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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命丧花花钱 小站出诡异(第1页)

“世人一致向钱看,千里做官只为钱。为钱什么都敢干,码钱成墙起祸端。”她笑着说,随后背上手挺直腰板:“在下为这有创意的壮举,献上一首打油诗。”

“那可就奢侈了!这等货起的幺蛾子,哪里配得上贴这么大的金。”我也笑着回答。她笑着摆摆头,意思是无所谓。

我请她坐下,而我仍然站在原地,接着讲:

钱这东西吧,有那么十张二十张的老头票,觉着很是钱,揣在兜里也觉着腰粗。但要多到了这个份上,感觉就是捆得整齐的花花纸,除了上坟时能体面地燎燎烟火外,就想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用途。我觉着在这样的钱墙面前产生的荒谬感,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体验到,其强度,就是把一生的荒谬感叠加起来,也不可企及。起码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这样的。当时盯着这堵钱墙,我感到了人生的极端无聊,虚空得好像不再脚踩着这个荒唐的世上。等我想到自己无冬历夏的埋头苦干,不过是为赚几张这样的花花纸时,对人生的怀疑几近毁灭的程度,也愈发不理解芸芸众生:干嘛还都张着嘴、喘着气活着,瞎迷糊眼地死命追求。都来这钱墙前站站吧,看你还能感受到多少人生的意义,看你人生的目标还能有多少,不被这光怪陆离的魔咒蒸发掉。

可无论如何,我们都舍不得咽下这**气儿,但我又不能不在钱墙前追问: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好贪的,不就花花纸嘛!这贪官到底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其价值取向怎么如此低端?接着换位思考:要换成我,你要不送来金砖金条金镏子,光拿这彩印出来的花花纸来敷衍,我要不摔到你脸上,我就白当了这个能给你带来几十倍、上百倍好处的掌大权的官!那时,我要有机会见到这贪官,准会诚恳地对他说:就为这一摞摞花花纸丢乌纱甚至掉脑袋,值吗?生命不好这样来糟蹋吧?

这贪官还真为一整墙的花花纸掉了脑袋。

据说临刑时,他没有多少悔意,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还振振有词地质问:(此处删去806字)……。……这里头的客观性呀,自古就体现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轮转上,简单的很,哪有深度,何来奥秘。算了,别帮我来找理由,你们找来的理由都不符合实际情况。小娃娃为大成人来找理由,还不把人笑岔了气!我的理由不需要找,明摆着的——时候到了,该我倒霉。

怎样,听出这里的顽固性没?不瞒你说,顽固势力之所以顽固,就是到死都抱着顽固的思想不放。就是过去说的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上帝。我一直这样认为,当这样顽固的思想充当了思想武器之后,天下也就没什么可禁忌的了。什么以错盖错、将错就错顶烟上,也就水到渠成,阎王爷也奈何不了。

既然死不改悔,闭眼前就不能不深切缅怀置他于死地的那些花花纸。你说他人生的最后念像要是一堆花花纸,得多无聊多廉价,这种死,轻于鸿毛。如果他收受的都是金条金砖金镏子,那他生命的最后念像,就该是黄橙橙的东西堆起来的金山,得多辉煌、多耀眼、多敞亮、多死而无憾啊!其死,重于泰山。

比较着看,现在贪官的死,都赶不上封建那会儿贪官的死。远的不说就说明清吧,哪个不是死在金山银山的堆砌上。抄家时,哗啦打开私家宝库,那贵金属的奢华光芒阵阵刺眼,都以为误入了玉皇大帝的天庭。是个人都会感到,以这些有分量有成色的赃物,换得伸脖子等鬼头刀,值。当咔嚓响过,落地乱滚的脑袋里,翻转的念像全都是闪光的金银,多有密度、多有质量、多有品味,想不重于泰山都不行。你说过的那个和珅,不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么。

所以,我特别瞧不起现在贪官的死:死在一堆堆说作废就作废的花花纸上,花里胡哨、轻轻飘飘,叫我这视金如命的人,怎不把他们看成是低级粗卑的小农小贩。充其量,小店主一个。但我对封建那会儿贪官的死,也有很大成分的瞧不起,缘于他们对银子的偏爱。你说你,私家宝库里堆那么多的银子作甚,拿出去换金子呀!全都换成金子,那咔嚓后翻转的念像,就全是金子了,其纯实、其重度、其硬通力,想不二倍地重于泰山都不行。

反正凡不视金如命的人,我都特别瞧不起,也特别不理解。假如我有了大捞的机会,我要不让自己坐在金子堆上,就不是我。

“等你的机会到了,得鼓励你大胆地向金子伸手啰!”

“是这样。我诚心接受这样的鼓励。”

“你攥着钓得来金子的批文,不见金子不撒鹰!”

“总的这样才能见效。”

“你可以用金子武装到牙齿。”

“可不嘛!到时我全身都闪着金光,黑白不熄,走夜路都不用手电筒。”

“你可以到奥斯卡颁奖现场立着,成为史上最大的颁奖小金人,以资鼓励史上那些取得最高成就的编剧、导演、演员、作曲美工服装化妆等等一大堆什么的,全世界现场直播,五大洲各色人种都能看到。”

“这太炫了,我不好意思。”

“你得好意思起来。就去奥斯卡颁奖现场,立成史上最大的小金人。只有这么炫的回报,才对应得上你的付出。你是劳苦功高地,贪鬼们的皮被你一层层扒下,贪鬼们转头再去扒劳工的皮,循环往复,没完没了,弄到最后,到处都是血腥。没看出来喔,男老铁,你憨厚的皮囊里,居然包藏着这么一颗狠毒的歹心,不怕哪天两座山对倒在一起,把你压在下面?唐僧没从大唐走到现在,没人救得了你。山里的野兽们即便想救,也没那力气呀,还不会使用工具,最多绕着压着你的碎石堆,团团转地嗷嗷叫:救命啊——!”

我俩都笑了,她笑的眼睛灿灿发光,一如春晨微风拂波的湖面。但这眼睛,还不到我尽量看的时候,如果超前贪视,无疑会使我恍惚,既定的戏码非乱不可。现在,我得刹住渴往,一心扑到讲上:

要说我还有个很大的秘密,不知你听着会不会觉着别扭,但我自己琢磨起来,觉着还挺舒服。

她没答话,只笑着示意我讲来听听。

这个很大的秘密,就是我没来山里前,非常爱去皇帝陵。也常去,尤其地宫被掘开的帝陵。至于宝城明楼地下宫殿之类的场所,我都省略,早没了新鲜感,进了陵园大门直奔陈列出土文物的展厅,长时间赖在里面观瞧。都是从地宫里弄出来的宝贝呀,这就使我多赖上一分钟,就得多忍受一分钟的折磨。想想看,饿了半个多月的狼,面对摆在嘴边的肥羊羔,迟迟不下口,是不是想把自己往死里克制?

我这爱金子胜过爱性命的人,盯着一字排开的展柜里,那些陪葬的馒头大小的金锭,还有金冠、金碗、金腰带、金脸盆、金水壶、金筷子、金蟾蜍,通体的纯金黄橙橙、赛得过熟透的木瓜,我会怎样?它们与我只隔层玻璃,我一胳膊肘子下去就能破开,把我的挎包装个满。对,就这么干,狼不会克制自己,人也不能把自己克制到死。于是,我脑海里出现了这样的情景:胳膊肘子抬起,用力向下,咔嚓,展柜玻璃大开口,旋即装满一挎包,然后猛劲向外冲,撞飞刚反应过来的小保安,一溜烟儿窜去,三拐五拐,窜回我的贼窝。接着拉亮贼窝里所有的灯,将挎包里的金货一件件摆到桌子上,热血沸腾地用眼睛狂吃。

喂饱了眼睛就喂嘴,就是一件也不放过地用牙咬,让每件金货都坑坑洼洼地布满我的牙印。就像最能证明身份的钢印轧出来的印戳一样,我是用牙印来证明这些金子都是我的。

不知这天下有多少人咬过金子,没咬过实属遗憾,那你拿起一件放到嘴里,上下牙稍一用力咬合时,沉甸甸的金子只有接纳没有抵抗,那牙尖嘿,软软糯糯地往里陷,跟咬着只有神仙才能品尝到的清蒸龙筋似的,怎不让喜欢吃软不吃硬的牙尖,十分留恋。真是天下最美妙的感觉呀!

有人说咬金子过于粗暴,我不这么看。让自己体验天下最美妙的感觉,怎么能叫粗暴呢?金子没有神经,不知道疼,喜欢的人尽可以放开了咬。咬,才是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最掏心窝子的表达么。假如金子吃进肚子里不死人的话,我差不多咬着咬着都能给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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