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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宁依依不舍的把手中的野鸡和蛋放到破庙一个角落里,转身又到了附近的林子里,用仅剩不多的体力,捡了许多枯柴和木枝来。
挑了一截儿看起来比较尖利的树枝,找了一根被虫子蛀得枯干的木头,在旁边堆上枯叶,林宁干起了原始人干的事情——钻木取火。
这方法真的很有效。林宁手上力气大,在末世又打惯了丧尸,对力度的掌控也好,不一会儿,木头上就冒起了青烟。再一会儿,枯叶便着了。
林宁小心的吹了吹,火苗更大了些,再往上添些细枝、枯叶,不一会儿,一小堆儿火就升了起来。
小样儿!没道理野人能干的事儿姐不会干!林宁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加上几块大木柴,火堆燃得旺旺的。
没有锅,林宁便想了个最简便的,将那根尖树枝尖端在河边的大石头上磨了磨,这就更尖利了,手上用力,一下子就划开了野鸡的肚腹,掏出内脏,清洗干静,和了一小堆儿泥,裹在野鸡外面,又一根长树枝将野鸡串起来,架到火堆上去烤。
至于那几只蛋……林宁琢磨了琢磨,从河边捡了两块比巴掌略大略薄的石块儿,直接扔进火堆里,不一会儿,石块就烧热了。
林宁拿长木棍将石块儿扒出来,将野鸡蛋磕在上面,“滋啦”一声响,野鸡蛋瞬间熟了五成。
林宁看着白白的蛋清中间托着一个圆圆的红红的小太阳似的蛋黄,美滋滋的又在另一块石块上打了一个野鸡蛋。
又等了一小会儿,热石头的温度将鸡蛋又烤熟了两成,七成熟的原始版煎蛋出炉!
林宁拿了厚叶子托着石块,折了两根细树枝当筷子,将那一戳往外流蛋黄的蛋吃进嘴里,虽然没有调料,但那叫一个鲜,那叫一个香!
幸福的滋味莫过于在阳光的照耀下,坐在小溪旁,吃着亲手做的煎蛋,有一个火堆,火堆里还有一只叫花鸡……
就冲这一点,林宁决定原谅那对狗男女一丢丢!
野鸡外裹着的泥巴噼啪作响,变得干硬干硬的,一股股烤鸡肉的香味儿不断飘散出来。
林宁耐着性子等待。
这是末世前便有的臭毛病,即使经历一个末世也未能改过来。
前世林宁家世不错,又是独生女,生活上甚是娇惯,特别是吃的,犹为精细。可能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潜藏着一个吃货的本质,一旦有了条件就要发挥出来。
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末世时物资匮乏,但林宁身手好,倒还没亏待自己,她又爱折腾,觉得为心爱的男人洗手做羹汤是一件再美好不过的事。她总是在打完丧尸时拖着疲惫的身躯尽可能的做些美味两个人吃,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她并不为末世而恐惧。
但后来他找到了更好的。
林宁撇撇嘴,手上一个用力,野鸡外表糊着的泥巴壳就掉下来了,只剩下里面洁白光嫩的散发着香气的……鸡肉。
虽然啥调料也没有,但林宁吃得那叫一个欢,不一会儿,野鸡就剩了一个骨架儿。
但林宁只饱了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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