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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页)

“闪光头目烈咬陆鲨、闪光头目黏美露龙、闪光头目卡比兽……”

望着光幕中的精灵们,方竹脑海中不由地回想起自己曾经为抓住它们而奋斗的日日夜夜。

在游戏中,自己并不急着推动主线剧情,而是更喜欢四处溜达观察精灵生态,并捕捉体型巨大的头目。

牧场中一百来只头目,几十只闪光头目,便是自己奋斗的成果。

按照常理来说,后期能力极强的烈咬陆鲨和黏美露龙是极好的选择,毕竟宝可梦是陪伴自己一辈子的伙伴。

如果考虑到前期快速形成即战力,虫系宝可梦刺尾虫也是不错的选择,牧场中刚好有一只闪光头目刺尾虫,奋斗值也被自己打满。

“不过,果然还是……”

方竹将意念凝聚在屏幕的某处,选定了一只精灵,随后关闭页面。

熙熙攘攘的人流不断地往前挪动,最终方竹也成功站在头发花白的博士面前。

“这是你的初始精灵,请善待它,它将会是你一辈子的伙伴。”

博士说道,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红白色的小球,递到方竹面前。

“这是精灵球,按一下中间的按钮便会将精灵放出,平时可以缩小系在腰带上,方便取用。”

“那么,开启你的冒险吧。”

听完博士的话,虽然很好奇他是怎么从那平平无奇的口袋中掏出成千上万个精灵球的,但拿到初始精灵的激动还是让方竹雀跃着加快脚步走到一旁的空地上。

“就决定是你了!”

第3章初次见面,好久不见

一道红光闪过,一只宝可梦出现在方竹身前。

金色的圆润身躯,腹部分布着几道倒月牙形的花纹,大且长的舌头此刻正藏在嘴中,并未外露。

“初次见面,不对,好久不见,大舌头。”

方竹笑着,眼睛也眯成了月牙,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大舌头的头。

大舌头感觉眼前的人类有点奇怪,怎么第一次见面,就好像跟自己已经很熟悉的样子?

不过……这股莫名的亲近感是怎么回事?

好想舔一下。

显然,大舌头是一只将想法付诸现实,执行力极强的宝可梦。

只见它的舌头骤然伸长,快速将方竹浑身上下舔了几遍。

有点甜。

猝不及防地被大舌头舔了一通,柔软无比的舌头,舔过后留下有点酥麻的实感。

“你这家伙,不能乱舔来历不明的东西喔,万一有毒怎么办,当然我不是说我有毒,我也不是东西……额不纠结这个问题,反正不能随便乱舔就对了。”

方竹以半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此刻,他整个人都沉浸在满溢的幸福感中。

至于为什么会放着强力的准神及身型硕大的头目宝可梦不选,而最终选择了一只普通的闪光大舌头。

大概是因为,那一天,在《阿尔宙斯》中被野生精灵追杀了无数次,身心俱疲怀疑人生的自己,偶然路过一处草丛。

金色的大舌头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天空。

它不攻击自己,哪怕是自己扔了球,它挣脱出来,也只是站在原地,用疑惑的小眼神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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