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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初见(第1页)

“那小姑娘就是我们本地人,她会做凉皮是因为看过一本菜谱。”赵卫国只是简单的同秦明峰说了一嘴关于红玉的情况。

秦明峰得知做凉皮的人是个本地姑娘,而且是跟菜谱学的,那双星眸里蕴含一抹淡淡情绪:“这凉皮跟我曾经在秦省吃的味道大差不差。”

“觉得好吃就多吃些,明天只要不下雨那个小姑娘还会来送凉皮。”赵卫国知道秦明峰跟他祖母的感情很深。

秦明峰瞧着冷静内敛,其实内心很是柔软。

转眼到了次日,红玉带着她自己做的一份凉皮,还有林大娘帮忙做的那一份去往县城。

红玉骑自行车赶到县城的时候看天上的太阳也就七点出头,红玉在想等自己挣够一百块了先买一块儿手表。

虽然把原主给渣男买的那块儿手表要回来了,但红玉嫌戴着恶心,所以让她把那块表拿去市场上卖掉了。

那块儿表在渣男胳膊上戴了一年多,手表见证了渣男咋地绿原主,咋地跟城里那个叫陈玲的女人卿卿我我的,想想就恶心啊。

红玉是个有精神洁癖的,正因为这一点儿,她在没穿越之前三十大几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招待所附近有一节上坡的路,骑车有些吃力,于是红玉就推着自行车走。

走着走着她和她那嘎吱嘎吱的老车车被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给拦住了。

“闺女,我好几顿没吃饭了,你行行好给点儿钱行不?”老太太把红玉拦住后也没墨迹,直接把意思说明白了。

这老太太就是拦人要饭的,而且要的还不是饭是钱。

红玉用审视的目光在面前老太太面上扫过,脆生生的开口:“大娘好几顿没吃饭了啊,前面就是招待所,我去里头给大娘买俩煎饼加点儿疙瘩咸菜。”

“煎饼我也咬不动啊,闺女啊,你还是给我点儿钱吧,我也不多要给我两毛三毛的就行了。”老太太颤颤巍巍的朝红玉身边靠了靠。

听到老太太不要饭要钱红玉嗤笑一声:“大娘都要饭了咋还挑三拣四的呢?你两顿没吃饭了,我也好几顿没吃了呢。”

打眼一瞧红玉就瞧出这所谓的乞丐婆有问题,老太太穿的衣裳破破的,脚上的鞋子也露出了脚指头,头发也花白,脸上沟壑纵横的。

老太太的头发白是白,也有些蓬乱,但仔细观察那头发丝却很柔软有光泽,可见这老太太不缺营养。

是想一个靠乞讨为生的老太太肯定是朝不保夕的,头发怎可能柔韧有光泽呢?

红玉可以断定自己遇到是个职业乞丐,而不是那种被迫要饭的那种。

果然红玉说给老太太买饭吃,老太太却不干而是要钱,是老太太的牙口的确看着不咋地,吃煎饼卷咸菜是有些吃力。

是想一下一个朝不保夕的老乞丐,她的目的就是有食物裹腹,咋可能挑三拣四呢?

当老太太提出要钱的时候红玉已经彻底了然,奶奶个腿儿的没想到这个年代就出现职业乞丐了。

红玉可是看过新闻的,那些在北上广等大城市要饭的比她这个辛苦上班儿的都滋润。

人家白天在街上装可怜要钱,晚上开着豪车下馆子吃香的喝辣的。

不都说八十年代的人都很淳朴吗?

十八线小县城都有职业乞丐,淳朴个锤子啊。

人性是复杂的,绝对不可以靠时代跟职业来定义,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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