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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晴雯何以被撵出大观园死得极为凄凉(第1页)

在《红楼梦》中,晴雯是怡红院侍奉贾宝玉的"四大丫环"之一,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深得赖嬷嬷看好,又蒙贾母喜欢,还得宝玉认可,誉为贾府丫环中的佼佼者,颜值排名第一。

然,就是这样一位长相好、又爽利的大丫环,还有一技之长,针线活极佳,且洁身自好,在贾府生活不过6年时间,最终却被贾府中的"总经理"王夫人撵出了怡红院,送回似"醉泥鳅"一样的姑舅哥哥多浑虫吴贵家后,不久即暴病而死,卒年不过17岁。

晴雯死后,王夫人随即令多浑虫:"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

就这样,像昙花一样的大丫环晴雯,转瞬便香消玉殒。她,何以被撵出大观园?死得极为凄凉?

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赏析:

一、晴雯出身寒微,唯一的姑舅哥哥还不是什么正经人

晴雯虽说列为"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还在怡红院首席丫环袭人之上,但她的出身比不上袭人。

袭人,又名"花袭人",尽管排名次于晴雯,后来却有过得去的家景。只不过幼时因家贫,她被家里卖到贾府为婢,后来花家在她哥哥"自私自利"的花自芳打理下"营生干得不错",还曾打算为她赎身,只是此时的袭人已不愿离开贾府。

可以感知,袭人能回娘家看看,终究有一个可以稍显暖心的去处。

而晴雯,其姓氏、家乡皆无从知道,书中也没有提及她父母的情况,只说她10岁,被贾府总管赖大家用银子买了她伺候赖嬷嬷,因贾母看上了这位口齿伶俐又长得标致的女孩,赖嬷嬷为"孝敬"贾母,便在晴雯11岁时送给贾母当丫环,后来贾母又把她派到怡红院,成为继袭人之后伺候贾宝玉的"四大丫环"之一。

晴雯仅有一个姑舅哥哥,名叫吴贵,也就是《红楼梦》中多姑娘的丈夫多浑虫。还是因晴雯引荐,赖大家帮忙,多浑虫才到贾府成为厨子"多官",后来又蒙赖家撮合娶了多姑娘为妻。然,这多姑娘臭名远扬,与多浑虫皆不仗义,正可谓"不是哪家人,不进哪家门"。

由此可见,晴雯不仅出身寒微,又没什么背景亦或靠谱的关系可以帮衬照顾,唯一的这个姑舅哥哥,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只要有酒有钱,便诸事不管了的主"。

以致染病的晴雯后来被王夫人撵走后,无奈之下,只得去姑舅哥哥家栖生,没有得到关照,又没有及时医治,兼之她原本心里窝火,怒气交加。

如此境地下,晴雯焉有不暴病身亡?其凄凉的结局显然是意料之中的事。

二、晴雯眼力极差,没有靠谱的朋友,还与极为关心自己的主子贾宝玉针锋相对

按理,长相好的晴雯被赖嬷嬷"孝敬"贾母后,作为外貌协会的贾母又喜欢她,晴雯的生活应该不错,即便不能风生水起,衣食无忧是没问题的。

她的哥哥多浑虫正因为她的缘故得以到贾府当厨子,就可以说明。后来贾母还把她派送到视为心肝宝贝的贾宝玉身边当差,更说明晴雯虽说是孤苦的丫头,待遇并不差,好着呢。

事实上,晴雯在怡红院几乎是娇生惯养,过着小姐的生活。"把指甲养得几寸长,还涂了凤仙花",俨然是怡红院的主人。兼之"晴为黛影",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的晴雯更得贾宝玉欣赏与认可,得到的宠爱更多。

可以说,那时的晴雯在怡红院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地位不亚于袭人。

只可惜,晴雯的眼力极差。她不屑于巴结人,无暇睁眼看世界,看谁都不顺眼,还对看好自己的主子贾宝玉针锋相对,又放不下自尊向欣赏自己的贵人贾母抑或赖嬷嬷等人求助。

风光一时的王熙凤尚能在回天无力时,临终前向穷亲戚刘姥姥请求关照她的女儿巧姐,可晴雯偏不,宁死也要硬撑。

她就像一朵娇艳的海棠,只求孤芳自赏;或者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仅可远观。

在晴雯心里,始终珍藏着一份圣洁的感情。她喜欢贾宝玉,却不愿像袭人、麝月、碧痕她们那样丧失底线式的献媚。她懂得洁身自好,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毅然婉拒贾宝玉要她一道洗澡的邀请,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维护了自己的清白。

故晴雯不屑于与袭人之辈为伍,当袭人言及"我们"时当即反对,公开划分界线,甘愿成为一个孤单的另类,傲然挺立于寒霜之中。

在她眼里,自己哪怕是很卑微的丫环,但也有骨气,有追求平等自由的权利,决不"奴性"地谦卑自己,放下宝贵的尊严,卑躬屈膝地苟且偷生。

这些品质是刚烈的晴雯最难能可贵的地方,也是最让人尊重之处。

但晴雯的缺陷也很明显,最为突出的乃是她的眼界不宽,眼力不好。

一方面,晴雯视野太窄,仅停留在狭小的空间里坐井观天,还处处"托大",显得太娇狂,不可一世。另一方面,眼力不好,看不清花花世界,眼里又揉不得沙。在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简单,"非黑即白"?水至清则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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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需要艺术的。

而晴雯太过于争强好胜,又不懂拐弯,还忘乎所以,在波谲云诡的贾府缺乏能屈能伸的气度,毫无"人以群分"的眼光,仅凭自己的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的处事锋芒横冲直撞,逮着谁就是谁,处处拈对,从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遇不了也交不了真正靠谱的朋友。

显然,晴雯的短视是她的境遇造成的,这是她太缺安全感的极端表现,以致在分寸感的把控上太弱,说话行事不周,考虑不了所处的环境与氛围。偏极之下,只得剑走偏锋,便在习以为常的潜移默化中酿成眼力极差的硬伤:

就拿晴雯伺候的主子贾宝玉来说,对她确也真心不错,称其为"姐姐",给她带喜欢吃的豆腐皮包子,还在她生气时要撕扇子只为听撕扇子的声音为乐时,便任其撕扇,并把麝月的扇子抢过来任凭她撕……

然,晴雯照样不睬,根本不会看他眼色行事,贾宝玉说话时无意间触伤了她,便与之争吵不休,不肯退让半分。时间久了,便成了不好的习惯,必然会伤害宝玉作为主人的尊严与权威。以致宝玉有一次被闹腾烦了,气恼地要禀告太太送她回去。

晴雯对主子宝玉尚且如此,对其他人可见一斑。

毕竟贾府是"尔虞我诈"人多的地方,自然是是非之地,一个五花八门的江湖。正所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暗流涌动的贾府,"视女儿是水做的"的贾宝玉只有一个,类似"鱼眼睛"秋纹之类落井下石的人却不少。

她们岂肯容忍晴雯的"讥讽"、另类与"孤芳自赏"?轻易放过报复晴雯的机会?

可晴雯还不自知,她依旧"心比天高"地活在云端,又不屑于察言观色,焉会不埋下遭难的祸端?

晴雯被中伤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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