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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时为生计奔波的张痕水而言,没有拒绝的理由,这是雪中送炭的事情。
林子轩听到此事,夸奖了平禁亚一番。
张痕水可是一颗摇钱树,想想《金粉世家》和《啼笑因缘》,只要和他维系好关系,不发生金钱上的纠纷,就不怕此人另投别家。
在文坛上讲究知遇之恩或者提携之恩。
如果有作者在一家杂志发表作品出名了,那这家杂志对这位作者就有知遇之恩,两者的关系一般不会闹僵。
作者有新作品会首先考虑这家杂志,而杂志也会对这位作者的作品进行优待。
比如,郭沫偌刚入文坛的时候就得到了《学灯》主编宗百华的提携,所以郭沫偌的文章大多都是在《学灯》上发表。
如果一名新作者刚出名就和原来的杂志闹翻,那名声在业内就坏掉了。
在二十年代的文坛,名声是很重要的。
林子轩还把《白马啸西风》的稿子送给严独贺,并承诺之后还会写一部长篇武侠小说在《快活林》上刊载。
他是打算把《天龙八部》写出来了。
原因无他,就是为了报答严独贺的知遇之恩。
在《老人与海》的事情上,《新闻报》为什么力挺林子轩,还不是因为严独贺的关系,而《射雕英雄传》也是因为严独贺才能在《新闻报》上刊载。
在文坛上,这就是知遇之恩。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做事先做人。
林子轩要还这份人情,这份人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以他的名义在《快活林》上发稿子是最好的方式,也会成为文坛上的一桩佳话。
因为《笑傲江湖》断更事件,上海文坛都知道了他就是《射雕英雄传》的作者。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他又有了一个武侠小说大师的头衔,可以说在通俗小说的领域具有了权威性。
除此之外,林子轩还要安排明星电影公司的事务。
《津门大侠霍元甲》这部电影已经不能再拖延下去了,电影公司开业几个月还没有电影制作出来,这可不是好现象。
他还要准备拍摄第一部有声电影,道格拉斯希拉不能一直呆在中国。
一方面道格拉斯自己不愿意,另一方面这家伙的薪水太贵了。
按照签署的合同,道格拉斯一天的薪水是八美元,一个月是240美元,折合大洋408块钱,比郑证秋的薪酬高出了180块。
谁让人家懂得技术呢。
林子轩要赶快拍摄一部有声片,让明星电影公司的职员在实践中学会使用有声电影机,学会录音技术,如此就能把这家伙赶回美国了。
不过在剧本的选择上他有些犹豫。
把《日出》改编成电影是不错的选择,只要把殷明竹拉过来就行了,可殷明竹还在拍摄但杜予的《海誓》,而且《日出》是个大悲剧,可能会影响到票房。
他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既然是第一部有声电影,不如拍摄一部经典影片。
林子轩想起在后世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电视剧,几乎每个暑假都会重播,不由得怦然心动,这可是老少皆宜的一部电视剧啊。
他可以选择电视剧的一部分来拍摄,比如说,《西游记之大闹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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