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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字!”
季中檀取了这张纸,就着灯笼的红光,捋着两撇八字胡须眯着那双小眼睛仔细的看了起来。
许小闲为他斟了一杯茶,很是担心他将那稀疏的胡须给撸秃了——
可别像那只大白马一样。
不,大白马就是秃了也很帅气,这位季大人……妥妥一奸臣小人反派模样,也为难了他,他的女儿确实难以嫁的出去。
就在许小闲腹诽的时候,季中檀看着这幅字又说话了:“好字!”
“短线斩截、长线流转!字势疏瘦若隆冬之枯树,然其力苍劲而不失、其姿招展而不夸……繁之,好字啊!”
季中檀这赞美声一出,倒是令许小闲吃了一惊——这幅字当然还没有真的达到他这话里的火候,但季中檀的这句话却深得草书三味,如此看来,这位季大人也是一位书法高手!
“大人谬赞,晚生信手涂鸦担当不起!”
季中檀越看这字越喜欢,因为在这个世界,像许小闲这样的舞象之年能够写出这样一手字的人,实属凤毛麟角。
难怪女儿会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就凭这手字,这小子也是人中龙凤啊!
可惜了,为啥他偏偏就得了那疯病呢?
季中檀心里一阵惋惜,才细细的品读着这首《明日歌》来。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他抬头看向了许小闲,那双小眼睛里分明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这是一首简单易懂的诗,但这首诗里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许小闲通过这首诗要表达的是他将不再沉沦,他已经明白了不要浪费今天的光阴的道理,他这是要奋发图强了?
“繁之……听说你拒绝了张桓公的举荐?”
“这、季大人,”许小闲也很认真的看着季中檀,幽幽一叹,“晚生有病全城皆知,您说张桓公一番好意举荐晚生,晚生若真的当了这朝廷的官儿,若是这病发作了……大人,这岂不是在官场上闹出天大的笑话么?”
“晚生犯下了大错,张桓公又是晚生的举荐之人,到时候朝中若是有人参张桓公一本,晚生倒是无所谓,可张桓公一定会落个遇人不淑、识人不善的恶名!这让张桓公的脸往哪搁啊?”
季中檀一听,许小闲这番肺腑之言说得极为有理,这小子思虑倒是周祥,可惜了,太可惜了!
他默不作声的将这首《明日歌》揣入了怀里,“按照你现在这情况,入朝当官确实不太合适。我这个当长辈的说一句不当说的话——”
季中檀俯过身子,也看着许小闲,极为认真的又道:“按照你现在这情况,凉浥城满城皆知,你已经十七岁了,可有媒婆上门来为你提亲?”
他伸出一只手扣了扣桌子,“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无法治疗病情还极不稳定的少年,要真说起来,我也不愿意。”
“可是我很欣赏你,不单单是你装神弄鬼破了那三桩命案,也不单单是你惩治了恶奴还卖给了淡水楼几张菜品方子。”
“我欣赏的是你这个人!你小子把事情看得通透豁达,你说的那句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客去客来日日,花开花落年年,老夫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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