨迹的方法被无数人所使用,同类的作品只有第一次在阅读时才会产生巨大的震撼感,但这丝毫不妨碍罗杰疑案在推理小说历史上的伟大地位。
即使整部小说的案情其实只能说是中等水准,但最后的揭幕时刻却让作品瞬间升华。
这种主视角是杀人凶手的叙述方法,毫无疑问是对传统本格推理的一种背叛。
作为一个有着丰沛写作经验的水户月很清楚,一本书的主视角、或者说是‘焦点人物’,是给读者提供感觉的传递途径,在漫漫的故事海洋中,读者唯有通过焦点人物才能知道在故事旅行中发生了什么。
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一切故事都是主观而非客观的,既然是主观的则需要像人一样具有强烈方向性,推理小说更是如此,作为故事视野的焦点人物给读者制造了感觉,激起了读者或愤怒的批判或感同身受的悲喜。
《罗杰疑案》的我即是凶手的结局,是背叛、是革新,
在阅读了柯学世界大量的名家作品后,水户月发现这方世界依然有着柯南道尔、江户川乱步、阿加莎的名作,但在这些名作中,《罗杰疑案》却诡异的消失了。
或许是这种叙述性诡计和柯学世界的本格、新本格世界观相互冲突,就像科学和魔法的对立一样。
但既然这个世界的阿加莎遗漏了这本名作,水户月不介意将其重新展示给世人。
不过作品的背景、人设等等都需要修改,还有整个案情……
毕竟这里是即将迈进二十一世纪的日本,不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
“名字不能再叫《罗杰疑案》了,就叫……《米花疑案》吧,被杀死的是一个姓氏米花的富豪。”
水户月时而咬着笔尖,时而用橡皮擦一擦铅字,稿纸上不时还有着各种各样的注释和换位,现在使用的并不是电子办公,这些都是难免的事情,要是看到那些大作家的稿纸,就更是会让人心生杂乱了,上面经常会出现大块的黑色杂乱的删改。
好在水户月的字体多多少少是弥补了修改所产生的凌乱感,不过能够用稿纸写作然后供给出版社的人,应该没有几个是写字差的。
一个晚上的努力,水户月硬是写出来了二十八页。
以一页四百格来算,他的写作速度可以说是快的惊人了,毕竟这是手写,而不是键盘或者打字机。
“写完十分之一了,以这个速度来算的话,白天在学校时也继续写,不出一个星期就能写完。”
揉了揉自己的手指,骨骼间劈啪作响。
水户月检查了一下写出来的二十八页,发现没有什么语法错误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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