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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这样,印第安纳洲出产的篮球名人也不少。比如说,现在还被人们津津乐道的“逼王”拉里。伯德,比如联盟历史上最伟大投手之一的雷吉。米勒,再比如“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的恩师,曾率领1984年美国奥运篮球队夺冠的传奇教头“火爆老爹”鲍比。奈特。
因此,每当有重要比赛在印第安纳波利斯进行,这儿的记者们都会倾巢出动,竭尽全力为球迷们带来第一手报道。
林克看着身边狂热的记者们,仿佛都已经能提前感受到明天晚上在银行家生活球馆内的火爆氛围。
这儿的确是一个篮球圣地,怪不得,还出了像乔治和现在灰熊队主帅布拉德。史蒂文斯这样的人物。。。。。。
说起来,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灰熊队人气最高的不是林克,而恰恰就是史蒂文斯。
无数记者将这位曾经带领巴特勒大学两度杀入NCAA决赛的教练围了起来,问了他许多问题。林克反倒是像一个小透明,好像没什么人关心。
等林克坐上球队大巴,准备往下榻酒店进发的时候,拿出手机看了看新闻的林克才发现,在印第安纳波利斯,还是有人关心自己的。
兰斯。史蒂芬森:“我会让林克在银行家生活球馆燃烧。”
“垃圾话?他喷不过我的,因为我就是那种一直会在比赛中说垃圾话、让对方不舒服的人。我会让他感觉不舒服的,我绝对会把这件事坚持做下去,和他争斗到底。”
“我们不畏惧联盟第一,我们会以击败联盟第一为目标。”
新闻上,许多媒体都将史蒂芬森的言论放到了头条来。天知道这个家伙面对一支支麦克风的时候,说了多少狠话。
不过介于对方是史蒂芬森,林克就并不觉得奇怪了。这个出生于贫民窟,从小就遭受嘲讽和排挤的家伙,自然不可能成长为一个翩翩君子。
而且拉里。伯德也说过,兰斯。史蒂芬森是一个渴望大场面的球员。场面越大他越兴奋,且无所畏惧。管你是詹姆斯还是林克,只要他站在球场上,就有那股敢和天下第一叫板的气势。
越重要的比赛、越强大的对手、越沸腾的球馆,就越能加速这货的肾上腺素分泌。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整整一天时间呢,这家伙就已经等不及了。看来,这次他的肾上腺素是有些分泌过头了。
当大巴抵达酒店,林克从打比赛走下来时,立马就有一群记者伸出话筒,问了林克关于史蒂芬森的事情。
“对于兰斯。史蒂芬森的挑衅,你有什么看法吗?”
林克本来想摆摆手离开,但却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便停下了脚步,面对麦克风。
“你说谁?”林克反问。
“呃。。。。。。兰斯。史蒂芬森。”
“史蒂芬森?我不认识,全明星投票排名比我还高吗?”
看着记者惊讶的表情,林克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开了。
这算是一次警告,告诉史蒂芬森那个混球——我他妈是一个和你一样的混蛋,别以为三言两语就可以唬住我!
混球遇上混球,比赛还未开始,却已经变得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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