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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的地点是越州城的郊外,那是依附于越州城的一座偏僻农庄,比上次沈白抄自己家的路程还要远上一些。
很显然,越州城捕快的风评在民间并不是特别好。
庄中的人,无论是准备去下田的农夫,还是坐在门前编筐的老妪,再或是流着鼻涕在土道上嬉闹的娃娃,一见到穿着县衙工人服饰的沈白和方小五,就如同躲避瘟神一样的纷纷跑开。
有的跑急些的,甚至跌了跟头,真是闹的好一番鸡飞狗跳。
方小五似乎是司空见惯了,没太当回事,沈白心中却很是不好受。
想自己的新外貌长得如此俊朗不凡,但却会如此的被人嫌弃,沈白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点对不住这幅好皮囊。
“小五,咱们的衙役队伍,在民间的形象一向如此吗?”
方小五没太理解沈白的意思:“什么……是形象?”
“就是人人都躲着咱。”
方小五说道:“对啊,据说秦重当捕头那段日子,县内的捕快衙役一上街,便是鸡飞狗跳之景,比山中贼进城还吓人,他卸任之后,咱县衙捕快们的风评,还算是好了不少哩。”
沈白揉了揉鼻子,回想起了秦重在县衙的那副趾高气扬,还冲自己脚底吐痰的欠扁模样。
大楚国似乎真的欠这位秦捕快一次爱的教育。
两人根据案卷的记载来到了案发现场。
整个农屋已经被烧成了残垣断壁,以农屋为正中心,方圆数丈之地尽皆化为焦土,即使是隔了这么长时间,沈白站在这农舍的旁边,还是依稀的感觉到似乎能闻到一股焦味。
可想而知,当初这场大火得是有多么的惊人。
“烧死了一家三口。”沈白一边绕着房屋走,一边回忆着卷宗中的内容:“是一对农户夫妇和他们女儿,目前的定案为山中贼所为。”
被烧焦的残垣断壁对方小五似乎有着极大的精神影响,他躲在沈白的身后,哆哆嗦嗦的不敢靠前。
古人多迷信,信奉鬼魂之类的,特别是对于小五这样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傻小子来说。
这可是烧死过人的地方,说不定还有冤魂飘荡呢……多瘆得慌啊!
看着沈白没有丝毫害怕,只是绕着房屋一圈一圈的观察,方小五发自内心的感到佩服。
要不说公子就是公子,读书人就是读书人呢,什么也不怕!鬼都不怕!
沈白绕着房屋看了一会,又观察了一下四周,更加确定这案子多少有些蹊跷之处。
这房屋虽然独立在农庄之外,但与庄内其他的农户所居并不是特别的远,贼寇若是要来抢劫财物,为何独独就烧他一家,不抢别人?
难不成整个庄内,就只有这一家农户有钱有粮?
看这房子的残垣大小规模,似乎不是。
沈白观察过现场之后,对小五道:“走,咱们去找这村子的族长。”
越州城旁边的村庄,大多一村一姓,庄子的名一般都是以族姓为基踮起的,比如这个庄子里的人大多数人姓刘,就叫刘庄。
不要小看这一族之长,在这个信息滞后,没有通讯设备的年代,一族之长的权力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一个庄子的族长除了兼任村长的职务外,同时还兼职村书记,税务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乡法院院长,工会会长,生产队队长,武装部部长等多重职务!更有甚者,还是一村中所有寡妇的依靠。
由此看来,一个王朝可以没有县令捕快,但绝对不能没有族长。
他们才是朝廷管理民间最基层的奠基石。
刘庄的族长是个白发苍苍的老汉,拄着拐杖,看模样最少也有七八十岁了,但古人的保养水平不如现代人,上了岁数后易显老,所以这位刘族长的实际年龄可能也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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