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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身后,牧马人的车门砰-砰-敞开,一群打扮怪异的青年纷纷从高大的牧马人里跳下来。
宽大的牛仔裤,破洞的做旧卫衣,光头、脏辫儿……这一群人好似受了黑人文化过度的熏陶~
就这样一群怪异的不-良青年纷纷围到了黝黑男人的身侧,像极了一群高中生要打群架的气势。
宫晟烈顺着保镖们开出的一条道,一步一步朝大门走去。
他眸子里的寒光,足以让门外那些小混混连灵顿都在颤抖。
宫晟烈眼神中闪过一抹诧异,霸气地走到门口,金宫庄园的大门并没有敞开,这一群渣人,不配踏进宫家的大门。
“Friend?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宫晟烈冰冷的重复了句男人刚刚说过的话,他微仰着头,眼睛睨着大门外的小子,眼睛里满是狂傲和不屑。
“很幸运,我托兄弟的福,没死,还活得好好的,我们不是朋友么?”门外肤色黝黑的男人终于肯说人话了,举起手里威士忌的酒瓶,朝宫晟状似礼貌地点头示意,随后咕咚咕咚干了两口,“身为我的朋友,来到-我的-城,竟然连招呼都不打,不给我这个城市的主人尽地主之谊的机会么?嗯?我的兄弟!”
男人整句话里面,有N个加重词~
我的城、主人、兄弟……
呵呵,宫晟烈在心里冷笑,昔日的贱臣得志,这是要造反的节奏啊?
此刻,正在他家大门外装猖的男人,叫金唐德,这个好听且高端大气的名字来自于他宫晟烈的母亲。
金唐德曾是宫晟烈母亲贴身-女佣的私生子,按照宫家的规矩,这个小男孩儿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应该被送走,可是母亲心善,偷偷将他养在宫家的一个别院,给了他们母子一个安身之地,金唐德以前的名字叫石头,是他生母给她取的,说石头好养活。
可是后来,在金唐德出生两年后,女佣重病去世。
母亲并没有将金唐德送走,而是收了他,让他陪伴在宫晟烈的身侧,并赐给他一个姓氏一个名字。
他的金姓来自宫晟烈的母亲。
金唐德比宫晟烈小-三岁,以前在宫家,他胆小懦弱,甚至经常哭鼻子。
是他宫晟烈教会了坚强,教会他生存的法则,甚至带着他从宫家逃出来,闯天下,可是多年前的一场战争,他一直以为这个‘兄弟’早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活着……
而且活得如此嚣张,竟然说安城市他的城~
……
宫晟烈正回忆着过往,门外的男人似乎有些躁动不安地清了清嗓子。
宫晟烈立刻收起回忆,“金唐德,弄清你自己的身份,你要知道自己是个奴才的身份,在主人面前嚣张,简直是找死,我命令你---滚~”
“哈哈哈哈~”金唐德仰头哈哈大笑了几声,“在你眼里,我金唐德就是个奴才,不配和你们宫家人打交道,你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是么?“
宫晟烈几乎是用鼻孔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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