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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猛地惊醒,我竟是一身的汗。
原来是谭瑟将胳膊搂在了我脖子上。
不知从何而来的厌烦席卷了我,我起身到阳台,迎着风点了一根烟。
我突然想起了简言。
突然到我自己意识到的时候都觉得无措。
不应该,我想。
她在的时候我也觉得没什么,走了也就那么回事。
一根烟风抽了大半,直到烟蒂上的火星子触到手指的肌肤传来刺痛,我幡然清醒,我一直在想简言。
凌晨两点了。
记忆最后定格在简言今天举杯和我说新婚快乐。
她说,你好秦朗,新婚快乐。
我蓦地想起来我第一次看见简言的时候,她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那张脸很出众,可我却先注意到她一身酒红的礼服。
红色热烈,但我讨厌,不止讨厌红色,更讨厌热烈。
我亲眼见到我爸和秘书搞在一起,急不可耐,他却告诉我他们只是爱的热烈。
爱?热烈?
不荒唐可笑么?
那天我被她朋友带过去,可我实在讨厌她这身衣服讨厌得紧,拉着脸,无比生硬的说了一句:你好,简言,生日快乐。
我以为这是结束,没想到只是开端。
今天她和我说了同样的话,我没回,是不知道怎么回。
谢谢?
不知道为什么,我说不出口。
「想什么呢?」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思路。
谭瑟从后面搂上了我的腰,我弹了弹手指尖的烟灰。
接着猛地将她抱起来往屋里床上去。
我需要证明些什么。
谭瑟被扔到床上后紧接着手就缠了上来,我急迫地闭着眼睛吻她的脖子。
「阿朗。」
她小小的唤了一声。
像重重的一锤猛地敲在了我的神经上,我停住动作,仓皇从她身上爬了起来。
「你先睡吧。」
我丢给谭瑟几个字就出了门。
不应该,我想。
我点烟的手有些颤抖,好几下才点上,感受着尼古丁从鼻息间再到肺里极具游走,带来阵阵快意,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出来。
别太当回事,秦朗,我告诉自己。
不就是个炮友,睡了三年有习惯再正常不过。
我确实一直没碰谭瑟,家里催我结婚,我和她不过是都是各自门当户对的联姻工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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