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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薛轶其实对复大很无感,那会儿,他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图书馆教室宿舍食堂,聚会春游能鸽就鸽,一个班的同学没几个叫的上名字,和文学院的人反倒稍微熟络些。
后来,谈恋爱了,由于缺乏浪漫细胞,他也没怎么体会过所谓小资感觉,情侣圣地大学路?
杨浦第一光华楼?
纸醉金迷五角场?
他感觉也就那样,一个晚上人稍微多点,一个外来人多点,一个各色人多点?
再之后,毕业,别人飞黄腾达,他抱着小电脑死磕文学,庸碌余生,连衣锦还乡的机会都没有。
……
走在校园里,薛轶觉得有那么一丝尴尬,因为并没有什么人,校园很空旷,估计都忙着学习去了。
偶遇?
薛轶拍了拍脑袋,自己一个写小说的居然会相信这样的桥段!
素质三连问,走一波?
你帅吗?
你有钱吗?
你能单手开玛莎拉蒂吗?
除了第一个,貌似其他的都没有。
从宿舍上厕所照镜子的时候,薛轶其实就对自己的外在形象不满意了,小伙子模样还是挺俊的,女频标准男主相貌,剑眉星目,卓尔不凡,就是衣服略显邋遢,桨洗的发白的t恤牛仔裤,他家境其实是正常水平,之所以这样的穿着,主要是文艺青年特立独行啊!
摸了摸口袋,兜里的钱还算富裕,薛轶决定去外面置办身行头。
人靠衣装马靠鞍,原来的文艺青年细胞滚粗,做一个浪逼不走在时尚前沿怎么行。
薛轶找了一个大商场就开始了买买买,标准就是不文艺。
至于名表大牌,去他的。
得益于写过都市小说,认真的研究过主角穿衣怎么才有格调和帅气,他也有了几分心得,自然最重要,哪怕像试很多衣服不买一件,重点要挑的好。
薛轶也不在意试完衣服不买,服务员那一脸看穷、逼的眼神,顶多是心底有了那么一点赚钱的欲望。
大约一个小时后,薛轶从商场里出来整个人焕然一新,头发剪了个侧背,上身白色的软t恤,下身秀气的牛仔裤,白黑条纹半敞式帆布鞋,整个人看起来好像除了衣服新点,也就这个变化了。
薛轶站在商场外的玻璃镜前,用仅自己听到的声音,碎碎念道:
“知道你为什么写了几本都市小说,还是扑街吗?”
“研究了一堆穿衣格调,穿到自己身上还是普通人的中上标准。”
“重生这么久了,搁写小说怎么也得三章了,你才买完衣服,换人家主角现在都赚了几百万了,节奏慢,矛盾拉仇恨啥都没有,还写书,早点下海干活说不定早就会所嫩模了。”
“你瞅瞅你这小伙儿,除了帅你可有一点优点?”
“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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