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十万字成一叹,
写尽江湖薄幸名。
哈哈哈……这首诗是不是怨念滔天?可乐不可乐?牢骚成毒啊。
现在通达了。
不行,就不要勉强自己。不要活的太悲情,太苦情,凡事不可执着,那是迷。
好啦,言归正传。
书名最早叫《祧明》,后来因为书友建议,改成《晚明风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蹭《大明风华》热度,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写本书时,七月酷暑。待上架时,秋意微凉。
星霜荏苒,烟水微茫,回首前三本书,真有浮生若梦丶前尘尽忘之感。
本来,我是不打算再写历史文的。
吃力不讨好。
而且,不想重复《葬元》的设定,不想自己抄自己。
可是数年来,一直有老书友留言,希望我再写一本历史文。
我很感动。
真的。
于是,我又开了《晚明风华》。
这本书和《葬元》不同。双穿和三穿,虽只多一人,其实大不同。
很明显,感情方面,《葬元》是二人世界,《晚明风华》是家庭场景。
《葬元》是民族叙述为主,《晚明风华》是ji叙事为主。
本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写出晚明时期的社会风貌,包括各民族丶各阶层的社会风貌,这是一个很大的野心。
所以一开场,就写女真部落,写年轻时代的努尔哈赤。
我想从一个鲜少有人尝试的视角,来尽量还原晚明社会的真实风貌。
而不是一上来就写帝王将相,皇宫大内,君君臣臣,俯首不肯见苍生。
这很冒险。因为很少有作者这麽写。
明朝文那麽多,谁会去写女真部落?有几个不是帝王将相?
历史文那麽多,谁会带一对姐妹一条狗穿越?
一个人穿越,显得高大上不说(神秘装逼),还能尽情的后宫,耍酷,不好吗?
为何非要吃力不讨好?
事实证明,我高看了这个市场。
市场不喜欢我这种大胆创新,还是喜欢那些百试不爽的套路。
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很多读者猜测我的剧情,说妹妹会嫁给谁,有说嫁给古人,有说嫁给姐夫,有说嫁给新的穿越者,有说回到现代,有说姐姐死了妹妹续弦…
猜什麽的都有。
但是很遗憾,全部猜错,无一正确。
小看姐的脑洞了。
沈家九姑娘沈听雪前世眼瞎,错信奸人,致使沈家灭门,挚爱之人横死。再睁眼,回到十五岁那年,小姑娘撸起袖子,什么也不说就是干!众人发现,九姑娘那个草包不草了,有美貌有手段,还会撒娇求抱抱。而那传闻中狠辣冷厉的定北王,却伸手将小姑娘抱在怀里,眉目清朗,温言轻哄,乖,抱抱。PS女主有八个哥哥,还有一堆师兄表哥,身世神秘,团宠小公主。男主纨绔,又帅又腹黑,宠妻狂魔。另本文小甜饼一枚欢迎来啃一捧雪的其他作品...
旁人大婚是进婚房,她和墨靖尧穿着婚服进的是棺材。空间太小,贴的太近,从此墨少习惯了怀里多只小宠物。宠物宠物,不宠那就是暴殄天物。于是,墨少决心把这个真理发挥到极致。她上房,他帮她揭瓦。她说爹不疼妈不爱,他大手一挥,那就换个新爹妈。她说哥哥姐姐欺负她,他直接踩在脚下,我老婆是你们祖宗。小祖宗天天往外跑,墨少满身飘酸我家小妻子肤白貌美,天生尤物,给我盯紧了。少爷,你眼瞎吗,明明就是一飞机场你懂什么,等入了洞房,本少早晚让她凸凹有致。众吃瓜跟班少奶奶一直都是只能看不能吃吗?滚...
本是山村小农民,谁知化身金疙瘩!董三生是个农村孤儿,生机都成问题,不料夜宿山神庙竟得到神葫芦,从此走上康庄大道!开饭店建学校搞投资办大事人不能忘本,他扎根农村,誓要做史上最强小农民!不知不觉间,他才发现,身边的美女越来越多,那一双双炙热的眼神,竟让他难以抗拒...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全世界通缉女人,想逃?先把我的心留下!这是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游戏,谁先动情谁输,她输不起,唯一能守住的...
斯摩棱斯克战役库尔斯克会战斯大林格勒战役北非战场太平洋战场神秘的南北极二战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曾经的战场上仍活跃着一批追寻历史真相与战争宝藏的挖土党。...
穿越到武当山修行了八年之后,陆植的金手指终于姗姗来迟。叮,神级随机系统已启动。触发随机任务救治(杀死)张无忌,达成条件后可获得奖励渊虹剑(妖刀...