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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士笔:
二十五岁,紫黑瞳,一米七五,俊美无双,绰号「百难臆度」,有着贵族气
质的军师,性格开朗,擅长雄辩,嘴抱一开,滔滔言浪,身边总是群花围绕。
血脉觉醒:青眼白狼(?)
使用兵器:点忏天笔
篇末小剧场
身为温家的三代老人,温在乎的身体还硬朗,武术底子还很牢靠,但心却很老、很疲惫了。
看过那个百族乱世,看尽太多资质优异的天才丧命,看遍老字号温家的起落,原就没有什么雄心的他,一切壮志早化灰烬,孤零零看守着已被人遗忘的温家老宅,以为人生会就这么结束。
不过,命运总是爱嘲弄人,本以为如此的事,还是在那个夜晚出现意外,失踪多年的孙少爷,忽然回到了老宅,说要继承家业,要将一切改变过来。
老人确实是高兴的,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看出了这位孙少爷的才干,只是单纯为了有温家人回来而喜悦,是一种纯粹的亲情。
只要这世上,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悼念破败的温家……那就好,孙少爷肯回来……就好,其余的,都已不重要,孙少爷既然有心要干,就豁出温家的这点老底,抵押祖宅与土地,随他去干吧。
不过,一段时间以后,老人开始懊恼自己的这个决定。
经历过战乱年代,见过了不少人,老人就从没见过似自家孙少爷一样奇怪的,他……身体很弱,弱到了极点,但精神早已远远凌驾**之上,从回归的那天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也永远有出不完的点子。
要说创意,去病少爷绝对有,可他的那些做法,让人非常皱眉头,他所设想的振衰起敝,不是作回温家的本业,继续酿造酱油与酱料,而是直接干起了高风险的走私买卖。
“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在叔,我们想迅家,就一定要从偏门捞起!”
温去病道:“过程道路有些曲折,但我们一定能达到目的,跟着我走吧!”
去病少爷的自信与热情,显而易见,不过他所选择的道路,却让老人着实皱眉。『≤,
“少爷,时代不同啦,战争已经结束,而今,新帝国初建,朗朗乾坤,政治清明,对那些旁门左道的营生,势必加以管制,那些根深蒂固的黑帮、走私商,都在谋求转型,你这时才跳下去,会否……”
“会否什么?别啰嗦,跟着我走吧。”
温去病戴着海外输入的新潮墨镜,自信的笑容中带着一股锐气,“朗朗乾坤吗?在哪里?我还真是没看见!”
“……这是因为你那眼镜……”
温在乎没能说下去,因为孙少爷并不想听,他觉得这年轻人与时下大多的同年一样,短视近利,只想着快捞钱到手,却不在乎风险与成功可能性,好高鹜远,温家交到这种人手上,估计撑不了几年了。
但没想到,这个纨裤子弟败光家业的度,比预期更快,拿到祖宅抵押贷款的当晚,他就跑去力夏达港最大的花街,在里头最红火的妓馆里,包下整间妓馆,连摆三天宴席。
美酒佳肴、轻歌妙舞,灯火辉映间,说不尽的冶艳风情,杯是黄金,杯中是陈年佳酿,席间弥漫着酒香、脂粉香,目中所见,无一不是豪奢排场,温家上两代主人从没有过这样的大手笔,他却一下干了。
“在叔,一本正经作不了大生意!”
一众美貌歌女簇拥中,他衣衫不整,左搂右抱,拿着酒杯,醉态可掬地大笑大叫,“喝吧!跳吧!开心完了,生意才谈得成啊!”
老人不是没见过生意应酬,确实也有些商号,货物质量不怎么样,全靠枱面下的招待、暗盘交易来做成生意,这不是正道,但……现在享用宴会与女人的,就只有他一个,根本没有其他客人,这不是做生意,是拿这藉口来享受而已……
最终,失望的老人拂袖而去,慨叹着温家的明日,如风中残烛,踏出大门时,泪水模糊了老眼,也因此,他并没有看清进进出出宴会场中的,除了仆从、歌女、老鸨,还有些什么人?有多少的外人?
那场宴会开了三天,几乎醉死在妓馆中的温去病,在花光身上最后一分钱以后,被妓馆扔到街上,给好心人送回来。
那天,整个城市都知道,温家出了一个败家、纨裤的傻瓜家主,羡慕与嘲讽、耻笑,如雨倾来,但没什么人晓得,温家的白痴少爷被捡回家去,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停的咳嗽与吐血。
温在乎错愕不已,这才明白,自家少爷的身体差到了这种地步,他是根本不该灌酒,甚至不应喝酒的,那种程度的豪宴、放荡,对他而言等若自杀……
“少爷,你为什么……你的身体根本不能……”
“在叔!”
从床榻上挣扎起身,他的脸色白得像鬼,但眼神却锐利到让人害怕,那甚至是不允许任何人质疑的。
“我没剩下几年命了!还有太多事要做,我……什么都肯做,什么也都做得出来!”
“你这又何必……”
“跟着我走吧!在叔,我会让你看到一个崭新的温家。”
他的话,斩钉截铁,还有那个眼神,老人莫名生出一丝期待,或许……少爷不是傻瓜,他的奇怪行为,是有深层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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