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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安锋的忍耐可不是想让自己破相,或者变成独眼龙,他身子装作不堪忍受打击而摇晃起来,借助这个摇晃,左右抓住他肩膀的人刚好把他的大衣整体剥了下来……这样一来,安锋两个肩膀短暂的恢复了自由。
这个时候,丽莎正捂着嘴,沿着墙角向自己家中一溜小跑……她其实没觉得“扎喀贡”有什么错,对方不过是跟自己聊一聊家乡,而聊家乡的目的只是想讨个老婆而已。
这个时候,安锋耳道耳机里传来阿盖尔的声音,他在耳机里焦急地喊:“分钟,我正在翻山越岭向你那里赶去,拖延分钟,我就能赶到。”
两秒钟都不想忍了,对方脱去他的大衣后安锋假装被对方推的站不稳,他跌跌撞撞地扑进对面那人怀中,手掐住了对方手持的羊角匕首,他的手力气之大,足以折断对方的臂骨。他捏着对方的手,稳稳的将羊角匕首扎进对方喉咙里,等他松开手,对方的手腕已经脱臼,整个手臂扭曲成奇怪的角度。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安锋松开手的时候,他任在对方怀里,但他的手已经摘下对方腰上的手枪,手臂穿过对方的腋下,他冲着丽莎丈夫开枪了。
这个时候,他怀里那个人脖子上迸出温热的血液,血液浸湿了他的内衣,而他身后,两个原先揪住他肩膀的壮汉刚刚扔掉手里的大衣,一伸手再度向安锋肩膀抓过来。
巨大的枪声响了起来,当然“打不准”手枪照样打不准,安锋与丽莎丈夫近在咫尺,这几枪,依然没有击中,反而将丽莎丈夫身边是那三名持枪者击倒,安锋故意的。
枪声响起来的时候,两名准备按住安锋肩膀的壮汉一下子惊呆了,他们的手在空中僵了一下,这是安锋向后一跳,身子恰好冲两人身体当中窜了过去,但安锋并没有跑多远,他窜到两人身后,停住了脚步,那两个人手伸在前方,一时半时回不过手来,他们拼命地想转身安锋的手枪几乎顶在他们后腰,扣动着扳机。
响亮的枪声响起来,对面丽莎的丈夫满地乱爬着躲避子弹,他手中的手枪早已不知丢在哪里,而原先丽莎丈夫身边的持枪者,个个都没有落好,不是重伤就是陷入昏迷。
安锋的手枪发出一声空洞的撞击声,子弹打空了,手枪复进器没有回位,丽莎的丈夫听到这一空膛声大喜过望,一扭脸准备喊自己的人开火,这一扭脸他发现安锋正在扑向地面的枪支,而此时地面上不仅有他扔下的“打不准”,还有两只步枪。
安锋先捡起了“打不准”手枪,随后将手枪插进腰间,而后他捡起了两支步枪,一直背在肩上,一支持在手里拉开了枪栓他这么做其实是在给丽莎的丈夫逃跑时间。
丽莎的丈夫手上并不于净,杀人这种事他于了很多,但刚才那一瞬间,他从没有如此的接近死亡。猛然之间从一个人的腋下冒出一杆手枪,不管不顾的冲自己开了火,幸好对方拿的是一支“打不准”,否则的话,自己可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再久经沙场的老兵见到如此近距离的射击丽莎丈夫不觉得自己丢了手枪满地乱爬,这动作有什么狼狈和羞愧,这一刻他十分庆幸自己反应机敏,竟然能够从近在咫尺的射击中逃命。等他看到安锋手忙脚乱的拉开步枪枪栓,他无比的庆幸对方是个生手,射击如此不准确不说,射击前的准备动作还过多,有了这个缓冲时间,丽莎丈夫已经爬到另一家门口,他连滚带爬的钻进对方家中,在他身子跳起来的时候,安锋手里的自动步枪响了,丽莎丈夫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敲在自己的脚跟上,紧接着一股剧痛直冲脑门,临昏迷前,他觉得很纳闷:扎喀贡这小子,这一枪怎么打得如此准?
ak47在手,安锋第一枪打碎了对方的脚踝骨,这就是他的目的,重伤对方,令对方不能参与追击,然后……然后他提着步枪向街角的丽莎追了过去。
丽莎是在枪声响起的时候,因为止不住好奇扭声回头望了一眼,这一眼让她顿时瘫在了原地。
定居点的建筑都是石材,子弹打在石头石板上,跳弹横飞,几个倒下去的人,鲜血迸溅,幸存的人尖声叫喊,惨烈呻吟,还有一些认为躲避子弹满地爬着走路,恐惧中丽莎身体缩成一团,蹲在墙角,一动都不敢动,然后她发现安锋提着步枪杀气腾腾的冲她跑过来。
丽莎尖叫起来,她大喊着:“别过来别过来”
就在这时,枪声响了。
丽莎丈夫所在家族当中的人,其中有几个牧羊者,他们动身的完,通常情况下是在中午时分等到气温变暖,他们在赶着羊群出去。听到街道上的枪声,几个牧民爬上阁楼,从窗户看见“扎喀贡”正在提枪扫射,而街道上躺着他们几位子侄,这些人可不会问谁是正义的,他们只管提起枪,冲自己部族的敌人开火。
安锋有超视感觉,沿途经过的房屋内,里面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超视感觉里,他现在扮演一个受尽压迫拼死反抗的奴隶,这是他不能显露出过多的战术素养,所以他不能躲避子弹,但他可以在对方开抢前突然加速,或者突然止步。
这一突然变速,引得阁楼上的射击者误判,子弹打在安锋身边,溅起的石块,划伤了安锋身体,造成了几个伤口……这几个浅浅的伤口正好用来掩饰。
听到阁楼上的枪声,安锋的反击立刻来了,对于可能威胁到自己的敌人,安锋没有客气,一个窗口一个窗口的进行点射,打空这一弹夹子弹后,枪声消失了……这时,丽莎丈夫身边仅有的几个幸存者,他们都躲进了沿街的房屋,但这些人已经被吓破了胆,短时间内无法反抗了。
安锋松开了手中的自动步枪,让故意设计让打空的步枪坠落在台阶上,这使得枪管微微变形弯曲……这支枪,算是报废了。安锋顺过肩上那只ak47步枪,大步走到丽莎跟前,二话没说一把捞起丽莎,向扛麻袋一样扛着这个女人,一路咚咚跑着,跑向了街角。
这时候,定居点的驮队已经出发,他们不会等待扎喀贡返回。在正常情况下,返回的扎喀贡会尾随驮队的脚印追上去,继续自己的日常工作,但现在已经是不正常情况了。
安锋走的很慌乱,他走的时候,连自己被脱下的那件大衣都没有拾,就穿着一件血染的内衣,肩上扛着丽莎,一路奔出定居点,想着山中逃窜,但实际上,地面上扔的那件大衣已经是真正的扎喀贡的那间大衣,他身上穿的那件打印出来的衣服,已经被安锋扔进“时间门”内。
被安锋扛在身上的丽莎已经懵了,她拼命地想挣脱安锋,但时至今日她才发现,“扎喀贡”这家伙体力太强悍了,他扛着自己爬高爬低,持续不断的奔跑了分钟,才稍稍停顿了一下,而后用古怪的语言自言自语了几声,紧接着又马不停蹄的扛着自己开始奔跑,这一奔跑又持续了两小时,整整两小时持续不断的在高海拔地区奔跑,肩上还扛着一个大活人。
这是何等强悍的体力。
实际上,在安锋中途停步时,他在通知阿盖尔:“撤退,钥匙已经找到,可以撤退了。阿盖尔,清除车站潜伏点的存在痕迹,别让人发觉洞穴,别惊动定居点的人,傍晚时分,再与我汇和。”
安锋最终停步的位置是一个山谷,此处距离定居点已不知多远。丽莎被安锋从肩膀上放下来,她呕吐片刻,虚弱无力地喊道:“扎喀贡,放我回家。老爷会杀了你的,我不能跟你在一起,求求你,放我回去。”
也就在这时,山谷中响起摩托车的轰响——追兵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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