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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忍不住会去想:难道自己真的就这样死了,让这一道血脉从此彻底沉沦在某一处不知名的粘稠的泥土身处吗?
但是他又明确地知道,即便继续活下去,也只是为这样曾力压天下的荣光的血脉抹黑而已。甚至,他很畏惧自己会成为别人的取血之囚。
然而那一天,隔壁程浩的浑家忽然跑过来。
她怀里抱了一只小狗。
它黑黄相间的毛色,也不知道出月了没有,小眼睛黑溜溜的,缩在那个胖大的女人怀里,毛茸茸的可爱。
她说话仍是硬硬的,连脸色也是不见笑容的。
她说:“帮你寻了条狗,有点黑毛,但人家说了,我也看见了,那母狗是黄毛的,长大了兴许这黑毛就褪了,许能跟你家那条长得差不多。”
那一刻,刘恒忽然想流泪。
于是他慌乱地低下头去。
刘恒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找到的这样一只小狗,大野城这边,越是近山打柴的,越是地处偏僻的,就越喜欢养狗,但城里边的人,却很少养狗,因为对于很多的家庭而言,养狗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他猜,她为了找到这样一只跟大黄毛色差不多的小狗,肯定是费了不少功夫。
尽管从搬到这里来住开始,自己就从没有见她露出过哪怕一次的笑容,尽管她对自己从无好感,说话从来都是夹枪带棒的。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
那妇人瞪着他,把小狗往前递,声音有些大,“给,接着呀!”
刘恒摇头,露出笑容,说:“谢谢嫂子,我……再也不想养狗了。”
那妇人愣了片刻,似乎是听懂了什么,把小狗抱回自己怀里。
然后,她走了。
出了刘恒家的门,她并没有回家,刘恒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想:她可能是要把那小狗还回去吧!
毕竟,匆忙之间要找这么一条毛色相近的小狗,已是不易,若期望这小狗的主人还是家中的亲友,以期可以无偿地得到它,简直是妄想。
这是一个吝啬的妇人的,她又不愿意养狗,自然是还回去,把钱也讨回来最好。
刘恒张了张嘴,想要叫住她,但最终,他还是沉默了下来。
他想:或许她是对的。
养狗,真的是有点奢侈的一件事。
若你见过它的欢乐,却无缘得见它的善终,更是徒增悲痛。
…………
从头到尾,黄大元一直都木然地站着,有些惊讶。
他搬到这边来陪着刘恒,已经有些时日,是这邻墙的妇人指点他该去哪里汲水,告诉他该去哪里买些吃食,甚至告诉他该怎么做些简单的饭。
但她每天每次都冷着一张脸,从不见笑容,说话也是硬邦邦的,人又长得粗壮,是以黄大元总是有些怕她。
见了她,他总是惊惶失措,不敢说话。
但这个时候,看着那妇人出了门远去,他忽然开口,说:“恒哥,其实她是个好人。”
刘恒点点头,说:“是,她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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