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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三言两语决定好了,吃了些东西稍微不那么饿的程桑茫然抬头。
什么叫,她参赛的花卉要留下来?
沈洵安没解释,又给她夹了几样她爱吃的菜,揉揉她的头。
“你先吃,回去我再跟你说。”
“哦。”
虽然不清楚是什么,但沈洵安一定不会让她吃亏,没什么好担心的。
对面的康王默默注视了他们半响,嫌弃的撇撇嘴。
混蛋小子,有了心上人也没必要这么刺激他,搞得谁没姑娘喜欢似的!
他也是有人喜欢的,户部尚书府的小姐就不错,人长的美小嘴又甜,配的上他!
“人家喜欢的是太子,你想太多。”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沈洵安突然开口说了句。
康王绷不住脸了,破口大骂。
“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少叽叽歪歪,人家姑娘喜欢的分明就是我,你会不会说话!”
“你知道她送了我多少东西吗?”
“绣着她闺名的手帕!”
沈洵安幽幽道,“你捡的,还死活不还。”
康王脸一红,“那她上次给我倒茶,还摸了我手!这总没得假。”
“那是被烫的,当时茶杯都打翻了。”
康王哽着脸,嘴硬道,“上次她还跟我表白了!”
“人家表白的是太子。”
康王,“……”
我不听!
是我是我就是我!
程桑一边吃,一边兴冲冲的看着两人斗嘴,心里乐的不行。
原来康王是这样的康王,死皮赖脸以为别的姑娘喜欢他?
就是不知道那个姑娘到底是谁。
以姑娘的事为中心,之后两人展开了深刻讨论,程桑也终于知道了姑娘的名字。
公孙玲,户部尚书府的小姐。
故事的大意就是,公孙玲喜欢当今太子殿下,而康王以为她喜欢自己,于是明示暗示天天往别人面前转。
偏偏他嘴里没什么好话,又不着调,把人家姑娘吓得退避三舍。
总而言之,康王就是个悲剧。
不过从沈洵安话里的意思来看,其实康王并不喜欢公孙小姐,就是嘴巴痒,喜欢招惹人家,除了公孙玲,对其他人也差不多是这个态度。
把人惹毛,再逗弄一番,最后留一句,下次见,然后下次又重复这个过程。
这样的他,哪个女子敢喜欢?
就算有,接触后也被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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