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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莫过于英雄救美了,而郑晓倩不知道,眼前的这两个人,处心积虑的清理了郑晓倩身边所有走得近的人,也正是因为他们俩,现在我只有远远看着的份。
此刻的程林和郑晓倩,就像是第一次见面一样,一个被混混欺负,一个近乎可以称之为完美化身的程林出场,一切,美好的就像安徒生笔下的童话故事,看到面前的这个男人,郑晓倩有着满分的好感,漏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说了句谢谢你!
程林长得很帅,同时让人感觉到心机果策,他的笑容,是那么的诡异而又自信,让人根本看不出什么,而面前郑晓倩的道谢,程林并没有死缠烂打,也没有急切的表达爱慕之意,只是很有风度的关切道:“这么美丽的女孩,出门在外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呢,换做谁,谁不心动啊!”
程林的话,就像是甜言蜜语,直接把郑晓倩说的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脸上有些绯红,一个女孩,最喜欢听的,莫过于夸奖自己的话,尤其是被异性夸奖,所以此刻的郑晓倩努了努嘴,表现的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这时候,程林再次上前,很礼貌的伸出自己的手,漏出一个自认为很迷人的笑容:“怎么样?交个朋友?我叫程林!”
郑晓倩还没有反应过来,程林的手已经伸到自己的面前来,微楞之后,郑晓倩还是伸出了自己白皙的小手,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而这个名字,明明在程林看来,在熟悉不过了,偏偏此刻,程林却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嘴里嘟囔着郑晓倩这个名字,毫不忌讳的夸赞道:“好美的名字!”
“切,嘴真甜!”郑晓倩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得出来,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女神的笑容,仍旧是那么的迷人,郑晓倩撩了一下有些凌乱的鬓角,看了一下时间,说了句自己还有事,就先走了!
程林也没有做过多的挽留,笑着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今天,两个人的关系,就已经近了一大步,以后再见面,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打招呼,所以程林并不着急,但是我心里却有着莫名其妙的担心,又眼皮一个劲的跳,好像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望着郑晓倩离开的背影,我心里也知道,她肯定玩不过程林,迟早被程林玩在手中,而,程林绝对不是一个纯情的人,这个人给我的感觉,看起来城府很深,玩的一手好心计。
想到这,我正准备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再一次让我看清了程林小人的一面,他这个算盘打得,可谓是天衣无缝!我眼看着从面前的草丛中,走出来四个人,正是刚才调戏郑晓倩的那四个,一瞬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之间带头的那个小混混一脸笑容的走到程林的面前,一脸的嬉笑:“林哥,弟兄们这戏,演的怎么样?给个奥斯卡金奖,过分不?”
程林笑了笑,看得出来,他今天很高兴,从兜里掏出一个钱包,数都没数,直接从里面抽搐一打百元大钞,递给面前的小混混,声音很有磁性:“嗯,拿去给哥几个买烟抽!”
小混混接过钞票,贪婪的舔了舔嘴唇,起码小一千块,直接揣在兜里,朝着身后的小弟命令道:“想啥呢都?还不快谢谢琳哥!”
见混混头这么说,其他的几个小弟赶紧朝着程林点头哈腰的,一个劲的谢谢琳哥,而程林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似乎对这种感觉非常享受,这,就是王的优越,平日里,我连个朋友都没有,甚至连跟我说话的人都没有,而程林呢?似乎走到哪里,都有一种大哥范儿!
这时候,混混头又把目光看向了吴涛,有些埋怨的说道:“哥们,你这可不地道啊,你这是来真的啊,兄弟这手指头都快让你踩废了,以后还怎么撸联盟啊!”
“哈哈,撸个鸡毛联盟啊,能**就得了,再说了,刚才不是剧情需要吗!走,下馆子去,兄弟给你赔个不是!”吴涛长时间的混在程林身边,这为人处事方面,都做的很圆滑,此刻,他直接搂着混混头的脖子,俩人就好像矫情极深一样,朝着不远处的小饭店走去!
而我站在原地,也算是彻底看明白了,我漏出一阵自嘲的笑容,原来这一切,都是程林的自导自演,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调戏,也没有什么所谓的英雄救美,都只是程林找的托儿罢了!
程林啊程林,不得不说,这个人的心机,实在是太深了,导演出这样完美的一场戏,看着他们众人的离开,我在想着,我应该怎么把这件事告诉郑晓倩!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一旦郑晓倩,真的被程林的温柔体贴打败了,爱上了这个人,那到时候无论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好在今天程林并没有发现我,一旦程林发现我在这个学校,那我今后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我默默地转身,回到寝室,在床上躺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无助,郑晓倩和谁在一起我都会送上祝福,唯独程林我不会。
因为程林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郑晓倩迟早会毁在他的手中,在我的心里,郑晓倩是一个天真的女孩,我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女孩,就怎么毁在大学里,但是事情,仿佛越来越倾向于程林的魔爪,渐渐地,学校里开始传出程林和郑晓倩在搞对象,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已经被程林预料好了,而事情,也正在往程林的计划中一步步发展,而我的力量,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就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再一次和郑晓倩不期而遇。
那天,如同往日一样,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致青春:蜜桃成熟时》,独自坐在学校足球场附近的草坪上津津乐道的看着,看这本书的事情,我有一种情有独钟的体会,我感觉我跟里面的主角一样的可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有钱的人,他可以只手遮天,而没有钱的人,就会任人宰割,不见天日,大学到处都充满着阳光的气息,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欢笑,而我,却孤零零的一个人,正当我看书看得入迷的时候,突然一只冰凉的小手,从我身后握住了我的眼睛,随即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咯咯咯,猜猜我是谁?”
尽管郑晓倩勒紧着嗓子变换着声音,但是这熟悉的味道,我却无法忘怀,我撇了撇嘴说道:“郑晓倩,你别闹了!别人家看到了不好!”
我口中所说的这个别人,指的自然是程林,而见我一下子说出了郑晓倩这三个字,郑晓倩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奇,站到我的面前,大眼睛眨啊眨的,很好看:“哇,叶枫,你怎么知道是我?”
郑晓倩的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去回答,因为很简单,在南吴,我并不认识第二个女生,也不会有人会跟我开这样的玩笑,只有面前的郑晓倩,我们俩有半个多月没见了吧,再次见到面前这个美丽的女孩,我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怦然心动,她,真的好美。
但是这一次,郑晓倩柔情的目光中却多了一丝埋怨,郑晓倩蹲在我的面前,嘟嘟着嘴,很可爱,用着指责的语气问道:“喂,叶枫,你最近怎么跟消失了一样啊,也不出来陪我玩!”
“不是已经有人可以代替了我了吗,我想我在找你,就显得很多余了吧。”说着,我合上了手中的那本书,朝着郑晓倩微微一笑,起身,我便转身离开,只留下一句:“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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