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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挑选的是勇者,是战士,是咆哮的狮子!!可看看现在的你们;荣誉?勇气?对上神的信仰!?它们都去哪了?
我!伊塔休斯,法洛可,战神。是先祖的子嗣,我拥有着战神之名,我是你们的军团长。我是勇士的领袖,而不是在放牧一群绵羊。。。。绵羊都比你们更像男人。
听听你们刚才的话,像水沟里的老鼠,你们如果觉得我的计划不合适,那就提出不合适的地方,而不是像那些鸡鸭一样重复着敌人有多强大。
没有人比战神之裔更强大,先祖的子民无所畏惧!!!
从今天起如果谁再敢提起亡灵有多么强大,多么恐怖,我就割开的他的喉咙,让他流尽鲜血,把他的尸体扔在温热的土地上让蛆虫吞噬他的灵魂和肉体。先祖没有这样怯懦的子民。。。。。。。。
给我一声咆哮,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吼!”所有的军官齐声嘶吼。
他们第一次彻底的体会了那句古老的谚语:有其父必有其子,也同时明白了,他们王子和他的父亲一样,从不退宿,也不容抗拒。不管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伊塔休斯的士兵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勇猛的冲上去。
片刻后房中大部分的军官都退去了,只剩下赖利,伯恩德,菲利克斯,加沙,诺伊,凡斯,拉贝尔这些伊修的心腹。
伊修脱下自己身上的斗篷,不得不说这出自伊莲娜之手的斗篷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太适合次王子了。
王子将它挂在高高的人形木架上,然后细心的开始掸扫上面的灰尘,那细心的程度足已颠覆所有人对他的印象。
沉默了好半晌加沙的声音才响起:“首先,你刚刚的样子真的太像王了。。。。。其次,就算你割开我的喉咙,我还是要说,几十万的敌人,我们对付不。。。我门对付起来很困难。”
伊修依旧在仔细的处理自己的斗篷,反而是旁边的伯恩德开了口:“殿下不可能带一万人对付数十万人的,虽然战奴的实力以一当十完全不是问题。不过即便是这样我们也不可能收拾杰瑞德的大军。但我们不是要消灭敌人,是只要守住城市,而且还会有人帮我们。”
“谁?长王子殿下的军团没法及时赶到的。”菲利克斯从来只关心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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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今天本来发现收藏一个没长,墨顿时升起堵住窗门烧炭的想法,但没想到临死前去书评区看了一圈,却是看到了铁甲一号兄给我的帖子。。。。。。
顿时,让万念俱灰的我重新升起了力量,其实帖子并不复杂,也不煽情。但我看得出真诚,看到了支持,让我仿佛回到了当年。当年在写兽人的时候我就是单纯的想写东西,什么都不想,虽然这也可能是导致我至今没有好成绩的原因,但我很喜欢这种单纯的爱好,也可以说是快乐。
我需要推荐,需要点击,需要支持。。。。因为我需要生活。可我永远是我,永远应该快乐的写着。。。。或者说是码着。。。打着。。。敲着。。。。不管是什么着了。
总之。。。。。。铁甲,谢谢你,兄弟。
你们是我最宝贵的财富。。。。。。虽然不能用来还信用卡,去超市购物,卖粮食填肚子。。。。。
好啦!!是开玩笑啦,我会努力坚持下去的,永不退缩,永不彷徨。
这里是北王,我是顿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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